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特別是近期作出的「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國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和省政府常務會議要求,按照國務院安委會《關於印發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安委〔2020〕3號)和《全省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等文件要求,集團公司特制定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基礎管理工作,繼續深化煤礦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提高煤礦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增強煤礦自主保安能力建設,全面落實煤礦企業主體責任,持續加大煤礦安全監管力度,全力推進集團所屬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組織領導
集團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領導組,對集團所屬煤礦開展專項行動進行統一組織和指導協調。
組 長:張福義。
常務副組長:閆建宙。
副組長:蔡建祥 郭 斌 張志勇 牛國秀郭喜志 趙晉才 申紅軍 高玉峰 劉文科 任武軍 裴常新 黃文紅。
成 員:孫利峰 鄭斐 王鵬騰 盧志明謝志清 左建菊 上官志雲 岳志龍 朱曉軍 王亞榮。
領導組辦公室設在集團安監部,辦公室主任由任武軍同志兼任,負責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組織協調和信息匯總、上報工作。
三、整治目標
用三年時間,持續整治重大災害治理措施不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法律法規標準不執行、蓄意違規突破法律法規底線等煤礦安全生產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抓住推進煤礦安全法規標準建設、推進優化煤炭產業結構、構建風險預控和隱患排查體系、提升企業安全基礎保障能力、強化煤礦安全監管監察等關鍵著力點,強力推動以基層責任落實、基礎工作保障、基本素質提升為核心的煤礦安全「三基」工作,紮實推進煤礦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和管理體系,大力提升煤礦本質安全水平,實現煤礦安全風險可控,掌握事故預防主動權,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
到2022年,形成更加科學完備的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煤炭產業結構進一步優化,風險預控和隱患排查體系更加完善,煤礦安全基礎保障能力明顯提升,一、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達標煤礦達到100%,力爭建成智能化工作面1個;監管監察效能顯著提高,所有正常生產建設礦井基本實現遠程監管監察;涵蓋安全責任落實、安全風險防控、隱患排查治理各方面的煤礦安全生產制度體系基本形成,杜絕重特大事故、遏制較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
四、主要任務
(一)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嚴格執行保障安全生產的相關標準,及時修改完善相關規章制度。
1.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各部室、各子公司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礦安全規程》、《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提高全員的安全法律意識,規範集團各煤礦的安全生產,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安監部)。
2.嚴格執行保障安全生產的相關標準。
集團公司各部室和集團各煤礦認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全民梳理的《煤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清單》選擇適用有關的標準。進一步堅持和鞏固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驅動、協同推進的標準化工作格局;強化標準的監督執行,充分發揮標準對煤礦企業現場安全管理和煤礦安全監管監察的支撐作用。(安監部)。
3.及時修改完善相關規章制度。
集團公司各部門準確研判和把握集團各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特點和規律,從技術和管理上深入剖析每一起煤礦事故原因,有針對性地修訂監管監察和企業安全管理層面相關規章制度,及時堵塞漏洞、彌補缺陷。做好相關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清理、修訂工作,確保落實到位、安全准入門檻不降低、安全監管監察力度不放鬆。(安監部)。
(二)進一步優化煤炭產業結構和規範採礦秩序。
1.為加快推動60萬噸/年以下煤礦退出,積極推進60萬噸/年以下煤礦分類處置,**焦煤集團雖未涉及該類煤礦,但積極響應國家、省、市政策採取集團內部減量重組的措施,以保證化解煤炭過剩任務圓滿完成,具體情況如下:
利用兩年時間對集團燕家河煤業有限公司進行提能,從60萬噸/年提升至90萬噸/年。毛則渠煤炭有限公司與東溝煤業進行重組提能,保留毛則渠煤炭有限公司,從90萬噸/年提升至120萬噸/年。元甲煤業轉產後考慮提能事宜。逐步提升集團公司60萬噸礦井,促使集團各子公司最低產能在90萬噸以上(含90萬噸),符合國家、省、市將來的產能要求。
2.嚴格落實准入門檻。
嚴格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及相關規定要求,停止新建和改擴建後產能低於120萬噸/年的煤礦,**焦煤集團已批覆正在建設的礦井2座(富康源煤業有限公司120萬噸/年、元甲煤業有限公司60萬噸/年),準備建設的礦井1座:王蟒溝煤業有限公司90萬噸/年,計劃對王蟒溝煤業進行提能建設,具體如下:
由於王蟒溝煤業有限公司開工報告已經山西省煤炭工業廳於2015年4月30日以晉煤辦基發[2015]391號文件予以吊銷,開工建設需重新辦理開工報告等手續,同時辦理將產能提升進行建設的相關手續,今年計劃從90萬噸/年提能至120萬噸/年進行建設。
3.產能核定工作。
嚴格按照《煤礦生產能力管理辦法和核定標準》組織開展煤礦生產能力核定工作。產能核增煤礦嚴格按照現有合規的採掘工作面個數開展核定,產能置換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優化資源配置。
做強做大煤炭主業,立足當前,加強企業內部管理,苦練內功,降低成本,激發激活閒置產能,釋放集團公司「千萬噸」產能,多措並舉推進礦井建設,實現集團利益最大化;著眼長遠,積極爭取省市政府及資源部門的大力支持,加快對申南凹焦煤、台頭煤焦、惠源焦煤三座骨幹礦井後備資源擴批提能工作,規劃三座300萬噸礦井,儘快實現資源擴批,產能提升,集約開採,打造智慧生態礦山;推動減量重組工作,提高產業集中度,促進煤炭結構優化升級。
5.規範採礦秩序。堅持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科學劃定開採範圍,嚴厲打擊未批先建和超層越界開採行為,規範採礦秩序。對未取得採礦許可證但建成投產和同一集團公司內部超層越界開採的煤礦,採取加快辦理手續等分類處置措施,確保依法依規組織生產建設。(生產部)。
(三)持續開展「打非治違」行動。
將「打非治違」工作貫穿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全過程,同步推進實施。重點打擊整治以下突出問題和違法違規行為。
生產、建設礦井。
1.煤礦存在「五假五超」(假整改、假密閉、假數據、假圖紙、假報告、圖實不符和利用已封閉老系統非法組織生產;存在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超層越界和證件超期的行為)等違法違規行為。
2.煤礦無證、證照不全或過期、超許可範圍從事生產建設。
3.關閉取締後又擅自生產建設的,應關未關或關閉不到位的。
4.停產整頓、整合技改未經驗收擅自組織生產。
5.瞞報謊報事故,以及重大隱患不按規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據不執行安全監管監察指令、抗拒安全生產執法的。
7.非法用工、無證上崗的。
8.作業規程不完善,缺乏針對性和操作性,以及現場管理混亂、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
9.安全生產工藝系統、技術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
10.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
11.應急預案制定修訂演練未編制、未定期修訂以及自救裝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未開展演練的。
12.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生產建設行為。
礦區、礦山(井田)範圍。
13、利用居民廢棄房屋、整合礦井、洗煤廠及廢舊廠礦、樹叢內等隱蔽場所非法採礦行為;
14、非法開採石材、石料、鐵礦石、鋁礬土、石膏等行為。
15、以養殖、種植、地質災害治理、扶貧開發、荒山荒坡治理、道路建設、土地復墾等名義變相盜採淺層煤淺層礦行為;
16、超層越界或因採礦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破壞等行為;
17、利用非法儲煤場、非法儲礦場及依法設立的儲煤場為非法採礦提供收購、儲存、銷售礦產品等方便的行為;
18、縣與縣、鄉(鎮)與鄉(鎮)、村與村交界區域的非法採礦行為;
20、炸封關閉取締非法採礦點不嚴、不實、不達標行為;
21、無證、無票、超載拉運車輛;
22、其他非法採礦行為。
把「打非治違」作為當前的重大政治責任和政治任務來抓,必須做到沉下去檢查,嚴起來問責,把大檢查作為發現問題、查處問題、解決問題的途徑,有效化解安全風險、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範各類事故發生。(安監部)。
(四)健全完善煤礦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1.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集團各子公司要按照國家有關煤礦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指導意見,嚴格落實安全生產「黨政同責」要求,董事長、黨組織書記、總經理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共同承擔領導責任;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所有領導班子成員對分管範圍內安全生產工作承擔相應職責;落實安全生產組織領導機構,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由董事長擔任主任;落實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齊配強註冊安全工程師等專業安全管理人員;落實安全生產報告制度,定期向董事會、業績考核部門報告安全生產情況,並向社會公示;做到安全責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安全管理到位、應急救援到位。
集團各子公司必須實施「零死亡」目標管理。要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和工程技術人員,健全完善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承諾、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礦領導帶班下井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按照有崗、有職、有責的原則,嚴格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覆蓋各部門、各環節、各崗位的責任鏈條。集團公司要加強對所屬煤礦的安全管理,認真制定本企業煤礦分級分類安全管理辦法。(安監部)。
2.強化全面從嚴監管,嚴格責任措施落實。集團各子公司要嚴格執行《關於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監管監察的指導意見》(煤安監監察〔2019〕26號)、《山西省煤礦礦長安全生產考核記分辦法》(晉政辦發〔2019〕47號)等制度規定,集團各部門要共同肩負起煤礦安全監管的責任,通力合作,從嚴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大防範、檢查、監管、監察的力度,做好安全監管責任要清,安全監管措施要嚴,安全監管追究要狠,安全監管建設要實,切實推動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安監部)。
3.落實煤礦安全生產舉報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煤礦安全生產舉報獎勵的規定,暢通群眾監督渠道,廣泛發動群眾特別是企業內部職工及家屬舉報重大隱患和違法行為,對舉報有功人員予以重獎和嚴格保護。(安監部)。
4.強化用事故教訓推動煤礦安全生產工作。集團各子公司要針對近三年所屬礦井發生的三起一般事故,開展大反思大討論,對發生的事故按照發生年份、月份、發生時間、類型、原因、責任、不安全行為、狀態、故障、漏洞、缺陷進行系統解讀分析,總結事故規律特點,提出針對性防範措施建議。定期組織全員對今年發生的典型事故案例開展警示教育,舉一反三開展自查自改活動,使每個員工明白自己從事的工作存在的安全隱患,達到自我清醒,做到安全生產警鐘長鳴;完善煤礦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制度,除死亡事故外,強化人身傷害事故和典型非傷亡涉險事故的統計報告。(安監部)。
(五)加大煤礦重大災害超前治理力度。
1.強化重大災害治理能力建設。督促各子公司按規定建立重大災害治理機構和隊伍,配備滿足災害治理需要的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保障治理所需的資金投入,配備完善災害治理所需的各類安全設施設備,建立健全災害治理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總工辦)。
2.持續深化重大災害治理。
(1)「一通三防」方面。深化煤礦瓦斯災害治理,以瓦斯防治為重點,開展「一通三防」專項整治行動,推進井下移動瓦斯抽采系統工程建設和地面瓦斯抽采泵站建設,督促煤礦企業完善瓦斯抽采達標評判體系,開展瓦斯抽采動態評判。
①通風方面:系統穩定可靠、布置合理、實現獨立通風,能夠滿足礦井生產能力需要;通風設施設備齊全可靠、位置合理,利於通風系統調控。
②瓦斯防治方面:按規定開展瓦斯等級鑑定工作,強化移動瓦斯抽采系統管理,落實瓦斯超限停電撤人、分析原因等措施,加強上隅角瓦斯管理工作。
③防滅火方面:超前預防煤層自燃火災防治,主要對開採自燃、容易自燃煤層的礦井實施灌漿、注氮等防滅火工程,採用束管監測開展火災指標氣體預測預報分析,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煤層自然發火。對採空區採取有效的防滅火措施、加強防火觀測,重點落實井下動火作業審批和執行情況。
④防塵方面:定期開展巷道除塵和清掃浮煤工作,按標準規範安裝隔爆設施設備,採掘工作面綜合防塵措施,及時維護採煤機、掘進機內外噴霧設備。
⑤要加強盲巷管理,井下盲巷和臨時停風地點必須按要求設柵欄和警示牌,定期檢測有毒有害氣體和氧氣濃度。
⑥積極推進安全監控升級改造工作,按要求完成升級改造工作,保障甲烷等傳感器設置地點,報警、斷電、復電濃度和斷電範圍設置符合要求,確保系統運行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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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服務專項整治方案[朗讀]
為貫徹落實市省廳《關於民生領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通知》和市司法局《岳陽市開展司法鑑定、公證、法律援助、仲裁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通知》的工作部署要求,著力解決我局在公共法律服務機構存在的突出問題,進一步提升法律服務能力和水平,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著力防範和化解重大風險,不斷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據省廳、市局文件精神,經局黨組研究決定在全縣開展公共法律服務機構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活動,為確保工作實效,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貫徹落實省廳、市局在公共法律服務機構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專項整治的部署,結合全縣司法行政系統正在開展的「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抓緊抓實專項整治,不斷增強服務供給,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
二、目標任務 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堅決破除公共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吃拿卡要、不按規定收費、違規辦理業務等突出問題,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通過開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檢查,加大打擊懲處力度,對違法違規行為形成有效震懾,努力建設一支信念堅定、執法為民、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公共法律服務隊伍,為全縣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健康有序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
三、整治內容
1、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方面。關於「在律師事務所、律師和法律服務所、法律服務工作者年度考核中收受服務對象的禮金禮品」問題。一是嚴格依法依規進行考核。嚴格執行司法部、全國律協和省廳市局的規定,按照規定的考核內容、考核程序、評定標準,規範開展年度考核工作。縣局加強指導,督促依法履職。二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改進考核方式。依託如法網律師管理平台、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平台,推進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網上考核,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實地考核+網上考核。三是加強監督,強化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意識。建立健全規範工作人員依法依規開展行政許可、年度考核的制度,加強縣局相關工作人員的監督,促其自覺依法履職,廉潔奉公,發現有違紀行為的,嚴格依法依規處理。
關於「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代理案件中釋法說理不細,當事人不理解判決而發生信訪、纏訪」問題。一是進一步完善以案釋法制度。要建立健全法律服務人員以案釋法制度,按合法性、規範性、及時性原則,促進法律服務人員在法律服務過程以案釋法,圍繞案件事實、證據、程序和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釋法說理,增強當事人認同,促自覺學法、懂法、守法、用法。二是健全質量臨管體系。負責日常監管的要建全案件質量評估標準和程序,加大法律服務案件質量評查力度,督促法律服務機構加強內部管理和案件質量監管,促法律服務人員釋法說理及時、深入、細緻。三是嚴格規範執業行為。加強法律服務人員執業行為監管,開展以誠信建設為重點的行風建設,督促法律服務人員積極引導當事人合法表達訴求,不煽動、教唆當事人採取纏訪、鬧訪等非法手段解決爭議。規範法律服務人員和辦案機關交往行為,共同營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提高案件的公信力、執行力。加大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促進依法依規誠信執業。
2.司法鑑定方面。在司法鑑定中吃拿卡要,與委託人存在利益往來,接受委託人或相關人員的吃請或禮金禮品;違反司法鑑定收費管理規定,違規亂收費;違反《司法鑑定程序規則》從事司法鑑定活動,故意做虛假鑑定;司法鑑定機構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司法鑑定委託。
3.公證方面。違反規定辦理公證業務,與當事人存在利益往來,接收當事人吃請或禮金禮品;違規收取公證費用,不開票、少開票謀取私利,以及未嚴格執行司法部關於公證執業「五不准」的規定,即:為未查核真實身份的公證申請人辦理公證,辦理非金融機構融資合同公證,辦理涉及不動產處分的全項委託公證,辦理具有擔保性質的委託公證,未經實質審查出具公證書。
4.法律援助方面。為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人員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絕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人員提供法律援助;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財物;公職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違規領取辦案補貼,或從事有償法律服務。
5.仲裁方面。縣政府將組織開展專項清理整頓。
四、方法步驟 (一)工作部署(7 月 10 日-7 月 12 日)。
縣司法局要將省廳《關於民生領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通知》、市局《岳陽市開展司法鑑定、公證、法律援助、仲裁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和縣局《xx 縣司法局開展公共法律服務機構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傳達到各公共法律服務機構,立即部署開展專項整治活動。
(二)自清自查(7 月 13 日-7 月 25 日)。各公共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要認真學習省廳、市局和縣局相關文件,對照文件要求,積極開展自清自查,及時發現問題、邊查邊改。
(三)組織整改(7 月 26 日-8 月 5 日)。縣司法局要對各公共法律服務機構在自清自查中發現的問題以及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督促,限期整改。
(四)監督檢查(8 月 6 日-8 月 11 日)。省廳、市局、縣局將通過「四不兩直」(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彙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明察暗訪等方式,進行不定期檢查,對專項整治開展不力、效果不明的,將予以通報。對在檢查中查找出來的問題,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嚴肅懲處,檢查結果將作為年終考評考核的重要依據。
五、有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開展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縣司法局要認真研究,立即布置,把要求傳達到各公共法律服務機構。要把專項整治作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內容之一,與深入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結合起來,兩手抓,確保專項整治出成效。縣局成立 xx 縣公共法律服務機構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司法局主任科員胡鐵章任組長,縣司法局法規股、縣兩律師事務所和四法律服務所、縣法律援助中心、xx 縣公證處、洞庭司法鑑定所負責人為成員。專項整治辦公室設縣司法局法規股。
