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學習消防知識,嚴格執行消防法規。
2、對網格內的單位、九小場所、居民住宅樓進行信息採集,建立檔案,對網格內的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源、義務消防隊等消防部件進行採集,建立檔案。
3、熟悉網格內消防通道、水源、消防器材設置點的位置、及網格內單位、九小場所和居民小區消防基本情況。
4、對網格內的單位、九小場所和居民小區進行消防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和個人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做好檢查記錄,對於火災隱患較大或拒不整改的,及時上報社區。
6、指導網格內的單位、經營場所和居民小區舉行消防演練等活動,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
7、網格內單位、九小場所和居民家庭發生火災時,應及時趕赴火災現場進行滅火,協助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調查火災事故。
8、上級布置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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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格化管理網格員工作職責 9篇[朗讀]
一、採集網格區域內群眾基本信息準確。對網格區域第一文庫網內群眾生產、生活、住房、社會保障、訴求、就業、經濟收入等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並將採集的信息整理歸檔,並做到實時動態更新。
二、開展網格服務,按要求做好記錄。記錄應當充分反映網格服務的過程,辦理事項的代辦、交辦、轉辦、辦結等情況,並認真記錄好《網格員工作日誌》,每月末將記錄本交給社區網格服務管理中心主任查閱。
三、處理群眾反映的訴求及時、高效。對網格內群眾反映的困難和訴求認真做好登記,能及時辦理的及時辦理;超出政策範圍的,及時把政策講清、講透,做好疏導工作。對存在的矛盾糾紛,積極主動介入,做好穩控和化解;不能化解的應在做好穩控的同時,在2個工作日內,將情況報社區領導及街道相關部門,並隨時跟蹤辦理情況。
四、做好網格區域內重點人員的穩控工作,及時收集掌握網格內涉及社會政治穩定、社會治安方面的信息,及時處理和上報,全年不發生越級上訪好群訪等情況,網各區域和諧穩定。
五、加強社會治安防範宣傳。在走訪過程中向群眾宣傳治安防範工作,普及家庭治安防範措施,提高群眾防範意識,促進群眾安全感的提升。
六、認真履行網格員職責,帶領和發動群眾積極開展系列平安創建活動,切實做好區域衛生、門前三包、防火防盜、安全穩定等各項工作。
七、針對特殊人群,落實「六送」工作機制。即新婚送祝福、高考送喜報、生病送關懷、困難送溫暖、生日送壽麵、亡故送輓聯。
二、開展網格服務,按要求做好記錄。記錄應當充分反映網格服務的過程,辦理事項的代辦、交辦、轉辦、辦結等情況,並認真記錄好《網格員工作日誌》,每月末將記錄本交給社區網格服務管理中心主任查閱。
三、處理群眾反映的訴求及時、高效。對網格內群眾反映的困難和訴求認真做好登記,能及時辦理的及時辦理;超出政策範圍的,及時把政策講清、講透,做好疏導工作。對存在的矛盾糾紛,積極主動介入,做好穩控和化解;不能化解的應在做好穩控的同時,在2個工作日內,將情況報社區領導及街道相關部門,並隨時跟蹤辦理情況。
四、做好網格區域內重點人員的穩控工作,及時收集掌握網格內涉及社會政治穩定、社會治安方面的信息,及時處理和上報,全年不發生越級上訪好群訪等情況,網各區域和諧穩定。
五、加強社會治安防範宣傳。在走訪過程中向群眾宣傳治安防範工作,普及家庭治安防範措施,提高群眾防範意識,促進群眾安全感的提升。
六、認真履行網格員職責,帶領和發動群眾積極開展系列平安創建活動,切實做好區域衛生、門前三包、防火防盜、安全穩定等各項工作。
七、針對特殊人群,落實「六送」工作機制。即新婚送祝福、高考送喜報、生病送關懷、困難送溫暖、生日送壽麵、亡故送輓聯。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適應創新社會治理加強基層建設工作需要,健全和完善城市管理和社會治理機制體制,加強城市精細化管理,規範我區網格員隊伍的建設與管理,提升基層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水平,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網格員工作職能
(一)民生事項服務。熟悉掌握各項事務辦理條件、流程及時限,全面了解掌握網格內居民所需的審批服務需求,實行代辦服務並跟蹤辦理結果及時反饋,對於群眾反映的訴求事項,要及時幫助及上報,打通服務群眾的最後一公里。
