導讀:本是滿心期待的去醫院生產,結果孩子生下第二天發現孩子的右臂抬不起來。安徽省固鎮縣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了一樁健康糾紛案件。
經審理查明:2016年12月14日,王某在某某衛生院婦產科分娩產下一子。但產後第二天家人發現,孩子的右臂抬不起來,經檢查,初步診斷為右臂骨折、肩關節脫位、肘關節脫位。王某父母和家人先後帶孩子輾轉各地醫院治療,經診斷為右側產臂叢神經損傷現已致殘。王某父母因家庭困難,無力支付高昂的康復治療費用,該衛生院雖借給王某家人三萬元,但杯水車薪不能維持治療。為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減少損失。遂將該衛生院告上法庭。
法院認為:公民的健康權受法律保護。某某衛生院對王某及其子的醫療行為存在助娩方法不當等過失,與其子右側臂叢神經損傷及其相關後果之間存在大部分因果關係,參與度約為60%。同時,鑑定人已出庭接受當事人及法庭詢問,具體說明了鑑定經過、依據及鑑定意見,法院認為並無不妥。因某某衛生院的侵權行為造成如此後果,孩子的健康權受到了侵害,故該衛生院在本起糾紛中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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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後發現孩子右臂功能障礙,醫院承擔責任[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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