2.統籌協調推進。此次專項整治活動涉及業務廣,機構多,縣司法局要高度重視,積極行動,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加強市司法局與縣司法局上下聯動,統籌協調,有序開展,按時完成專項整治工作任務。8 月 20 日前縣司法局要將專項整治情況報市局。
3.建立長效機制。要對專項整治中暴露出來的薄弱環節、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在源頭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糾偏上下功夫,積極堵塞漏洞,制定完善相關政策制度。
一、總體要求 貫徹落實省廳、市局在公共法律服務機構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專項整治的部署,結合全縣司法行政系統正在開展的「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抓緊抓實專項整治,不斷增強服務供給,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
二、目標任務 堅持以問題為導向,堅決破除公共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吃拿卡要、不按規定收費、違規辦理業務等突出問題,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通過開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檢查,加大打擊懲處力度,對違法違規行為形成有效震懾,努力建設一支信念堅定、執法為民、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公共法律服務隊伍,為全縣公共法律服務工作健康有序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
三、整治內容
1、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方面。關於「在律師事務所、律師和法律服務所、法律服務工作者年度考核中收受服務對象的禮金禮品」問題。一是嚴格依法依規進行考核。嚴格執行司法部、全國律協和省廳市局的規定,按照規定的考核內容、考核程序、評定標準,規範開展年度考核工作。縣局加強指導,督促依法履職。二是利用信息化手段改進考核方式。依託如法網律師管理平台、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平台,推進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網上考核,律師事務所、法律服務所實地考核+網上考核。三是加強監督,強化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意識。建立健全規範工作人員依法依規開展行政許可、年度考核的制度,加強縣局相關工作人員的監督,促其自覺依法履職,廉潔奉公,發現有違紀行為的,嚴格依法依規處理。
關於「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代理案件中釋法說理不細,當事人不理解判決而發生信訪、纏訪」問題。一是進一步完善以案釋法制度。要建立健全法律服務人員以案釋法制度,按合法性、規範性、及時性原則,促進法律服務人員在法律服務過程以案釋法,圍繞案件事實、證據、程序和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釋法說理,增強當事人認同,促自覺學法、懂法、守法、用法。二是健全質量臨管體系。負責日常監管的要建全案件質量評估標準和程序,加大法律服務案件質量評查力度,督促法律服務機構加強內部管理和案件質量監管,促法律服務人員釋法說理及時、深入、細緻。三是嚴格規範執業行為。加強法律服務人員執業行為監管,開展以誠信建設為重點的行風建設,督促法律服務人員積極引導當事人合法表達訴求,不煽動、教唆當事人採取纏訪、鬧訪等非法手段解決爭議。規範法律服務人員和辦案機關交往行為,共同營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提高案件的公信力、執行力。加大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促進依法依規誠信執業。
2.司法鑑定方面。在司法鑑定中吃拿卡要,與委託人存在利益往來,接受委託人或相關人員的吃請或禮金禮品;違反司法鑑定收費管理規定,違規亂收費;違反《司法鑑定程序規則》從事司法鑑定活動,故意做虛假鑑定;司法鑑定機構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司法鑑定委託。
3.公證方面。違反規定辦理公證業務,與當事人存在利益往來,接收當事人吃請或禮金禮品;違規收取公證費用,不開票、少開票謀取私利,以及未嚴格執行司法部關於公證執業「五不准」的規定,即:為未查核真實身份的公證申請人辦理公證,辦理非金融機構融資合同公證,辦理涉及不動產處分的全項委託公證,辦理具有擔保性質的委託公證,未經實質審查出具公證書。
4.法律援助方面。為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人員提供法律援助,或者拒絕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人員提供法律援助;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財物;公職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違規領取辦案補貼,或從事有償法律服務。
5.仲裁方面。縣政府將組織開展專項清理整頓。
四、方法步驟 (一)工作部署(7 月 10 日-7 月 12 日)。
縣司法局要將省廳《關於民生領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通知》、市局《岳陽市開展司法鑑定、公證、法律援助、仲裁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和縣局《xx 縣司法局開展公共法律服務機構突出問題專項整治的實施方案》傳達到各公共法律服務機構,立即部署開展專項整治活動。
(二)自清自查(7 月 13 日-7 月 25 日)。各公共法律服務機構和人員要認真學習省廳、市局和縣局相關文件,對照文件要求,積極開展自清自查,及時發現問題、邊查邊改。
(三)組織整改(7 月 26 日-8 月 5 日)。縣司法局要對各公共法律服務機構在自清自查中發現的問題以及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督促,限期整改。
(四)監督檢查(8 月 6 日-8 月 11 日)。省廳、市局、縣局將通過「四不兩直」(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彙報、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明察暗訪等方式,進行不定期檢查,對專項整治開展不力、效果不明的,將予以通報。對在檢查中查找出來的問題,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嚴肅懲處,檢查結果將作為年終考評考核的重要依據。
五、有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要充分認識開展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縣司法局要認真研究,立即布置,把要求傳達到各公共法律服務機構。要把專項整治作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內容之一,與深入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結合起來,兩手抓,確保專項整治出成效。縣局成立 xx 縣公共法律服務機構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司法局主任科員胡鐵章任組長,縣司法局法規股、縣兩律師事務所和四法律服務所、縣法律援助中心、xx 縣公證處、洞庭司法鑑定所負責人為成員。專項整治辦公室設縣司法局法規股。
2.統籌協調推進。此次專項整治活動涉及業務廣,機構多,縣司法局要高度重視,積極行動,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加強市司法局與縣司法局上下聯動,統籌協調,有序開展,按時完成專項整治工作任務。8 月 20 日前縣司法局要將專項整治情況報市局。
3.建立長效機制。要對專項整治中暴露出來的薄弱環節、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在源頭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糾偏上下功夫,積極堵塞漏洞,制定完善相關政策制度。
根據縣委辦關於印發《壽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2019]12號文件精神,按照壽縣衛計委相關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院於2019年3月20日上午召開了全院職工大會,由鮑世春院長動員全體職工參加學習、自查、整改。同時在動員部署工作基礎上,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深入查找巡視組反饋的突出問題,深刻剖析存在問題的原因,並根據情況制定了整改措施,現將自查自糾情況彙報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健康中國建設,深入開展醫療衛生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堅持以人為本、糾建並舉、綜合治理、注重預防的原則,緊緊圍繞「教育、自糾、查處、整改」四個步驟,不斷增強全體職工政治意識、核心意識,堅持問題導向,強化責任擔當,全面清除問題根源,全力解決巡視組反饋的突出問題,既要立足當前,遏制不正之風和腐敗蔓延勢頭,又要著眼長遠,強化紀律建設,促進醫務人員合理診斷、合理治療、合理用藥、合法規範收費,切實減輕群眾醫藥費用負擔,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
二、查找的主要問題
把握專項整治工作的總體要求,找准主要問題,分類實施,大力弘揚高尚醫德,提高醫療服務水平,針對巡視組提出的我縣衛生機構突出問題,我院經過全面梳理,整理規範,將相近的內容合併,歸納為以下方面的問題。
1、部分藥品有網下採購的現象。
2、醫療服務中有不規範的處方、不合理的治療現象。
3、醫療服務態度不夠熱情,個別職工存在對病人態度生、冷、硬、推的現象。
4、健康扶貧領域存在形式主義,扶貧工作中有時存在急於求成的情緒,對待突擊性的工作,首先想到的是怎樣儘快完成,而不是怎樣去把這項工作做的最好。
三、制定整改措施
(一)部分藥品(急救藥品)網下採購的現象。
近期整改情況。
(1)規範網上採購藥品的行為,杜絕網下採購。
(2)醫院和村衛生室購藥必須遵守網上招標採購和藥品備案採購的制度。
(3)必須從國家基本藥物採購平台採購藥品,並實行「零差率」銷售政策。
下一步整改措施。
(1)、認真執行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有關政策和招標採購制度,加強學習《關於印發完善安徽省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藥品帶量採購指導意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2)、建議基本藥物採購平台建設進一步的完善、醫藥配送企業的配送進一步到位。
(3)、完善藥事管理制度,不違規採購藥品,並按時回款給醫藥企業,不拖欠藥款。
(二)醫療服務中有不規範的處方、不合理的治療現象。
近期整改情況。
(1)規範醫務人員的醫療行為,遏制過度檢查和不規範治療的現象。
(2)學習《處方管理辦法》等內容,組織醫務人員培訓,進一步規範處方,提高質量管理,促進合理用藥,保障醫療安全,杜絕不規範的處方出現。
(3)加強臨床質量和處方工作檢查,加大對醫務人員不合理檢查、濫檢查的處罰力度。
下一步整改措施。
(1)加強法律法規、業務知識培訓學習,按照《執業醫師法》、《處方管理辦法》、《醫療技術臨床管理辦法》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制定的各種病種臨床路徑的要求,進一步增強醫務人員依法執業意識,規範醫療行為。
(2)進一步加強臨床檢查和處方質量的督查。
(3)對查實的醫務人員的過度檢查和不規範治療,登記記錄作為該醫務人員的不良行為,並與職稱評審、晉升晉級、年終績效考核掛鈎。
(三)醫療服務態度不夠熱情,個別職工存在對病人態度生、冷、硬、推的現象。
近期整改情況。
(1)建立完善的醫患溝通機制、投訴處理機制,暢通醫患間的溝通和交流渠道。公布醫療機構的投訴電話,及時有效的處理各類投訴。
(2)強化「以病人為中心、注重細節服務」的理念,找准醫療機構急需解決的突出問題,針對突出問題,落實整改措施,切實為患者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
(3)加強行風建設,不斷的提高我院的醫療技術質量和醫療服務水平。
(4)不斷強化醫療機構的服務意識,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把方便患者就醫作為醫療機構的第一要求。
(5)切實規範服務行為,信守救死護傷的承諾,遇事不推諉、不拖拉,提高工作效率,積極、認真、負責地接待每一位患者。
下一步整改措施。
(1)進一步完善醫患溝通與處理機制,建立健全群眾投訴接待制度,認真受理群眾投訴,定期通報信息,督促有效整改。
(2)加強制度建設、加強學習、加強醫務人員醫德醫風的建設。
(3)堅持醫德醫風考評制度,將醫德醫風與醫務人員的績效考核、晉升晉級、評先評優等掛鈎,提高醫務人員的積極性。
(4)完善監督約束機制,遏制腐敗行為發生。
(5)加強業務學習,提高業務水平,在服務中做到語言文明、耐心解答,認真落實首診負責制。
(四)健康扶貧領域存在形式主義。
近期整改情況。
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政治理論修養,堅定信念,在思想上、行動上樹立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意識。
下一步整改措施。
堅定信念是根本,強化責任是關鍵,加快作風轉變是動力,嚴明紀律是保證。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改進工作作風,增強服務宗旨意識,善於克服消極思維、模糊認識所致束縛,破除急躁情緒,迎難而上,在科學理論指導下,加強制度的學習和掌握,加大制度的執行力,務求工作實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健康中國建設,深入開展醫療衛生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堅持以人為本、糾建並舉、綜合治理、注重預防的原則,緊緊圍繞「教育、自糾、查處、整改」四個步驟,不斷增強全體職工政治意識、核心意識,堅持問題導向,強化責任擔當,全面清除問題根源,全力解決巡視組反饋的突出問題,既要立足當前,遏制不正之風和腐敗蔓延勢頭,又要著眼長遠,強化紀律建設,促進醫務人員合理診斷、合理治療、合理用藥、合法規範收費,切實減輕群眾醫藥費用負擔,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
二、查找的主要問題
把握專項整治工作的總體要求,找准主要問題,分類實施,大力弘揚高尚醫德,提高醫療服務水平,針對巡視組提出的我縣衛生機構突出問題,我院經過全面梳理,整理規範,將相近的內容合併,歸納為以下方面的問題。
1、部分藥品有網下採購的現象。
2、醫療服務中有不規範的處方、不合理的治療現象。
3、醫療服務態度不夠熱情,個別職工存在對病人態度生、冷、硬、推的現象。
4、健康扶貧領域存在形式主義,扶貧工作中有時存在急於求成的情緒,對待突擊性的工作,首先想到的是怎樣儘快完成,而不是怎樣去把這項工作做的最好。
三、制定整改措施
(一)部分藥品(急救藥品)網下採購的現象。
近期整改情況。
(1)規範網上採購藥品的行為,杜絕網下採購。
(2)醫院和村衛生室購藥必須遵守網上招標採購和藥品備案採購的制度。
(3)必須從國家基本藥物採購平台採購藥品,並實行「零差率」銷售政策。
下一步整改措施。
(1)、認真執行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有關政策和招標採購制度,加強學習《關於印發完善安徽省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藥品帶量採購指導意見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2)、建議基本藥物採購平台建設進一步的完善、醫藥配送企業的配送進一步到位。
(3)、完善藥事管理制度,不違規採購藥品,並按時回款給醫藥企業,不拖欠藥款。
(二)醫療服務中有不規範的處方、不合理的治療現象。
近期整改情況。
(1)規範醫務人員的醫療行為,遏制過度檢查和不規範治療的現象。
(2)學習《處方管理辦法》等內容,組織醫務人員培訓,進一步規範處方,提高質量管理,促進合理用藥,保障醫療安全,杜絕不規範的處方出現。
(3)加強臨床質量和處方工作檢查,加大對醫務人員不合理檢查、濫檢查的處罰力度。
下一步整改措施。
(1)加強法律法規、業務知識培訓學習,按照《執業醫師法》、《處方管理辦法》、《醫療技術臨床管理辦法》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制定的各種病種臨床路徑的要求,進一步增強醫務人員依法執業意識,規範醫療行為。
(2)進一步加強臨床檢查和處方質量的督查。
(3)對查實的醫務人員的過度檢查和不規範治療,登記記錄作為該醫務人員的不良行為,並與職稱評審、晉升晉級、年終績效考核掛鈎。
(三)醫療服務態度不夠熱情,個別職工存在對病人態度生、冷、硬、推的現象。
近期整改情況。
(1)建立完善的醫患溝通機制、投訴處理機制,暢通醫患間的溝通和交流渠道。公布醫療機構的投訴電話,及時有效的處理各類投訴。
(2)強化「以病人為中心、注重細節服務」的理念,找准醫療機構急需解決的突出問題,針對突出問題,落實整改措施,切實為患者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
(3)加強行風建設,不斷的提高我院的醫療技術質量和醫療服務水平。
(4)不斷強化醫療機構的服務意識,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把方便患者就醫作為醫療機構的第一要求。
(5)切實規範服務行為,信守救死護傷的承諾,遇事不推諉、不拖拉,提高工作效率,積極、認真、負責地接待每一位患者。
下一步整改措施。
(1)進一步完善醫患溝通與處理機制,建立健全群眾投訴接待制度,認真受理群眾投訴,定期通報信息,督促有效整改。
(2)加強制度建設、加強學習、加強醫務人員醫德醫風的建設。
(3)堅持醫德醫風考評制度,將醫德醫風與醫務人員的績效考核、晉升晉級、評先評優等掛鈎,提高醫務人員的積極性。
(4)完善監督約束機制,遏制腐敗行為發生。
(5)加強業務學習,提高業務水平,在服務中做到語言文明、耐心解答,認真落實首診負責制。
(四)健康扶貧領域存在形式主義。
近期整改情況。
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政治理論修養,堅定信念,在思想上、行動上樹立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意識。
下一步整改措施。
堅定信念是根本,強化責任是關鍵,加快作風轉變是動力,嚴明紀律是保證。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改進工作作風,增強服務宗旨意識,善於克服消極思維、模糊認識所致束縛,破除急躁情緒,迎難而上,在科學理論指導下,加強制度的學習和掌握,加大制度的執行力,務求工作實效。
根據延安市安委會印發的《全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延市安發〔2020〕9號)要求,現就全縣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來陝考察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李克強總理等國務院領導同志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務必把安全生產擺到重要位置,切實解決思想認知不足、安全發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實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問題;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以更嚴格的源頭治理、更嚴密的責任體系、更紮實的監管執法、更有效的風險防控和更有力的基礎保障,紮實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推動思想認識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轉變,安全管理由被動接受監管向主動加強管理轉變,安全風險管控由政府推動為主向企業自主開展轉變,隱患排查治理由部門行政執法為主向企業日常自查自糾轉變,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大力推動科技創新,持續加強基礎建設,全面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努力實現全縣生產安全事故總量、死亡人數和較大事故持續下降,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為我縣經濟高質量發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力譜寫黃陵新時代追趕超越新篇章創造安全穩定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專題。一是集中開展學習教育。各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安排專題學習,加深對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的理解,結合工作實際研究貫徹落實措施,分級分批組織安全監管幹部和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開展輪訓,推進學習教育全覆蓋。2022年底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至少接受1次系統學習培訓。二是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觀看學習「生命重於泰山一一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電視專題片,認真開展學習討論。各鎮辦、各有關部門、單位結合實際組織本地區、本行業有關人員觀看,做好安全發展、嚴守底線、強化責任、依法治理、改革創新、夯實基礎、嚴抓落實等重要內容的教育引導。三是深入系統宣傳貫徹。黨組織將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納入宣傳工作重點,精心制定宣傳方案,部署開展經常性、系統性宣傳貫徹和主題宣講活動,形成集中宣傳聲勢。各鎮辦、各行業部門要在主流媒體、網絡媒體、門戶網站、「雙微」等平台開設專題專欄,推出重點報道、學習文章、訪談評論等,深入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並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積極推進安全宣傳「五進」活動。四是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貫徹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根據《黃陵縣委常委會及縣政府領導班子和縣委常委及縣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安全生產責任清單的通知》和《關於調整黃陵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和縣級行業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黃政辦發〔2020〕19號),各鎮辦、各行業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各部門要結合機構改革和職能調整,梳理制定本地、本行業領域監管部門安全生產權力和責任清單,做到分工明確、邊界清晰、責任具體、運轉高效,主動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健全定期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的會議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考核辦法,建立健全企業全過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第一責任人責任。五是有效防範安全風險。特別是要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和安全生產執法體制改革,確保各項改革任務落地見效。建立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立安全風險評估制度。突出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特別是重視加強化工、橋樑、隧道、電力、油氣、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設施安全風險防控,強化規劃設計、建設施工、運營管理等各個環節的安全責任措施落實。六是加強安全監管幹部隊伍建設。重點充實安全監管執法人員,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員不低於在職人員的75%。〔縣安委會辦公室(縣應急局)牽頭,安委會各專業委員會、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題。要認真總結分析近年來在全縣開展的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年」、「執法年」、「提升年」、「鞏固年」和「強化年」等「系列年」活動,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一是以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責任為重點,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全過程責任追溯制度,落實全員全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今年底前各重點行業領域企業完成「一崗一清單」責任制定工作。二是規範企業安全管理,強化安全投入,嚴格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管理、使用、審計等制度,加強全員安全教育培訓,持續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精細化管理,今年底前,各重點行業領域大中型企業通過自身培養和市場化機制全部建立安全生產技術和管理團隊;2022年底前,高危行業及規模以上企業均應完成標準化自評工作。三是強化企業安全風險防控能力,健全安全風險管控制度,加強設備設施的源頭分級分類管理,今年底前各類企業建立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四是健全完善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規範分級分類排查治理標準,今年底前建立隱患排查治理「一張網」信息化管理系統。五是推動企業安全生產社會治理,健全完善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承諾公告、舉報獎勵和教育培訓等制度。提升專業技術服務機構服務水平,加快建立保險機構和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等廣泛參與的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系。按照上級統一部署,推廣運用安責險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所有承保安責險的保險機構開展預防技術服務情況實現在線監測,中小企業全面推行安全生產承諾制度。〔縣安委會辦公室(縣應急局)牽頭,安委會各專業委員會、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一是制定《貫徹落實省安委會關於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強化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廢棄處置全鏈條安全監管。二是提升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能力,完善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開展焦化園區安全風險評估分級、限期整改提升;強化危險貨物運輸全鏈條安全監管,2022年底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全部安裝遠程提醒監控系統,對存在危險化學品車輛聚集較大安全風險的化工園區按規範建設專用停車場。三是完善和落實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分級分類排查治理安全風險隱患,2022年底前完成涉及重大危險源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四是持續提升危險化學品企業自動化控制水平,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裝置的上下游配套裝置必須實現自動化控制。五是提升從業人員專業素質能力,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員數量不低於在職人員的75%以上,化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考核達標率100%。六是推動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今年底前危險化學品企業建立標準化體系,2022年底前重點企業達到二級以上標準化。(縣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縣應急局牽頭,縣經發局、市生態環境局黃陵分局、縣交運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行政審批局等專委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四)煤礦安全整治。一是全面修訂完善煤礦重大災害治理方案和管控措施,積極推動衝擊地壓、瓦斯等重大災害聯防聯治、超前治理,加強奧灰水、頂板水、老空水、砂層和火燒區潛水綜合治理,強化採空區大面積懸頂治理。二是按照上級安排,全面淘汰30萬噸/年以下煤礦(省政府批準保留的除外),嚴格分類處置長期停產停工煤礦,全面淘汰房柱式、巷道式、炮采工藝。按照上級要求,確保2022年煤礦數量減少任務完成。三是持續打擊開採保安煤柱、違規承包、「五假五超三瞞三不」等違法違規行為,清理整治「馬拉松式」改造煤礦。四是完善風險隱患雙重機制,深入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從業人員安全技能提升,加快推進智能化礦井建設,力爭2022年底前智能化採掘工作面,一、二級達標煤礦占比任務全面完成。五是建立監管監察執法分析機制,落實全覆蓋執法檢查制度,健全完善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正常生產建設煤礦基本實現實時有效監控。(縣煤礦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縣工業和煤炭局牽頭,縣經發局、縣自然資源局、縣公安局等專委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五)非煤礦山安全整治。一是強化安全生產源頭治理,嚴格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加大老舊設施設備淘汰和整頓關閉力度。二是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深化雙重預防機制建設,今年底前全縣非煤礦山企業全面完成雙重預防機制建設。三是嚴密管控石油天然氣開採重大安全風險。四是嚴厲打擊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嚴查「三同時」制度履行不嚴格、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不到位、外包工程以包代管等突出問題。五是強化油氣增儲擴能安全生產保障措施落實,突出新進入油氣勘探開發領域的企業和新區塊的勘探開發活動,充分評估論證安全風險,推動油氣企業嚴格落實高含硫、高壓、超深井複雜地質條件勘探開發的安全管理措施。(縣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縣應急局牽頭,縣自然資源局、縣自然資源局、縣行政審批局等專委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六)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組織開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指導建章立制、優化資源,制定實施「一城一策、一區一策」綜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類分批完成督辦整改。二是針對高層建築、大型商業綜合體、人員密集場所、博物館和文物建築、學校及周邊場所、石油化工和煤化工企業等重點單位和場所,制定實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落實清單式隱患排查和督改責任,2022年底前實現標準化、規範化管理。三是聚焦老舊場所、消防產品領域以及家庭加工作坊、彩鋼板建築、外牆保溫材料、電動車、「三合一」場所、城鄉接合部、物流倉儲等突出風險,分階段集中開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實差異化風險管控措施。四是打牢鄉村地區火災防控基礎,加大消防基礎設施和消防力量建設力度,實現鄉村消防安全條件明顯改善。五是教科體、民政、住建、商務、文旅遊、衛健、文物等重點行業部門要建立完善行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3年整治目標任務,健全與消防救援機構分析評估、定期會商、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推動本系統單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六是積極推廣應用消防安全物聯網監測、消防大數據分析研判等信息技術,推動建設基層消防網格信息化管理平台。七是實施消防安全培訓工程,開展分批次、分類別培訓,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質,2022年底前實現培訓全覆蓋。(縣消防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縣消防救援大隊牽頭,縣公安局、縣經發局、縣衛健局、縣教科體局、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交運局、縣商務局、縣文旅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行政審批局、縣人防辦等專委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七)道路運輸安全整治。一是督促運輸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運輸車輛和駕駛人動態監管,建立和完善道路運輸領域安全生產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嚴格旅遊客運安全監管,持續深化「高危風險企業」、「突出違法車輛」、「典型事故案例」、「終生禁駕人員」等曝光行動。二是加強部門協調聯動和資源共享,建立健全道路運輸領域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獎勵制度,依法嚴查嚴處客運車輛超速、超員、疲勞駕駛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清查「黑服務區」、「黑站點」、「黑企業」、「黑車」。三是深入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按要求完成上級下達的今年建設任務,加快臨水臨崖、連續長陡下坡、急彎陡等重點路段和危橋改造整治,深化農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燈一帶」示範工程,全面清理整頓農村「馬路市場」。四是嚴格客貨車生產銷售監管,深入開展貨車非法改裝、「大噸小標」專項整治,深化貨車超限超載治理,深化「百噸王」專項整治,深入推進治超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切實落實「一超四罰」措施,到2022年基本消除貨車非法改裝、「大噸小標」等違法違規突出問題。加大老舊客車和臥鋪客車淘汰報廢力度,推動公交車安裝駕駛室隔離設施。五是加強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管,積極推動構建「政府主導、多部門協同,信息化支撐、全鏈條監管」的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防控體系。六是加強校車交通安全管理,督促指導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嚴格落實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源頭管理、動態監管。(縣道路交通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縣交警大隊牽頭,縣交運局、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教科體局、縣文旅局、縣經發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城管局、縣商務局等專委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交通運輸安全整治。一是強化鐵路、郵政、水上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監管責任落實,理清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邊界。加強信息共享和部門聯動配合,健全完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全面實施安全生產信用管理。二是健全完善行業領域重大風險防範化解工作機制,建立重大風險基礎信息、防控責任、監測監控、防範措施、應急處置清單;開展重大隱患掛牌清零行動,指導督促企業建立風險隱患排查、評估、治理長效機制。三是開展鐵路沿線輕飄物、危樹和線路安全保護區內違法行為整治,全面劃定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開展鐵路沿線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整治,嚴查鐵路沿線兩側危險品生產、加工、儲存、銷售場所;開展鐵路與公路、水路並行交匯地段安全專項治理,推進公跨鐵立交移交;強化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整治,嚴查非法託運、違規承運危險貨物和危險貨物裝卸、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要求等問題。四是開展郵政寄遞安全綜合治理,升級實名收寄、收寄驗視、過機安檢「三位一體」防控模式,推進寄遞風險綜合防控信息平台應用,深入開展違法寄遞危險化學品整治,堅決防止易燃易爆物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遞渠道。五是開展橋樑、橋墩安全防護設施整治和砂石運輸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非法採運砂案件行刑移送制度。(縣交運局、縣經發局、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應急局、縣郵政公司等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九)城市建設安全整治。一是將城市韌性作為城市體檢工作的重要內容開展城市體檢工作,開展城市公共設施安全隱患排查,查找安全隱患和突出短板;加快運用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建設,加強抗震設防工程建設標準宣貫和檢查。二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築物改建改用為酒店、飯店、學校體育館等人員聚集場所的安全隱患,依法查處違法建設、違規改變建築主體結構或使用功能等違法違規行為,督導各地整治安全隱患。三是落實建築物所有權人主體責任,嚴禁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加強物業管理區域房屋共用部門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四是開展摸底調查,貫徹落實加強城市地下空間利用和市政基礎設施安全管理指導意見,指導開展城市地下基礎設施信息及監測預警管理平台建設。五是完善燃氣、渣土收納場監管機制,推動市政排水管網信息系統建設。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六是突出建設單位首要責任,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深化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攻堅行動和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檢查、大整治」,嚴厲打擊不履行基本建設程序、違法發包、肢解發包等建築施工非法違法行為。(縣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縣住建局牽頭,縣經發局、縣城管局、縣公安局、縣交運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務局、縣行政審批局、縣自然資源局等專委會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十)危險廢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全面開展危險廢物排查,督促產廢單位對屬性不明的固體廢物鑑別鑑定,以焦化園區、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和使用單位及危險廢物處置利用單位為重點開展危險廢物產生到處置全過程環境風險排查,嚴厲打擊違規堆存、隨意傾倒、私自填埋危險廢物等違法違規問題,確保危險廢物的貯存、運輸、轉移、利用、處置環境安全;二是完善危險廢物管理機制,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電子聯單制度,加強危險廢物的動態監管。三是建立部門聯動、區域協作、重大案件會商督辦制度,加強信息共享和協作配合,形成覆蓋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運輸、利用、處置等全過程的監管體系,加大打擊故意隱瞞、偷放偷排或違法違規處置危險廢物違法犯罪行為力度;四是加快區域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能力建設,督促企業對重點環保設施和項目組織安全風險評估論證和隱患排查治理。(市生態環境局黃陵分局、縣應急局牽頭,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交運局、縣衛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五是加強「煤改氣」、潔凈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塵的貯存、處置等過程中的安全風險評估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強化相應的安全責任措施落實,確保人身安全。(縣城管局、縣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黃陵分局、縣住建局、縣交運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應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十一)深入推進其他行業領域安全整治。
文化和旅遊安全專項整治:一是加強假日旅遊安全和文化市場安全監管,重點治理景區內遊艇(船)、纜車、索道、區間車、越野運動車輛、娛樂休閒主題等機械設施設備、低空運動飛行器安全證照不齊全、旅遊從業人員未經安全培訓,景區陡坡、泊岸等危險地段區域安全設備設施不完整等問題。二是開展旅行社、旅遊包車專項檢查治理,防範旅遊交通事故發生。三是開展旅遊景區、飯店、民宿、文博場館、森林草原等涉旅場所各類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提升旅遊行業安全水平。(縣文化旅遊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縣文旅局牽頭,黃帝陵管理局、縣衛健局、縣交運局、縣商務局、縣自然資源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交警大隊等專委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特種設備安全整治:一是強化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瓶、老舊住宅電梯、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非公路用旅遊觀光車等的隱患排查整治,強化運營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二是推進特種設備領域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推廣「保險+服務」模式,提升電梯、氣瓶責任保險覆蓋率。三是強化特種設備技術支撐和公益保障屬性,有效發揮檢驗機構在技術檢查、事故調查、專業執法、應急處置等方面的支撐作用。(縣特種設備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縣市場監管局牽頭,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商務局、縣文旅局等專委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校園安全整治:健全校園安全責任體系,加強學校心理衛生和學生校園安全教育培訓,加大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嚴格校車管理,提升學校應急處置能力。(縣校園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縣教科體局牽頭,縣交運局、縣交警大隊、縣消防救援大隊、縣衛健局、縣應急局等專委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油氣長輸管道和電力設施安全專項整治:一是落實長輸管道全壽命周期保護企業主體責任,健全管道規劃、施工、運行責任體系和電力設施安全風險管控體系,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強化應急處置能力建設。二是加強電力建設施工安全管理,重點治理施工企業防高墜、防觸電工作措施及安全技術交底不到位等問題,強化「煤改電」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監管。督促企業系統排查電網運行隱患,有效管控電網風險。全面排查農村電網改造存在的安全隱患,加強農村電網公共基礎設施日常維修養護。(縣石油天然氣長輸管線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縣經發局牽頭,縣應急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黃陵分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行政審批局等專委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商貿和成品油安全整治: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強化源頭治理,突出成品油經營、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開展商貿流通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嚴查違法違規行為。(縣商貿和成品油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縣商務局牽頭,縣衛健局、縣應急局、縣交運局、縣行政審批局、縣城管局等專委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民爆物品安全整治:健全涉爆企業風險分級分類管控機制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立風險統計清單和隱患排查治理清單,強化重大風險的場所、環節、部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加大落後生產工藝和裝備淘汰,提升安防科技應用水平。(縣民爆物品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縣公安局牽頭,縣應急局、縣交運局、縣自然資源局等專委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農林牧漁安全整治:釐清農林牧漁安全監管責任,健全安全防控體系,開展農機、漁業和農藥銷售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加強森林草原火源管控,提升應急處置能力。(縣農業農村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縣農業農村局牽頭,縣經發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務局、縣應急局、縣民政局、市生態環境局黃陵分局、縣氣象局等專委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城市運行安全整治:加強城市道路橋樑、地下管網和燃氣安全等的監管力度,建立健全檢測評估制度,完善城市道路橋樑「四清一責任」工作機制,完善設施設備標識和地下管網的升級改造,杜絕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縣城市運行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縣城管局牽頭,縣經發局、縣應急局、縣交運局、縣住建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行政審批局等專委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地質災害安全整治:按照地質災害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工作職責,明確行業領域安全監管職責清單和地質災害防治屬地管理,採用群專結合的方式,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對轄區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開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後核查,突出抓好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縣地質災害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縣自然資源局牽頭,縣經發局、縣衛健局、縣應急局、縣城管局、縣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黃陵分局、縣氣象局、縣交運局等專委會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醫療衛生安全整治:建立醫療衛生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開展醫療衛生領域安全風險辨識評估,「一院一清單」落實管控措施。(縣醫療衛生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縣衛健局牽頭,縣醫保局、縣城管局、市生態環境局黃陵分局、縣行政審批局等專委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以上實施方案由縣安委會各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各相關牽頭部門具體制定,其他有關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由有關部門另行制定,各鎮辦配合。
三、實施步驟
從今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今年7月)。縣安委會辦公室會同縣安委會各專業委員會按照「1+2+9+10」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全縣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動員部署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各鎮辦,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和中省駐黃、縣屬企業要對標方案,結合實際細化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檯賬,明確工作任務、措施和要求,全面組織實施。全縣各相關部門要通過廣播、電視、微信、微博和報刊等媒體廣泛宣傳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營造濃厚氛圍。各鎮辦、各相關成員單位要於7月30日前將工作方案和落實情況及工作檯帳報縣安委會辦公室。
(二)排查整治(今年8月至12月)。各鎮辦,縣安委會各專業委員會、各有關部門、各企業要堅持問題導向,結合全縣正在開展的「五項攻堅」、企業主體責任「強化年」和集中執法等活動,深入查找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和本單位在責任落實、管理制度、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應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特別是重大安全隱患要制定針對性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和要求,對存在的普遍性問題和隱患要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機制。要建立重點工作和問題隱患、制度措施「三個清單」,並進行動態更新,做到精準發力、閉環管理,推動安全整治三年行動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今年)。要通過現場推進會、「開小灶」、推廣有關地方和標杆企業的經驗等方式方法,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落實和完善治理措施,集中整治一批重點難點問題,努力使全縣重點行業領域一些制約安全生產的深層次、系統性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安全生產基礎明顯加強,企業主體責任進一步夯實,本質安全水平切實提升,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2022年)。要組織開展「回頭看」,深挖安全生產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背後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逐項完善並落實。要歸納整理好的經驗做法,並借鑑其他地方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經驗,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縣推廣。要全面總結全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著力將黨的十八大以來安全生產重要理論和實踐創新轉化為法規制度,健全長效機制,形成一套較為成熟定型的,適合全縣實際的安全生產制度體系。
各鎮辦、縣安委會各專業委員會和各有關部門要分季度總結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開展情況,並統一填報《全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統計表》(附件21),於每年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前報縣安委會辦公室,12月10日前報年度工作情況;2022年11月25日前報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總體工作情況,並由縣安委會辦公室匯總梳理,形成工作報告,提請縣安委會審定後,上報縣委、縣政府和市安委會。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視察陝西重要指示精神的具體體現,也是穩定安全生產形勢、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各鎮辦、縣安委會各專業委員會、各部門要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整治高度,深刻認識做好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重要性,全面落實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加強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動態檢查和過程監督,制定問題清單,明確工作措施,抓好整改落實。特別是地方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帶頭扛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強化責任擔當,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紮實做好專項整治各項工作,確保全縣安全生產形勢平穩向好。
(二)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設立由常務副縣長任組長,縣安委會各專委會主任任副組長,各專業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有關行業安全監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專班,加強全縣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督促落實。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縣安委辦(縣應急管理局),並抽調有關人員集中辦公,建立運行機制,健全季調度會議、聯絡員會議和定期會商、監督檢查、掛牌督辦、工作報告等工作制度,加強統籌協調和督導巡查,推動工作落實;縣安委會各專業委員會辦公室要加強組織協調,督促推進本行業領域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各鎮辦、各企業也要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和工作專班,統籌推動本轄區、本單位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明確年度整治目標,壓實各環節工作責任,在完成好全縣「規定動作」的基礎上積極創新「自選動作」,切實增強專項整治行動的針對性、操作性和實效性。
(三)形成強大工作合力。各鎮辦、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溝通聯繫,強化協調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聯合執法、聯合懲戒等工作機制,合力推動專項整治工作深入開展。特別是要針對新業態、新問題存在的安全監管盲區,建立監管工作分工落實機制;針對長期存在、反覆產生的事故隱患和風險,建立重點風險聯合管控和難點隱患聯合治理機制,實現排查一批,治理一批,管控一批的目標。要組織主流媒體開展廣泛宣傳活動,充分發揮報紙、電視、廣播、網絡媒體作用,開闢專題專刊專欄,為專項行動營造濃厚氛圍。要完善安全生產激勵約束體系,針對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不同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大力推行安全誠信制度、安全承諾公告制度、安全舉報獎勵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險,推動保險機構發揮參與風險評估管控和事故預防功能,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支持、參與安全生產工作,形成齊抓共管、社會共治的工作格局。
(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各鎮辦、各有關部門要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解決安全生產重點難點問題,制定完善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解決區域性安全生產突出問題。落實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建立企業生產經營責任全過程追溯制度,落實事故結案一年內整改評估和責任追究公開制度,定期對企業安全費用提取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確保足額提取和規範使用。完善支持安全生產工作政策體系,強化地方財政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經費保障,優化支出結構,向重點行業領域風險防控、事故隱患消除工作傾斜。加快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網際網路+監管」及「網際網路+執法」系統,完善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推廣應用執法手冊app;培育發展一批有實力的安全技術服務機構,嚴格實施評價結果公開和第三方評估制度,防止弄虛作假。在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築施工、民爆物品等高危行業領域強制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推動保險機構落實事故預防技術規範,切實發揮參與風險評估管控和事故預防功能。
(五)嚴格監管執法。各鎮辦、各部門要把排查整改、執法處罰、督查督辦貫穿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全過程。緊盯事故多發、問題突出的重點行業領域、重點地區和粉塵涉爆、有限空間、外包作業、檢維修作業以及吊裝、有毒有害等易發多發事故的關鍵環節,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集中執法和專項執法行動,實施分級分類精準化執法、差異化管理,防止簡單化、「一刀切」。要嚴格事故調查處理,切實落實事故的調查處理責任,嚴肅查處道路運輸事故簡單化處理、事故調查職責履行不到位的問題。強化督導檢查和跟蹤問效,深入開展「四不兩直」明查暗訪、異地交叉檢查,對重點問題、重大隱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徹底解決。堅持執法檢查於服務之中,組織專家組開展精準指導服務,實行遠程「會診」與上門服務相結合,幫助解決安全生產難題。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發生較大事故等問題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要納入安全生產「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六)嚴格問效問責。縣安委會辦公室要加強對全縣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落實情況的督促督導,並將落實情況納入安全生產月通報季講評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考核。各鎮辦、縣安委會各專業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要加強對本轄區、本行業領域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集中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提醒等手段,並把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地方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和幹部績效考核,推動工作任務和工作責任落實。對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領導責任不落實、工作推動不力、重大問題隱患久拖不治,逾期未完成目標任務的,要嚴肅問責。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地區和企業,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從安全制度建立、責任落實、現場管理等各個方面深入調查處理,查明事故性質和原因,嚴肅追究事故責任。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來陝考察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李克強總理等國務院領導同志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務必把安全生產擺到重要位置,切實解決思想認知不足、安全發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實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問題;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以更嚴格的源頭治理、更嚴密的責任體系、更紮實的監管執法、更有效的風險防控和更有力的基礎保障,紮實推進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推動思想認識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轉變,安全管理由被動接受監管向主動加強管理轉變,安全風險管控由政府推動為主向企業自主開展轉變,隱患排查治理由部門行政執法為主向企業日常自查自糾轉變,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體制機制,大力推動科技創新,持續加強基礎建設,全面提升本質安全水平,努力實現全縣生產安全事故總量、死亡人數和較大事故持續下降,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為我縣經濟高質量發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奮力譜寫黃陵新時代追趕超越新篇章創造安全穩定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專題。一是集中開展學習教育。各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安排專題學習,加深對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的理解,結合工作實際研究貫徹落實措施,分級分批組織安全監管幹部和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開展輪訓,推進學習教育全覆蓋。2022年底前,黨政領導班子成員至少接受1次系統學習培訓。二是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觀看學習「生命重於泰山一一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電視專題片,認真開展學習討論。各鎮辦、各有關部門、單位結合實際組織本地區、本行業有關人員觀看,做好安全發展、嚴守底線、強化責任、依法治理、改革創新、夯實基礎、嚴抓落實等重要內容的教育引導。三是深入系統宣傳貫徹。黨組織將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納入宣傳工作重點,精心制定宣傳方案,部署開展經常性、系統性宣傳貫徹和主題宣講活動,形成集中宣傳聲勢。各鎮辦、各行業部門要在主流媒體、網絡媒體、門戶網站、「雙微」等平台開設專題專欄,推出重點報道、學習文章、訪談評論等,深入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並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積極推進安全宣傳「五進」活動。四是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貫徹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根據《黃陵縣委常委會及縣政府領導班子和縣委常委及縣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安全生產責任清單的通知》和《關於調整黃陵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和縣級行業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黃政辦發〔2020〕19號),各鎮辦、各行業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各部門要結合機構改革和職能調整,梳理制定本地、本行業領域監管部門安全生產權力和責任清單,做到分工明確、邊界清晰、責任具體、運轉高效,主動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健全定期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的會議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產工作責任考核辦法,建立健全企業全過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第一責任人責任。五是有效防範安全風險。特別是要推進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和安全生產執法體制改革,確保各項改革任務落地見效。建立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立安全風險評估制度。突出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特別是重視加強化工、橋樑、隧道、電力、油氣、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設施安全風險防控,強化規劃設計、建設施工、運營管理等各個環節的安全責任措施落實。六是加強安全監管幹部隊伍建設。重點充實安全監管執法人員,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員不低於在職人員的75%。〔縣安委會辦公室(縣應急局)牽頭,安委會各專業委員會、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題。要認真總結分析近年來在全縣開展的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年」、「執法年」、「提升年」、「鞏固年」和「強化年」等「系列年」活動,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一是以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責任為重點,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完善安全生產全過程責任追溯制度,落實全員全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今年底前各重點行業領域企業完成「一崗一清單」責任制定工作。二是規範企業安全管理,強化安全投入,嚴格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管理、使用、審計等制度,加強全員安全教育培訓,持續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精細化管理,今年底前,各重點行業領域大中型企業通過自身培養和市場化機制全部建立安全生產技術和管理團隊;2022年底前,高危行業及規模以上企業均應完成標準化自評工作。三是強化企業安全風險防控能力,健全安全風險管控制度,加強設備設施的源頭分級分類管理,今年底前各類企業建立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四是健全完善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規範分級分類排查治理標準,今年底前建立隱患排查治理「一張網」信息化管理系統。五是推動企業安全生產社會治理,健全完善企業安全生產誠信、承諾公告、舉報獎勵和教育培訓等制度。提升專業技術服務機構服務水平,加快建立保險機構和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等廣泛參與的安全生產社會化服務體系。按照上級統一部署,推廣運用安責險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所有承保安責險的保險機構開展預防技術服務情況實現在線監測,中小企業全面推行安全生產承諾制度。〔縣安委會辦公室(縣應急局)牽頭,安委會各專業委員會、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一是制定《貫徹落實省安委會關於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意見》,強化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廢棄處置全鏈條安全監管。二是提升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風險管控能力,完善危險化學品「禁限控」目錄;開展焦化園區安全風險評估分級、限期整改提升;強化危險貨物運輸全鏈條安全監管,2022年底前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全部安裝遠程提醒監控系統,對存在危險化學品車輛聚集較大安全風險的化工園區按規範建設專用停車場。三是完善和落實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治理導則,分級分類排查治理安全風險隱患,2022年底前完成涉及重大危險源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四是持續提升危險化學品企業自動化控制水平,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過氧化工藝裝置的上下游配套裝置必須實現自動化控制。五是提升從業人員專業素質能力,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產相關專業學歷和實踐經驗的執法人員數量不低於在職人員的75%以上,化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考核達標率100%。六是推動企業主體責任落實,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今年底前危險化學品企業建立標準化體系,2022年底前重點企業達到二級以上標準化。(縣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縣應急局牽頭,縣經發局、市生態環境局黃陵分局、縣交運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行政審批局等專委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四)煤礦安全整治。一是全面修訂完善煤礦重大災害治理方案和管控措施,積極推動衝擊地壓、瓦斯等重大災害聯防聯治、超前治理,加強奧灰水、頂板水、老空水、砂層和火燒區潛水綜合治理,強化採空區大面積懸頂治理。二是按照上級安排,全面淘汰30萬噸/年以下煤礦(省政府批準保留的除外),嚴格分類處置長期停產停工煤礦,全面淘汰房柱式、巷道式、炮采工藝。按照上級要求,確保2022年煤礦數量減少任務完成。三是持續打擊開採保安煤柱、違規承包、「五假五超三瞞三不」等違法違規行為,清理整治「馬拉松式」改造煤礦。四是完善風險隱患雙重機制,深入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從業人員安全技能提升,加快推進智能化礦井建設,力爭2022年底前智能化採掘工作面,一、二級達標煤礦占比任務全面完成。五是建立監管監察執法分析機制,落實全覆蓋執法檢查制度,健全完善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正常生產建設煤礦基本實現實時有效監控。(縣煤礦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縣工業和煤炭局牽頭,縣經發局、縣自然資源局、縣公安局等專委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五)非煤礦山安全整治。一是強化安全生產源頭治理,嚴格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加大老舊設施設備淘汰和整頓關閉力度。二是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深化雙重預防機制建設,今年底前全縣非煤礦山企業全面完成雙重預防機制建設。三是嚴密管控石油天然氣開採重大安全風險。四是嚴厲打擊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嚴查「三同時」制度履行不嚴格、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不到位、外包工程以包代管等突出問題。五是強化油氣增儲擴能安全生產保障措施落實,突出新進入油氣勘探開發領域的企業和新區塊的勘探開發活動,充分評估論證安全風險,推動油氣企業嚴格落實高含硫、高壓、超深井複雜地質條件勘探開發的安全管理措施。(縣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縣應急局牽頭,縣自然資源局、縣自然資源局、縣行政審批局等專委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六)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組織開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指導建章立制、優化資源,制定實施「一城一策、一區一策」綜合治理方案,2022年底前分類分批完成督辦整改。二是針對高層建築、大型商業綜合體、人員密集場所、博物館和文物建築、學校及周邊場所、石油化工和煤化工企業等重點單位和場所,制定實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落實清單式隱患排查和督改責任,2022年底前實現標準化、規範化管理。三是聚焦老舊場所、消防產品領域以及家庭加工作坊、彩鋼板建築、外牆保溫材料、電動車、「三合一」場所、城鄉接合部、物流倉儲等突出風險,分階段集中開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實差異化風險管控措施。四是打牢鄉村地區火災防控基礎,加大消防基礎設施和消防力量建設力度,實現鄉村消防安全條件明顯改善。五是教科體、民政、住建、商務、文旅遊、衛健、文物等重點行業部門要建立完善行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3年整治目標任務,健全與消防救援機構分析評估、定期會商、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推動本系統單位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六是積極推廣應用消防安全物聯網監測、消防大數據分析研判等信息技術,推動建設基層消防網格信息化管理平台。七是實施消防安全培訓工程,開展分批次、分類別培訓,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質,2022年底前實現培訓全覆蓋。(縣消防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縣消防救援大隊牽頭,縣公安局、縣經發局、縣衛健局、縣教科體局、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交運局、縣商務局、縣文旅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行政審批局、縣人防辦等專委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七)道路運輸安全整治。一是督促運輸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運輸車輛和駕駛人動態監管,建立和完善道路運輸領域安全生產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嚴格旅遊客運安全監管,持續深化「高危風險企業」、「突出違法車輛」、「典型事故案例」、「終生禁駕人員」等曝光行動。二是加強部門協調聯動和資源共享,建立健全道路運輸領域舉報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獎勵制度,依法嚴查嚴處客運車輛超速、超員、疲勞駕駛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清查「黑服務區」、「黑站點」、「黑企業」、「黑車」。三是深入實施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按要求完成上級下達的今年建設任務,加快臨水臨崖、連續長陡下坡、急彎陡等重點路段和危橋改造整治,深化農村公路平交路口「一燈一帶」示範工程,全面清理整頓農村「馬路市場」。四是嚴格客貨車生產銷售監管,深入開展貨車非法改裝、「大噸小標」專項整治,深化貨車超限超載治理,深化「百噸王」專項整治,深入推進治超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切實落實「一超四罰」措施,到2022年基本消除貨車非法改裝、「大噸小標」等違法違規突出問題。加大老舊客車和臥鋪客車淘汰報廢力度,推動公交車安裝駕駛室隔離設施。五是加強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監管,積極推動構建「政府主導、多部門協同,信息化支撐、全鏈條監管」的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防控體系。六是加強校車交通安全管理,督促指導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嚴格落實校車安全管理制度,強化源頭管理、動態監管。(縣道路交通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縣交警大隊牽頭,縣交運局、縣財政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教科體局、縣文旅局、縣經發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城管局、縣商務局等專委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交通運輸安全整治。一是強化鐵路、郵政、水上交通行業安全生產監管責任落實,理清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邊界。加強信息共享和部門聯動配合,健全完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全面實施安全生產信用管理。二是健全完善行業領域重大風險防範化解工作機制,建立重大風險基礎信息、防控責任、監測監控、防範措施、應急處置清單;開展重大隱患掛牌清零行動,指導督促企業建立風險隱患排查、評估、治理長效機制。三是開展鐵路沿線輕飄物、危樹和線路安全保護區內違法行為整治,全面劃定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開展鐵路沿線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整治,嚴查鐵路沿線兩側危險品生產、加工、儲存、銷售場所;開展鐵路與公路、水路並行交匯地段安全專項治理,推進公跨鐵立交移交;強化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整治,嚴查非法託運、違規承運危險貨物和危險貨物裝卸、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不符合要求等問題。四是開展郵政寄遞安全綜合治理,升級實名收寄、收寄驗視、過機安檢「三位一體」防控模式,推進寄遞風險綜合防控信息平台應用,深入開展違法寄遞危險化學品整治,堅決防止易燃易爆物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遞渠道。五是開展橋樑、橋墩安全防護設施整治和砂石運輸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非法採運砂案件行刑移送制度。(縣交運局、縣經發局、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應急局、縣郵政公司等部門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九)城市建設安全整治。一是將城市韌性作為城市體檢工作的重要內容開展城市體檢工作,開展城市公共設施安全隱患排查,查找安全隱患和突出短板;加快運用城市綜合管理服務平台建設,加強抗震設防工程建設標準宣貫和檢查。二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築物改建改用為酒店、飯店、學校體育館等人員聚集場所的安全隱患,依法查處違法建設、違規改變建築主體結構或使用功能等違法違規行為,督導各地整治安全隱患。三是落實建築物所有權人主體責任,嚴禁擅自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加強物業管理區域房屋共用部門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四是開展摸底調查,貫徹落實加強城市地下空間利用和市政基礎設施安全管理指導意見,指導開展城市地下基礎設施信息及監測預警管理平台建設。五是完善燃氣、渣土收納場監管機制,推動市政排水管網信息系統建設。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六是突出建設單位首要責任,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深化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攻堅行動和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檢查、大整治」,嚴厲打擊不履行基本建設程序、違法發包、肢解發包等建築施工非法違法行為。(縣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縣住建局牽頭,縣經發局、縣城管局、縣公安局、縣交運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務局、縣行政審批局、縣自然資源局等專委會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十)危險廢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全面開展危險廢物排查,督促產廢單位對屬性不明的固體廢物鑑別鑑定,以焦化園區、化工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和使用單位及危險廢物處置利用單位為重點開展危險廢物產生到處置全過程環境風險排查,嚴厲打擊違規堆存、隨意傾倒、私自填埋危險廢物等違法違規問題,確保危險廢物的貯存、運輸、轉移、利用、處置環境安全;二是完善危險廢物管理機制,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電子聯單制度,加強危險廢物的動態監管。三是建立部門聯動、區域協作、重大案件會商督辦制度,加強信息共享和協作配合,形成覆蓋危險廢物產生、收集、貯存、轉移、運輸、利用、處置等全過程的監管體系,加大打擊故意隱瞞、偷放偷排或違法違規處置危險廢物違法犯罪行為力度;四是加快區域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能力建設,督促企業對重點環保設施和項目組織安全風險評估論證和隱患排查治理。(市生態環境局黃陵分局、縣應急局牽頭,縣公安局、縣住建局、縣交運局、縣衛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五是加強「煤改氣」、潔凈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塵的貯存、處置等過程中的安全風險評估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強化相應的安全責任措施落實,確保人身安全。(縣城管局、縣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黃陵分局、縣住建局、縣交運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應急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十一)深入推進其他行業領域安全整治。
文化和旅遊安全專項整治:一是加強假日旅遊安全和文化市場安全監管,重點治理景區內遊艇(船)、纜車、索道、區間車、越野運動車輛、娛樂休閒主題等機械設施設備、低空運動飛行器安全證照不齊全、旅遊從業人員未經安全培訓,景區陡坡、泊岸等危險地段區域安全設備設施不完整等問題。二是開展旅行社、旅遊包車專項檢查治理,防範旅遊交通事故發生。三是開展旅遊景區、飯店、民宿、文博場館、森林草原等涉旅場所各類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提升旅遊行業安全水平。(縣文化旅遊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縣文旅局牽頭,黃帝陵管理局、縣衛健局、縣交運局、縣商務局、縣自然資源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交警大隊等專委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特種設備安全整治:一是強化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瓶、老舊住宅電梯、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非公路用旅遊觀光車等的隱患排查整治,強化運營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二是推進特種設備領域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推廣「保險+服務」模式,提升電梯、氣瓶責任保險覆蓋率。三是強化特種設備技術支撐和公益保障屬性,有效發揮檢驗機構在技術檢查、事故調查、專業執法、應急處置等方面的支撐作用。(縣特種設備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縣市場監管局牽頭,縣住建局、縣城管局、縣商務局、縣文旅局等專委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校園安全整治:健全校園安全責任體系,加強學校心理衛生和學生校園安全教育培訓,加大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嚴格校車管理,提升學校應急處置能力。(縣校園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縣教科體局牽頭,縣交運局、縣交警大隊、縣消防救援大隊、縣衛健局、縣應急局等專委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油氣長輸管道和電力設施安全專項整治:一是落實長輸管道全壽命周期保護企業主體責任,健全管道規劃、施工、運行責任體系和電力設施安全風險管控體系,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強化應急處置能力建設。二是加強電力建設施工安全管理,重點治理施工企業防高墜、防觸電工作措施及安全技術交底不到位等問題,強化「煤改電」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監管。督促企業系統排查電網運行隱患,有效管控電網風險。全面排查農村電網改造存在的安全隱患,加強農村電網公共基礎設施日常維修養護。(縣石油天然氣長輸管線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縣經發局牽頭,縣應急局、縣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黃陵分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行政審批局等專委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商貿和成品油安全整治: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強化源頭治理,突出成品油經營、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開展商貿流通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嚴查違法違規行為。(縣商貿和成品油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縣商務局牽頭,縣衛健局、縣應急局、縣交運局、縣行政審批局、縣城管局等專委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民爆物品安全整治:健全涉爆企業風險分級分類管控機制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立風險統計清單和隱患排查治理清單,強化重大風險的場所、環節、部位的隱患排查治理,加大落後生產工藝和裝備淘汰,提升安防科技應用水平。(縣民爆物品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縣公安局牽頭,縣應急局、縣交運局、縣自然資源局等專委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農林牧漁安全整治:釐清農林牧漁安全監管責任,健全安全防控體系,開展農機、漁業和農藥銷售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加強森林草原火源管控,提升應急處置能力。(縣農業農村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縣農業農村局牽頭,縣經發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水務局、縣應急局、縣民政局、市生態環境局黃陵分局、縣氣象局等專委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城市運行安全整治:加強城市道路橋樑、地下管網和燃氣安全等的監管力度,建立健全檢測評估制度,完善城市道路橋樑「四清一責任」工作機制,完善設施設備標識和地下管網的升級改造,杜絕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縣城市運行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縣城管局牽頭,縣經發局、縣應急局、縣交運局、縣住建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行政審批局等專委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地質災害安全整治:按照地質災害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工作職責,明確行業領域安全監管職責清單和地質災害防治屬地管理,採用群專結合的方式,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對轄區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開展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後核查,突出抓好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縣地質災害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縣自然資源局牽頭,縣經發局、縣衛健局、縣應急局、縣城管局、縣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黃陵分局、縣氣象局、縣交運局等專委會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醫療衛生安全整治:建立醫療衛生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開展醫療衛生領域安全風險辨識評估,「一院一清單」落實管控措施。(縣醫療衛生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縣衛健局牽頭,縣醫保局、縣城管局、市生態環境局黃陵分局、縣行政審批局等專委會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鎮辦配合)。
以上實施方案由縣安委會各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織,各相關牽頭部門具體制定,其他有關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方案由有關部門另行制定,各鎮辦配合。
三、實施步驟
從今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今年7月)。縣安委會辦公室會同縣安委會各專業委員會按照「1+2+9+10」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全縣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動員部署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各鎮辦,安委會各有關成員單位和中省駐黃、縣屬企業要對標方案,結合實際細化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檯賬,明確工作任務、措施和要求,全面組織實施。全縣各相關部門要通過廣播、電視、微信、微博和報刊等媒體廣泛宣傳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營造濃厚氛圍。各鎮辦、各相關成員單位要於7月30日前將工作方案和落實情況及工作檯帳報縣安委會辦公室。
(二)排查整治(今年8月至12月)。各鎮辦,縣安委會各專業委員會、各有關部門、各企業要堅持問題導向,結合全縣正在開展的「五項攻堅」、企業主體責任「強化年」和集中執法等活動,深入查找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和本單位在責任落實、管理制度、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應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特別是重大安全隱患要制定針對性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和要求,對存在的普遍性問題和隱患要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機制。要建立重點工作和問題隱患、制度措施「三個清單」,並進行動態更新,做到精準發力、閉環管理,推動安全整治三年行動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今年)。要通過現場推進會、「開小灶」、推廣有關地方和標杆企業的經驗等方式方法,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落實和完善治理措施,集中整治一批重點難點問題,努力使全縣重點行業領域一些制約安全生產的深層次、系統性問題得到有效解決,安全生產基礎明顯加強,企業主體責任進一步夯實,本質安全水平切實提升,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2022年)。要組織開展「回頭看」,深挖安全生產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背後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逐項完善並落實。要歸納整理好的經驗做法,並借鑑其他地方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經驗,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縣推廣。要全面總結全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著力將黨的十八大以來安全生產重要理論和實踐創新轉化為法規制度,健全長效機制,形成一套較為成熟定型的,適合全縣實際的安全生產制度體系。
各鎮辦、縣安委會各專業委員會和各有關部門要分季度總結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開展情況,並統一填報《全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統計表》(附件21),於每年3月10日、6月10日、9月10日前報縣安委會辦公室,12月10日前報年度工作情況;2022年11月25日前報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總體工作情況,並由縣安委會辦公室匯總梳理,形成工作報告,提請縣安委會審定後,上報縣委、縣政府和市安委會。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視察陝西重要指示精神的具體體現,也是穩定安全生產形勢、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各鎮辦、縣安委會各專業委員會、各部門要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整治高度,深刻認識做好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重要性,全面落實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加強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動態檢查和過程監督,制定問題清單,明確工作措施,抓好整改落實。特別是地方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帶頭扛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強化責任擔當,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紮實做好專項整治各項工作,確保全縣安全生產形勢平穩向好。
(二)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設立由常務副縣長任組長,縣安委會各專委會主任任副組長,各專業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有關行業安全監管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專班,加強全縣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督促落實。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縣安委辦(縣應急管理局),並抽調有關人員集中辦公,建立運行機制,健全季調度會議、聯絡員會議和定期會商、監督檢查、掛牌督辦、工作報告等工作制度,加強統籌協調和督導巡查,推動工作落實;縣安委會各專業委員會辦公室要加強組織協調,督促推進本行業領域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各鎮辦、各企業也要成立相應領導機構和工作專班,統籌推動本轄區、本單位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明確年度整治目標,壓實各環節工作責任,在完成好全縣「規定動作」的基礎上積極創新「自選動作」,切實增強專項整治行動的針對性、操作性和實效性。
(三)形成強大工作合力。各鎮辦、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溝通聯繫,強化協調配合,完善信息共享、聯合執法、聯合懲戒等工作機制,合力推動專項整治工作深入開展。特別是要針對新業態、新問題存在的安全監管盲區,建立監管工作分工落實機制;針對長期存在、反覆產生的事故隱患和風險,建立重點風險聯合管控和難點隱患聯合治理機制,實現排查一批,治理一批,管控一批的目標。要組織主流媒體開展廣泛宣傳活動,充分發揮報紙、電視、廣播、網絡媒體作用,開闢專題專刊專欄,為專項行動營造濃厚氛圍。要完善安全生產激勵約束體系,針對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不同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大力推行安全誠信制度、安全承諾公告制度、安全舉報獎勵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險,推動保險機構發揮參與風險評估管控和事故預防功能,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支持、參與安全生產工作,形成齊抓共管、社會共治的工作格局。
(四)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各鎮辦、各有關部門要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解決安全生產重點難點問題,制定完善安全生產地方性法規,解決區域性安全生產突出問題。落實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建立企業生產經營責任全過程追溯制度,落實事故結案一年內整改評估和責任追究公開制度,定期對企業安全費用提取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確保足額提取和規範使用。完善支持安全生產工作政策體系,強化地方財政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經費保障,優化支出結構,向重點行業領域風險防控、事故隱患消除工作傾斜。加快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網際網路+監管」及「網際網路+執法」系統,完善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推廣應用執法手冊app;培育發展一批有實力的安全技術服務機構,嚴格實施評價結果公開和第三方評估制度,防止弄虛作假。在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交通運輸、建築施工、民爆物品等高危行業領域強制實施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推動保險機構落實事故預防技術規範,切實發揮參與風險評估管控和事故預防功能。
(五)嚴格監管執法。各鎮辦、各部門要把排查整改、執法處罰、督查督辦貫穿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全過程。緊盯事故多發、問題突出的重點行業領域、重點地區和粉塵涉爆、有限空間、外包作業、檢維修作業以及吊裝、有毒有害等易發多發事故的關鍵環節,深入開展安全生產集中執法和專項執法行動,實施分級分類精準化執法、差異化管理,防止簡單化、「一刀切」。要嚴格事故調查處理,切實落實事故的調查處理責任,嚴肅查處道路運輸事故簡單化處理、事故調查職責履行不到位的問題。強化督導檢查和跟蹤問效,深入開展「四不兩直」明查暗訪、異地交叉檢查,對重點問題、重大隱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徹底解決。堅持執法檢查於服務之中,組織專家組開展精準指導服務,實行遠程「會診」與上門服務相結合,幫助解決安全生產難題。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發生較大事故等問題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要納入安全生產「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六)嚴格問效問責。縣安委會辦公室要加強對全縣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落實情況的督促督導,並將落實情況納入安全生產月通報季講評和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考核。各鎮辦、縣安委會各專業委員會、有關成員單位要加強對本轄區、本行業領域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集中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提醒等手段,並把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地方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和幹部績效考核,推動工作任務和工作責任落實。對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領導責任不落實、工作推動不力、重大問題隱患久拖不治,逾期未完成目標任務的,要嚴肅問責。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地區和企業,要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從安全制度建立、責任落實、現場管理等各個方面深入調查處理,查明事故性質和原因,嚴肅追究事故責任。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批示精神、國務院江蘇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督導工作要求以及全省「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會議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部署,結合我市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生產工作實際,決定從2019年11月20日起至今年12月,在全市養老院等民政服務機構開展為期一年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提高養老院服務質量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三、四中全會精神及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深刻汲取「3·21」等事故教訓,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標本兼治,在全市養老院等社會服務機構組織開展全覆蓋拉網式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把學習提高與狠抓落實貫穿全過程,把壓緊壓實責任與細化實化措施貫穿全過程,把排查整治與建章立制貫穿全過程,著力建立完善長效監管工作機制,化解影響制約安全生產的基礎性、源頭性矛盾問題,消除安全監管領域盲區漏點,防範遏制較大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力促全市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為實現「高質量發展走在蘇北蘇中前列」目標定位和深入推進「兩海兩綠」發展路徑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則
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要切實把握好以下原則:
(一)聚焦重點場所。聚焦民政領域養老院、兒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殯儀館、福彩銷售網點等民政服務重點場所,開展拉網式全覆蓋排查整治。
(二)堅持問題導向。利用多種手段,依靠群眾和社會力量,確保把民政服務機構所有影響安全穩定的風險隱患排查出來。安全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個別養老院要列為重點整治對象。
(三)落實行業責任。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要求,督促各級民政部門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全面排查本地區民政服務機構風險隱患,認真制定有針對性整改舉措,深入開展集中整治。
(四)主動協同推進。各級民政部門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加強與應急、市場監督管理、消防等部門的工作聯動,消除監管的空白和盲區,確保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形成排查整治的工作合力。
(五)確保整治實效。強化結果導向,過細過實抓好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到舉一反三,真正把專項整治的成效體現到發現和化解重大風險隱患上來,體現到提升本質安全水平上來,務求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三、整治範圍
全市養老服務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殯葬服務機構、婚姻登記機構、福利彩票銷售機構等民政服務機構以及正在施工的民政建設項目等。
四、整治重點
(一)責任落實情況。
1.組織領導責任。重點整治: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樹牢新發展理念特別是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底線思維、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責追責」要求,建立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職責任務清單並推動落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健全完善安全生產體制機制,明確各業務領域、單位(機構)安全生產職責任務,消除監管盲區漏點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分析研判安全生產形勢、部署安全生產工作任務、研究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解決安全生產領域重大問題、推動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落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落實在崗帶班制度,熟悉應急預案,快速果斷處置緊急情況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2.業務監管責任。重點整治: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履行業務領域安全監管職責不到位、造成監管脫節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制定業務領域、所屬單位(管理機構)安全生產職責任務清單,並推動落細落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分析研判安全生產形勢,部署業務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強化監管執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為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清單管理、動態更新、閉環整改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和明察暗訪等專項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
3.單位(機構)主體責任。重點整治:安全責任、管理、投入、培訓、應急救援和安全生產能力評估「六到位」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建立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全過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特別是落實單位(機構)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同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機構)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單位(機構)依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安全生產風險,消除問題隱患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二)共性安全隱患。
1.消防安全。重點整治七個方面:①消防安全責任和安全制度落實。是否依法建立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是否明確民政服務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總責;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社會福利機構是否確定一名消防安全工作專業人員為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否明確消防工作管理部門,配備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建立志願消防隊;是否制定並落實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②消防審批手續履行和消防重點部位設置。是否使用未經消防行政許可或者備案的建築、場所;是否使用夾芯材料燃燒性能低於a級的彩鋼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動的建築;是否依法履行消防審批程序,在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或變更房屋用途時依法辦理消防審核、驗收手續;是否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並設置明顯標識、明確防火責任人。③安全疏散、防火檢查及巡查。安全疏散設施設置是否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是否保持暢通;活動室、療養室、病房的外窗是否設置影響疏散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鐵柵欄;是否每月至少組織各部門負責人開展一次防火檢查,重點檢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每日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員工掌握防火滅火常識和疏散逃生技能情況,重點部位防火工作落實情況,消防設施設備運行和維護保養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情況,電氣線路、燃氣管道、液化氣瓶和用電用氣設備定期檢查情況,廚房操作間清理情況,火災隱患整改和防範措施落實情況等,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及時督促整改,並做好檢查記錄;是否安排專人進行每日防火巡查(養老服務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每日還應組織不少於兩次夜間防火巡查),重點巡查有無玩火、違規吸煙和違章動用明火現象,使用蚊香、蠟燭、煤爐時是否落實防護措施,有無私拉亂接電線、違規用電和使用電熱毯、電磁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熱器具情況,有無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充電問題,消防設施設備是否正常工作、是否被遮擋被損壞,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是否完好,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值守人員是否在位,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有無違規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發現問題要當場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上報,並做好巡查記錄。④火災隱患整改。是否通過單位自查、聘請第三方檢查等形式,全面清查本單位消防安全問題隱患,逐一列出隱患清單、責任清單、整改清單,確保自身消防安全;是否對消防部門責令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是否對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制定整改方案,在整改過程中加強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確保整改期間的安全,並在規定期限內改正後向當地消防部門申請複查;是否對問題隱患在限期內整改不掉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易發生火災造成人員傷亡的,立即停止使用。⑤消防設施管理。是否按照國家和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對不需要設置滅火系統的建築,是否在服務對象住宿和主要活動場所安裝獨立式感煙探測報警器和簡易噴淋裝置,配備應急照明和滅火器;是否按規定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完好有效;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是否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維護保養,每月出具維保記錄,每年至少全面檢測一次;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員是否持有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熟悉應急疏散和滅火預案,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少於2人在崗在位。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是否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全員消防安全培訓;是否安排新上崗、轉崗員工參加崗前消防安全培訓,確保每名工作人員熟練掌握「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和「一懂三會」(懂得所在場所火災危險性,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知識;是否結合服務對象身心健康狀況,有針對性地開展防火常識和逃生自救教育。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與演練。是否按照白天、夜間分類制定本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明確每班次、各崗位人員負責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職責,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除組織有自理能力的服務對象有序疏散外,對無自理能力或者行動不便的服務對象,是否安排在建築較低層和便於疏散的地點,並逐一明確疏散救護人員。
2.特種設備安全。重點整治五個方面:①管理機構和制度落實。是否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是否制定事故應急專項預案並有演練記錄。②設備檔案及人員檔案管理。是否建立設備檔案,且檔案齊全;設備是否在定期檢驗有效期內;設備是否按規定進行日常維護保養或者定期自行檢查並有記錄;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證件是否在有效期內;是否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記錄。③鍋爐安全。液位(面)計是否有最高、最低安全液位標記;安全閥是否有有效的校驗報告或標記;壓力表是否有有效的檢定證書或標記;水位、壓力是否在允許範圍內;是否及時填寫運行記錄;是否有水(介)質化驗記錄和定期水質化驗報告。④壓力容器和管道安全。安全閥是否有有效的校驗報告或標記;壓力表是否有有效的檢定證書或標記。⑤電梯安全。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誌是否設置在易於乘客注意的顯著位置;電梯內設置的報警裝置是否可靠,聯繫是否暢通;門防夾保護裝置是否有效;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入口處急停開關是否有效;是否有有效的維保合同,維保單位及人員資質是否滿足要求;是否有維保記錄,並經安全管理人員簽字確認,維保周期是否符合規定等。
3.食品衛生安全。重點整治五個方面:①從業人員管理。從業人員是否有健康證;從業人員是否每日進行餐前自查,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②環境衛生管理。是否及時清理保潔加工和就餐場所,做到環境乾淨整潔,無積垢、無霉斑,地面無積水,物品擺放整齊。③原料採購管理。是否執行採購食品及原料進貨查驗和索票索證制度,票據憑證收集留存;是否購進使用法律禁止經營的食品及原料。④加工過程控制。加工中是否使用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是否分區切配動物性食品、水產品、植物性食品,工具容器不交叉使用;熱食類食品是否燒熟煮透;成品存放的溫度、時間和食品再加熱是否符合要求;食品原料、半成品與成品是否分開盛放、貯存,並採取防止交叉污染的控制措施;食品處理區洗手消毒設施是否運轉正常,操作人員按要求將手洗凈;是否使用回收食品、非食用物質加工製作食品;餐廚廢棄物、廢棄油脂等是否有專門存放設施和場所,及時清理並有完整處置記錄;是否按規定進行食品留樣。⑤餐具清洗消毒及設備設施維護。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是否洗凈、消毒;已消毒的餐具、飲具是否按要求存放;集中消毒餐具是否隨附消毒合格證明;保溫、冷藏、冷凍、排油煙等設備設施是否定期維護、清洗、校驗;食品加工、貯存、陳列、轉運等設施設備是否運轉正常,並保持清潔。
(三)民政服務機構專項重點。
1.養老服務機構。重點整治三個方面(28項重大風險隱患指標見附表):①制度安全。機構是否設置在自然災害易發或存在污染的地域;是否建立出入、探視、請銷假等制度,防止老年人走失;是否建立視頻監控系統,對養老機構公共區域進行全方位監控或實行24小時巡查;是否有危機預警報告制度,及時發現、及時預警、及時干預老年人可能出現的情緒或心理危機;是否建立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對自傷、傷人、跌倒、墜床、噎食、誤吸、走失、燙傷、食物中毒等事件有明確應急處理流程和報告制度。②醫護安全。如有內設醫療機構,是否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是否按照國家和江蘇省有關標準,合理足額配備醫護人員;在養老機構內開展服務的醫生、護士等依法需要持證上崗的專業技術人員,是否持有與其崗位相適應的專業資格證書或執業證書;是否建立機構內感染預防和處理辦法;是否每周至少檢查一次老年人房間有無過期食品,提醒老年人處理過期腐爛食品。③人身安全。是否存在未經老年人及監護人同意,泄露老年人及監護人個人信息的現象;是否定期對服務質量進行評估或考核,無虐老、欺老現象;老年人能接觸到的各種設備是否無尖角無凸出部分,地面做防滑處理,室內設施進行無障礙改造;是否在老年人床頭、使用的廁所安裝呼叫裝置;是否提供24小時當班、值班服務,並做好記錄和交接班;是否每日巡查房間,觀察老年人身心狀況,發現異常及時處理並通知監護人。
2.兒童福利機構。重點整治三個方面:①機構人員資格。是否辦理機構事業法人登記;是否取得營業執照或者法人登記證書且在有效期內,業務範圍包括撫養兒童內容。②入院程序。對查找不到父母和其他監護人的兒童是否保存撿拾報案證明;對所有棄兒是否進行尋親公告並採集dna;對公安機關移交的打拐解救兒童,是否配合其採集dna;接收兒童1個月後,是否在全國打拐解救兒童尋親公告網上進行尋親公告;兒童被收養或者查找到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後,是否於3日內將該兒童信息從尋親公告網上撤下;接收兒童後,是否及時送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和傳染病檢查;是否對兒童進行入院評估,根據兒童情況和特點確定送養、機構撫養和家庭寄養等安排。③院內養育。除無法自理的重度殘疾兒童外,對於6周歲以上兒童,是否按照性別區分生活區域;女童生活區是否由女性工作人員提供生活照料服務;兒童生活及活動區域是否實現無障礙環境;是否配備符合兒童安全保護要求的設施設備,且正常發揮作用;家具、各種設備是否無銳角;窗戶、陽台是否有防護設施;浴室是否有取暖、換氣設備;衛生間應有大小坐便器,男女應分開;是否配有3歲以上兒童使用的蹲式便器和扶手;是否為特殊身體功能障礙的兒童準備輔具。
3.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重點整治七個方面:①日常監管。是否建立民政部門負責人定點聯繫救助管理機構制度,每半年開展指導和幫帶不少於一次;是否建立受助人員走失、傷亡等異常情況強制報告制度;對站外托養人數較多的機構是否安排專門人員或派駐第三方機構負責日常監督檢查工作;②規範管理。救助管理工作人員是否熟悉自身崗位職責和工作流程;接待大廳是否配備安全檢查門或金屬探測器等安全檢查設備,公共區域及觀察室是否安裝視頻監控系統,錄像資料保存期不少於3個月;是否有值班巡查登記本和機構安全檢查登記本,記錄是否規範;是否有嚴寒酷暑、洪水、地震、傳染病、受助人員走失、受助人員非正常死亡等突發事件處置預案,工作人員每年學習預案不少於一次;救助專用車輛是否實行標識化管理,噴塗醒目標記,做好定期維修保養工作,確保安全運行。③求助接待。是否實行24小時接待服務;是否對求助人員身體狀況和精神狀況進行初步檢視;對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疑似傳染病人、危重病人或有明顯外傷的求助人員,是否聯繫醫療急救機構或安排工作人員送醫救治、診斷;對醉酒狀態、疑似吸毒人員或疑似在逃人員,是否按規定報公安機關依法處置;對攜帶有未成年人,疑似脅迫、詐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的求助人員,是否及時報公安機關調查、甄別。④安檢登記。是否按規定對求助人員進行安檢;是否按規定處置求助人員攜帶的動物、可能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物品;是否對求助人員的身份證件進行核查;是否留存求助人員指紋和電子照片,將安全檢查、證件信息、檢視問詢等情況錄入全國救助信息管理系統,列印生成《求助登記表》,求助登記表填寫全面清楚。⑤生活服務。是否根據受助人員性別、年齡、身心狀況安排分區居住,女性受助人員是否安排女性工作人員管理;是否提供符合衛生要求的飲食並實行分餐制。⑥醫療服務。是否配備體溫計、血壓計等基本醫療設備;是否嚴格按照醫囑,給病患按時發放藥品,做好服藥情況記錄;發現受助人員突發急病、精神異常或疑似傳染病的,是否第一時間送醫療機構或聯繫急救機構救治、診斷;對疑似傳染病的,是否向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採取必要的隔離措施。⑦返鄉護送。返鄉護送工作制度是否健全;移交、轉介手續資料是否齊全;護送計劃是否認真細緻;護送人員是否盡心盡責;護送過程中是否落實被救助人員和工作人員人身安全與交通安全風險防範措施。
4.殯葬服務機構。重點整治:配電房、油庫、火化、冷藏、供水供電、殯儀車輛等重點設施、設備是否運行良好;祭掃服務接待、人員車輛疏導、應急服務保障、遺體交接等殯葬重點環節有無遺漏和安全隱患;是否開展文明祭掃宣傳,宣傳推廣文明、低碳、無煙祭掃,倡導文明殯葬新風。
5.婚姻登記機構。重點整治:是否制定特殊日期登記應急預案,做好人員調配、場地安排、設備調試等工作,避免因「扎堆」登記引發糾紛,造成群體性事件。
6.福利彩票銷售機構。重點整治:是否制定福利彩票銷售機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落實應急值守、銷售異常監測預警等安全制度;是否定期組織職工安全培訓和演練;福彩投注站是否具備銷售許可或簽訂代銷協議;福彩投注站、中福在線銷售廳是否張貼「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彩票」警示標語以及理性購彩宣傳導語;中福在線銷售廳監控聯網情況,安全責任落實和應急處置預案制定演練情況。
7.正在施工的民政項目。重點整治:是否嚴格履行建設程序,科學合理地制定和實施各項安全技術措施;是否及時足額撥付與安全生產相關的經費,督促參建單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是否加強對項目現場的巡查,消除安全隱患;是否在項目未通過驗收先投入使用。
8.其他民政直屬服務機構:是否根據工作特點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是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制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值班值守制度等,強化崗位安全責任,配齊安全設備,充實人員力量,定期進行安全培訓及演練。
五、時序安排
此次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從2019年11月20日開始,至今年11月底結束,為期一年時間。分為三個階段開展:
(一)學習動員階段(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2月底)。通過組織全市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負責人進行集中培訓、各地分層舉辦安全培訓等形式,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學習婁勤儉書記、吳政隆省長在「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會上部署要求,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深入分析本地區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項,制定具體;廣泛宣傳發動,對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全面部署安排,營造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濃厚氛圍。
各縣(市、區)民政部門、各民政服務機構要制定自查自糾工作方案,同時採取多種形式,營造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氛圍。
(二)排查整治階段(今年1月至9月底)。在全市組織開展全覆蓋拉網式的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邊排查邊整治,邊治理邊完善,確保隱患見底、措施到底、整治徹底。重點把握三個時間節點:一是今年1月中旬前,基本完成今年以來全市民政服務機構大排查大整治發現隱患問題的整改。梳理匯總國務院安委會考核督查、省市委巡視、安全生產巡查、大排查大整治和明查暗訪等集中移交問題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為開展集中整治提供問題隱患清單。二是今年1月至3月底,結合年末歲初安全生產特點,開展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新一輪專項整治,確保、和全國及省「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形勢平穩。三是今年4月至9月底,完成對養老等社會服務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全覆蓋,對排查出的問題隱患持續開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時,堅持問題導向,著眼長效機制,逐項梳理出在政策層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項,明確責任人和措施建議,及時作出制度性安排,不斷夯實監管責任,切實消除監管盲區。
各縣(市、區)民政部門及時梳理匯總專項整治進展情況,發現的隱患清單及整改情況於每月1日前報送市民政局。
(三)督查落實「回頭看」階段(今年10月至11月底)。採取突擊檢查、明查暗訪、隨機抽查、回頭檢查等多種方式,聯合市場監督管理、消防等部門,加強對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的督查檢查,特別是對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的整改實施跟蹤督辦、閉環管理,推動問題隱患整改落實。依據隱患清單,集中進行督查督辦,督促各地、各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推進問題整改,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實的工作長效機制,鞏固提升整治成效。
今年10月30日前將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匯總上報。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養老院等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組,顧雲嶺副市長負總責,市政府辦一級調研員仇鼎文協助,市民政局谷紅彬局長為第一責任人,姜冠軍副局長負責具體工作落實。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負責制定實施方案、開展宣傳發動、組織排查整治、匯總分析情況、監督指導落實等。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的重要舉措,是穩定安全生產形勢,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各地要成立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組,精心統籌謀劃,強化責任擔當,敢於動真碰硬,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紮實做好集中整治各項工作,全力確保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安全無事故。
(二)強化隱患整治。各地民政部門要對此次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風險隱患實行「零容忍」,主動聯合消防、市場監督等相關部門指導所在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和經營主體,逐條逐項的排緊排實整治計劃,明確整治措施和責任,加快推進隱患整治「清零」,堅決徹底地整改到位。對存在重大風險隱患、逾期不改正的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要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在妥善安置老年人的前提下,依法取締、關停、撤併。
(三)強化督導檢查。各地、各級民政部門要主動協調消防、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加大對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安全風險隱患整治工作的督促檢查力度。要健全安全檢查登記、隱患清單管理和整改反饋制度,形成工作閉環。
(四)強化基礎工作。要加強安全工作法規的,提高人員安全素質,從「要我安全」轉到「我要安全」和「我會安全」上來。要加大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管理力度,加強安全設施改造和配備,嚴格落實安全各項制度,提升安全風險防範能力。要聚焦養老機構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對不能勝任的負責人要及時予以調整。要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把安全風險隱患整治和落實長效管理機制結合起來,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和應對機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五)強化應急值守。各級民政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結合季節特點和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加強風險防控、監控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要進一步加強形勢研判、信息共享和應急聯動,嚴格落實值班值守和信息報送制度,保持信息暢通,發現險情及時準確上報並啟動應急響應。
一、總體要求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論述和提高養老院服務質量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三、四中全會精神及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深刻汲取「3·21」等事故教訓,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標本兼治,在全市養老院等社會服務機構組織開展全覆蓋拉網式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把學習提高與狠抓落實貫穿全過程,把壓緊壓實責任與細化實化措施貫穿全過程,把排查整治與建章立制貫穿全過程,著力建立完善長效監管工作機制,化解影響制約安全生產的基礎性、源頭性矛盾問題,消除安全監管領域盲區漏點,防範遏制較大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力促全市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為實現「高質量發展走在蘇北蘇中前列」目標定位和深入推進「兩海兩綠」發展路徑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則
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要切實把握好以下原則:
(一)聚焦重點場所。聚焦民政領域養老院、兒童福利院、救助管理站、殯儀館、福彩銷售網點等民政服務重點場所,開展拉網式全覆蓋排查整治。
(二)堅持問題導向。利用多種手段,依靠群眾和社會力量,確保把民政服務機構所有影響安全穩定的風險隱患排查出來。安全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個別養老院要列為重點整治對象。
(三)落實行業責任。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安全」要求,督促各級民政部門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全面排查本地區民政服務機構風險隱患,認真制定有針對性整改舉措,深入開展集中整治。
(四)主動協同推進。各級民政部門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加強與應急、市場監督管理、消防等部門的工作聯動,消除監管的空白和盲區,確保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區,形成排查整治的工作合力。
(五)確保整治實效。強化結果導向,過細過實抓好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到舉一反三,真正把專項整治的成效體現到發現和化解重大風險隱患上來,體現到提升本質安全水平上來,務求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三、整治範圍
全市養老服務機構、兒童福利機構、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殯葬服務機構、婚姻登記機構、福利彩票銷售機構等民政服務機構以及正在施工的民政建設項目等。
四、整治重點
(一)責任落實情況。
1.組織領導責任。重點整治: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工作決策部署,樹牢新發展理念特別是安全發展理念,堅持底線思維、強化安全生產意識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責追責」要求,建立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生產職責任務清單並推動落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健全完善安全生產體制機制,明確各業務領域、單位(機構)安全生產職責任務,消除監管盲區漏點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分析研判安全生產形勢、部署安全生產工作任務、研究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解決安全生產領域重大問題、推動重大事故隱患整改落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落實在崗帶班制度,熟悉應急預案,快速果斷處置緊急情況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2.業務監管責任。重點整治: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履行業務領域安全監管職責不到位、造成監管脫節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制定業務領域、所屬單位(管理機構)安全生產職責任務清單,並推動落細落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分析研判安全生產形勢,部署業務領域安全生產工作,強化監管執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為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落實安全生產隱患清單管理、動態更新、閉環整改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開展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和明察暗訪等專項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
3.單位(機構)主體責任。重點整治:安全責任、管理、投入、培訓、應急救援和安全生產能力評估「六到位」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建立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全過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特別是落實單位(機構)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同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機構)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單位(機構)依照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落實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安全生產風險,消除問題隱患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二)共性安全隱患。
1.消防安全。重點整治七個方面:①消防安全責任和安全制度落實。是否依法建立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職責;是否明確民政服務機構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工作負總責;屬於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社會福利機構是否確定一名消防安全工作專業人員為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否明確消防工作管理部門,配備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建立志願消防隊;是否制定並落實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②消防審批手續履行和消防重點部位設置。是否使用未經消防行政許可或者備案的建築、場所;是否使用夾芯材料燃燒性能低於a級的彩鋼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動的建築;是否依法履行消防審批程序,在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或變更房屋用途時依法辦理消防審核、驗收手續;是否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並設置明顯標識、明確防火責任人。③安全疏散、防火檢查及巡查。安全疏散設施設置是否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是否保持暢通;活動室、療養室、病房的外窗是否設置影響疏散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鐵柵欄;是否每月至少組織各部門負責人開展一次防火檢查,重點檢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每日防火巡查落實情況,員工掌握防火滅火常識和疏散逃生技能情況,重點部位防火工作落實情況,消防設施設備運行和維護保養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情況,電氣線路、燃氣管道、液化氣瓶和用電用氣設備定期檢查情況,廚房操作間清理情況,火災隱患整改和防範措施落實情況等,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及時督促整改,並做好檢查記錄;是否安排專人進行每日防火巡查(養老服務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每日還應組織不少於兩次夜間防火巡查),重點巡查有無玩火、違規吸煙和違章動用明火現象,使用蚊香、蠟燭、煤爐時是否落實防護措施,有無私拉亂接電線、違規用電和使用電熱毯、電磁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熱器具情況,有無違規停放電動自行車充電問題,消防設施設備是否正常工作、是否被遮擋被損壞,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是否完好,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值守人員是否在位,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有無違規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發現問題要當場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上報,並做好巡查記錄。④火災隱患整改。是否通過單位自查、聘請第三方檢查等形式,全面清查本單位消防安全問題隱患,逐一列出隱患清單、責任清單、整改清單,確保自身消防安全;是否對消防部門責令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是否對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制定整改方案,在整改過程中加強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確保整改期間的安全,並在規定期限內改正後向當地消防部門申請複查;是否對問題隱患在限期內整改不掉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易發生火災造成人員傷亡的,立即停止使用。⑤消防設施管理。是否按照國家和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對不需要設置滅火系統的建築,是否在服務對象住宿和主要活動場所安裝獨立式感煙探測報警器和簡易噴淋裝置,配備應急照明和滅火器;是否按規定對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完好有效;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是否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進行維護保養,每月出具維保記錄,每年至少全面檢測一次;設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員是否持有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熟悉應急疏散和滅火預案,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每班不少於2人在崗在位。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是否每半年至少開展一次全員消防安全培訓;是否安排新上崗、轉崗員工參加崗前消防安全培訓,確保每名工作人員熟練掌握「四個能力」(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起火災能力、組織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和「一懂三會」(懂得所在場所火災危險性,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知識;是否結合服務對象身心健康狀況,有針對性地開展防火常識和逃生自救教育。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與演練。是否按照白天、夜間分類制定本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明確每班次、各崗位人員負責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職責,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演練;除組織有自理能力的服務對象有序疏散外,對無自理能力或者行動不便的服務對象,是否安排在建築較低層和便於疏散的地點,並逐一明確疏散救護人員。
2.特種設備安全。重點整治五個方面:①管理機構和制度落實。是否設置安全管理機構或配備專兼職管理人員;是否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是否制定事故應急專項預案並有演練記錄。②設備檔案及人員檔案管理。是否建立設備檔案,且檔案齊全;設備是否在定期檢驗有效期內;設備是否按規定進行日常維護保養或者定期自行檢查並有記錄;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證件是否在有效期內;是否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記錄。③鍋爐安全。液位(面)計是否有最高、最低安全液位標記;安全閥是否有有效的校驗報告或標記;壓力表是否有有效的檢定證書或標記;水位、壓力是否在允許範圍內;是否及時填寫運行記錄;是否有水(介)質化驗記錄和定期水質化驗報告。④壓力容器和管道安全。安全閥是否有有效的校驗報告或標記;壓力表是否有有效的檢定證書或標記。⑤電梯安全。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誌是否設置在易於乘客注意的顯著位置;電梯內設置的報警裝置是否可靠,聯繫是否暢通;門防夾保護裝置是否有效;自動扶梯和自動人行道入口處急停開關是否有效;是否有有效的維保合同,維保單位及人員資質是否滿足要求;是否有維保記錄,並經安全管理人員簽字確認,維保周期是否符合規定等。
3.食品衛生安全。重點整治五個方面:①從業人員管理。從業人員是否有健康證;從業人員是否每日進行餐前自查,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②環境衛生管理。是否及時清理保潔加工和就餐場所,做到環境乾淨整潔,無積垢、無霉斑,地面無積水,物品擺放整齊。③原料採購管理。是否執行採購食品及原料進貨查驗和索票索證制度,票據憑證收集留存;是否購進使用法律禁止經營的食品及原料。④加工過程控制。加工中是否使用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劑;是否分區切配動物性食品、水產品、植物性食品,工具容器不交叉使用;熱食類食品是否燒熟煮透;成品存放的溫度、時間和食品再加熱是否符合要求;食品原料、半成品與成品是否分開盛放、貯存,並採取防止交叉污染的控制措施;食品處理區洗手消毒設施是否運轉正常,操作人員按要求將手洗凈;是否使用回收食品、非食用物質加工製作食品;餐廚廢棄物、廢棄油脂等是否有專門存放設施和場所,及時清理並有完整處置記錄;是否按規定進行食品留樣。⑤餐具清洗消毒及設備設施維護。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是否洗凈、消毒;已消毒的餐具、飲具是否按要求存放;集中消毒餐具是否隨附消毒合格證明;保溫、冷藏、冷凍、排油煙等設備設施是否定期維護、清洗、校驗;食品加工、貯存、陳列、轉運等設施設備是否運轉正常,並保持清潔。
(三)民政服務機構專項重點。
1.養老服務機構。重點整治三個方面(28項重大風險隱患指標見附表):①制度安全。機構是否設置在自然災害易發或存在污染的地域;是否建立出入、探視、請銷假等制度,防止老年人走失;是否建立視頻監控系統,對養老機構公共區域進行全方位監控或實行24小時巡查;是否有危機預警報告制度,及時發現、及時預警、及時干預老年人可能出現的情緒或心理危機;是否建立突發事件處理應急預案,對自傷、傷人、跌倒、墜床、噎食、誤吸、走失、燙傷、食物中毒等事件有明確應急處理流程和報告制度。②醫護安全。如有內設醫療機構,是否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是否按照國家和江蘇省有關標準,合理足額配備醫護人員;在養老機構內開展服務的醫生、護士等依法需要持證上崗的專業技術人員,是否持有與其崗位相適應的專業資格證書或執業證書;是否建立機構內感染預防和處理辦法;是否每周至少檢查一次老年人房間有無過期食品,提醒老年人處理過期腐爛食品。③人身安全。是否存在未經老年人及監護人同意,泄露老年人及監護人個人信息的現象;是否定期對服務質量進行評估或考核,無虐老、欺老現象;老年人能接觸到的各種設備是否無尖角無凸出部分,地面做防滑處理,室內設施進行無障礙改造;是否在老年人床頭、使用的廁所安裝呼叫裝置;是否提供24小時當班、值班服務,並做好記錄和交接班;是否每日巡查房間,觀察老年人身心狀況,發現異常及時處理並通知監護人。
2.兒童福利機構。重點整治三個方面:①機構人員資格。是否辦理機構事業法人登記;是否取得營業執照或者法人登記證書且在有效期內,業務範圍包括撫養兒童內容。②入院程序。對查找不到父母和其他監護人的兒童是否保存撿拾報案證明;對所有棄兒是否進行尋親公告並採集dna;對公安機關移交的打拐解救兒童,是否配合其採集dna;接收兒童1個月後,是否在全國打拐解救兒童尋親公告網上進行尋親公告;兒童被收養或者查找到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後,是否於3日內將該兒童信息從尋親公告網上撤下;接收兒童後,是否及時送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和傳染病檢查;是否對兒童進行入院評估,根據兒童情況和特點確定送養、機構撫養和家庭寄養等安排。③院內養育。除無法自理的重度殘疾兒童外,對於6周歲以上兒童,是否按照性別區分生活區域;女童生活區是否由女性工作人員提供生活照料服務;兒童生活及活動區域是否實現無障礙環境;是否配備符合兒童安全保護要求的設施設備,且正常發揮作用;家具、各種設備是否無銳角;窗戶、陽台是否有防護設施;浴室是否有取暖、換氣設備;衛生間應有大小坐便器,男女應分開;是否配有3歲以上兒童使用的蹲式便器和扶手;是否為特殊身體功能障礙的兒童準備輔具。
3.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機構。重點整治七個方面:①日常監管。是否建立民政部門負責人定點聯繫救助管理機構制度,每半年開展指導和幫帶不少於一次;是否建立受助人員走失、傷亡等異常情況強制報告制度;對站外托養人數較多的機構是否安排專門人員或派駐第三方機構負責日常監督檢查工作;②規範管理。救助管理工作人員是否熟悉自身崗位職責和工作流程;接待大廳是否配備安全檢查門或金屬探測器等安全檢查設備,公共區域及觀察室是否安裝視頻監控系統,錄像資料保存期不少於3個月;是否有值班巡查登記本和機構安全檢查登記本,記錄是否規範;是否有嚴寒酷暑、洪水、地震、傳染病、受助人員走失、受助人員非正常死亡等突發事件處置預案,工作人員每年學習預案不少於一次;救助專用車輛是否實行標識化管理,噴塗醒目標記,做好定期維修保養工作,確保安全運行。③求助接待。是否實行24小時接待服務;是否對求助人員身體狀況和精神狀況進行初步檢視;對疑似精神障礙患者、疑似傳染病人、危重病人或有明顯外傷的求助人員,是否聯繫醫療急救機構或安排工作人員送醫救治、診斷;對醉酒狀態、疑似吸毒人員或疑似在逃人員,是否按規定報公安機關依法處置;對攜帶有未成年人,疑似脅迫、詐騙、利用未成年人乞討的求助人員,是否及時報公安機關調查、甄別。④安檢登記。是否按規定對求助人員進行安檢;是否按規定處置求助人員攜帶的動物、可能造成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的物品;是否對求助人員的身份證件進行核查;是否留存求助人員指紋和電子照片,將安全檢查、證件信息、檢視問詢等情況錄入全國救助信息管理系統,列印生成《求助登記表》,求助登記表填寫全面清楚。⑤生活服務。是否根據受助人員性別、年齡、身心狀況安排分區居住,女性受助人員是否安排女性工作人員管理;是否提供符合衛生要求的飲食並實行分餐制。⑥醫療服務。是否配備體溫計、血壓計等基本醫療設備;是否嚴格按照醫囑,給病患按時發放藥品,做好服藥情況記錄;發現受助人員突發急病、精神異常或疑似傳染病的,是否第一時間送醫療機構或聯繫急救機構救治、診斷;對疑似傳染病的,是否向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採取必要的隔離措施。⑦返鄉護送。返鄉護送工作制度是否健全;移交、轉介手續資料是否齊全;護送計劃是否認真細緻;護送人員是否盡心盡責;護送過程中是否落實被救助人員和工作人員人身安全與交通安全風險防範措施。
4.殯葬服務機構。重點整治:配電房、油庫、火化、冷藏、供水供電、殯儀車輛等重點設施、設備是否運行良好;祭掃服務接待、人員車輛疏導、應急服務保障、遺體交接等殯葬重點環節有無遺漏和安全隱患;是否開展文明祭掃宣傳,宣傳推廣文明、低碳、無煙祭掃,倡導文明殯葬新風。
5.婚姻登記機構。重點整治:是否制定特殊日期登記應急預案,做好人員調配、場地安排、設備調試等工作,避免因「扎堆」登記引發糾紛,造成群體性事件。
6.福利彩票銷售機構。重點整治:是否制定福利彩票銷售機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落實應急值守、銷售異常監測預警等安全制度;是否定期組織職工安全培訓和演練;福彩投注站是否具備銷售許可或簽訂代銷協議;福彩投注站、中福在線銷售廳是否張貼「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彩票」警示標語以及理性購彩宣傳導語;中福在線銷售廳監控聯網情況,安全責任落實和應急處置預案制定演練情況。
7.正在施工的民政項目。重點整治:是否嚴格履行建設程序,科學合理地制定和實施各項安全技術措施;是否及時足額撥付與安全生產相關的經費,督促參建單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是否加強對項目現場的巡查,消除安全隱患;是否在項目未通過驗收先投入使用。
8.其他民政直屬服務機構:是否根據工作特點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是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制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值班值守制度等,強化崗位安全責任,配齊安全設備,充實人員力量,定期進行安全培訓及演練。
五、時序安排
此次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從2019年11月20日開始,至今年11月底結束,為期一年時間。分為三個階段開展:
(一)學習動員階段(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2月底)。通過組織全市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負責人進行集中培訓、各地分層舉辦安全培訓等形式,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學習婁勤儉書記、吳政隆省長在「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警示教育大會上部署要求,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切實增強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深入分析本地區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生產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項,制定具體;廣泛宣傳發動,對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全面部署安排,營造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濃厚氛圍。
各縣(市、區)民政部門、各民政服務機構要制定自查自糾工作方案,同時採取多種形式,營造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氛圍。
(二)排查整治階段(今年1月至9月底)。在全市組織開展全覆蓋拉網式的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邊排查邊整治,邊治理邊完善,確保隱患見底、措施到底、整治徹底。重點把握三個時間節點:一是今年1月中旬前,基本完成今年以來全市民政服務機構大排查大整治發現隱患問題的整改。梳理匯總國務院安委會考核督查、省市委巡視、安全生產巡查、大排查大整治和明查暗訪等集中移交問題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為開展集中整治提供問題隱患清單。二是今年1月至3月底,結合年末歲初安全生產特點,開展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新一輪專項整治,確保、和全國及省「兩會」期間安全生產形勢平穩。三是今年4月至9月底,完成對養老等社會服務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行動全覆蓋,對排查出的問題隱患持續開展集中整治。在排查整治的同時,堅持問題導向,著眼長效機制,逐項梳理出在政策層面、制度方面需要研究的事項,明確責任人和措施建議,及時作出制度性安排,不斷夯實監管責任,切實消除監管盲區。
各縣(市、區)民政部門及時梳理匯總專項整治進展情況,發現的隱患清單及整改情況於每月1日前報送市民政局。
(三)督查落實「回頭看」階段(今年10月至11月底)。採取突擊檢查、明查暗訪、隨機抽查、回頭檢查等多種方式,聯合市場監督管理、消防等部門,加強對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的督查檢查,特別是對突出問題和重大隱患的整改實施跟蹤督辦、閉環管理,推動問題隱患整改落實。依據隱患清單,集中進行督查督辦,督促各地、各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推進問題整改,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實的工作長效機制,鞏固提升整治成效。
今年10月30日前將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匯總上報。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養老院等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組,顧雲嶺副市長負總責,市政府辦一級調研員仇鼎文協助,市民政局谷紅彬局長為第一責任人,姜冠軍副局長負責具體工作落實。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負責制定實施方案、開展宣傳發動、組織排查整治、匯總分析情況、監督指導落實等。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的重要舉措,是穩定安全生產形勢,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各地要成立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組,精心統籌謀劃,強化責任擔當,敢於動真碰硬,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紮實做好集中整治各項工作,全力確保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安全無事故。
(二)強化隱患整治。各地民政部門要對此次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風險隱患實行「零容忍」,主動聯合消防、市場監督等相關部門指導所在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和經營主體,逐條逐項的排緊排實整治計劃,明確整治措施和責任,加快推進隱患整治「清零」,堅決徹底地整改到位。對存在重大風險隱患、逾期不改正的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要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在妥善安置老年人的前提下,依法取締、關停、撤併。
(三)強化督導檢查。各地、各級民政部門要主動協調消防、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加大對養老等社會服務機構安全風險隱患整治工作的督促檢查力度。要健全安全檢查登記、隱患清單管理和整改反饋制度,形成工作閉環。
(四)強化基礎工作。要加強安全工作法規的,提高人員安全素質,從「要我安全」轉到「我要安全」和「我會安全」上來。要加大民政服務機構安全管理力度,加強安全設施改造和配備,嚴格落實安全各項制度,提升安全風險防範能力。要聚焦養老機構管理人員隊伍建設,對不能勝任的負責人要及時予以調整。要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把安全風險隱患整治和落實長效管理機制結合起來,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和應對機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五)強化應急值守。各級民政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結合季節特點和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加強風險防控、監控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要進一步加強形勢研判、信息共享和應急聯動,嚴格落實值班值守和信息報送制度,保持信息暢通,發現險情及時準確上報並啟動應急響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