(二)信息數據收集。按照真實性、準確性、全面性、時效性的原則,全面走訪本網格內居民,及時採集網格內實有人口、實有房屋、流動人口、空巢老人、社會組織、特殊人群等「人、事、房、企、物、組織」的基礎信息,規範錄入**區智慧城市運行管理平台,並對網格內變化的信息進行動態更新完善,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信息准。
(三)矛盾糾紛調節。及時排查、化解網格內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最大限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對無法解決的,要及時上報,並做好現場穩控工作,防止事態擴大,積極協助上級有關部門開展矛盾調處工作。
(四)治安群防群治。全面落實維穩、治安防範措施,圍繞安全生產、道路交通、食品藥品、消防安全、治安防範等工作,隨時排查、掌握、上報此類信息,並督促網格內居民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盜、防搶、防事故),確保網格平安。
(五)特殊人群幫教。掌握網格內信訪人員、社區服刑對象、刑釋解教人員、吸毒人員、邪教人員、閒散青少年、危險品從業人員、易肇事肇禍精神病患者等重點人員信息,協助相關部門開展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社區服刑、社區戒毒康復等工作。
(六)環境衛生管理。做好網格內衛生環境清理和宣傳引導居民「門前三包」,提高群眾衛生意識,改善城鄉衛生面貌和環境秩序,做到道路交通有序、環境整潔有序、規範管理有序。
(七)政策法律宣傳。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助開展「普法」活動,引導群眾自覺學法、尊法、守法、用法,加強公民道德宣傳,提升公民道德素質。引導群眾把上級的決策、決定變為自覺行動,架起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聯繫的「連心橋」。
(八)重大事件報告。及時排查、發現、上報網格內發生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治安要情、突發事件、涉穩隱患等各類信息,網格員應第一時間撥打求救電話,並逐級上報上級部門,對於行動性、預警性信息,必須立即到達現場核實情況、可將現場情況口頭反饋上級領導,也可以通過手機app視頻通話功能直通現場情況,方便各部門指揮調度、及時處理。
(九)其他交辦事項。完成上級網格管理機構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1)建設網格員團隊。建立微信群,挑選志願參與網格工作的居民納入網格團隊,隨時隨地獲取網格內的各種信息。
(2)建立互助組。村社區相鄰網格按2-4名網格員成立一個互助組,「組團試」開展入戶走訪工作。互助組內成員因婚假、產假等原因的合理缺席,該網格員的任務由互助組內部調整,保證工作順暢。
(3)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巡查任務
(一)採集基礎信息。
定期入戶走訪,採集、核實、更新網格內人口信息、房屋信息、單位信息等綜合信息,掌握社情動態和突出治安問題,及網格內各類服務治理對象的基本情況,對「人、房、事、地、物、組織」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重要信息及時上報,切實做到基礎工作信息化。
(二)排查化解矛盾。
每天排查矛盾糾紛和各類不穩定因素,分析矛盾產生的原因,掌握髮展趨勢,及時有效化解,對自行解決不了的問題,逐級上報,並做好疏導和穩控工作。
(三)開展綜合治理。
開展好安全防範宣傳教育、治安隱患排查和治安巡邏等工作,遇到突發事件和安全隱患事件及時上報;協助辦理轄區各類案件,為偵破刑事治安案件提供線索;熟悉有違法犯罪可能的高危人群,開展監督管理和幫教工作,落實工作措施。
(四)城市管理工作。
1、巡查轄區內路面及街巷的衛生保潔狀況,制止糾正隨意傾倒垃圾等行為,發現、上報並參與清理衛生死角、雜物。
2、勸導並督促轄區內各類門店「門前四包」工作的落實,勸導糾正店外店、攤外攤等占道經營行為,上報並協助處理流動攤點、無證違法經營等。
3、整治清理主次幹道、街巷中的「亂張貼、亂懸掛、亂堆放」等髒亂現象,對公共設施的損壞現象及時上報處理。
4、勸導並糾正車輛亂停放現象和行為,引導停放至規範地點。
5、勸導糾正隨地便溺、吐痰、亂扔果皮紙屑、不遵守交通秩序等不文明行為。
6、發現、制止並上報在轄區內國有土地上進行私人違法建設行為和現象。
三、工作要求
1、網格員要對網格內的弱勢群體和特殊人群家庭每天走訪1次,了解掌握具體情況;對採集的「人、事、房、企、組織」各類信息每半年集中排查更新,如遇變化隨時變更信息,信息準確率要達到100%。
2、嚴格遵守工作紀律,網格員上崗前亮明身份,統一著裝或佩帶袖標、帽子等標誌性服裝。網格員到所在網格內每天巡查2次(上、下午各一次),每次時間原則上不少於1.5小時,按照季節及工作所需自行確定巡查時間;網格管理員巡查走訪每周不少於1次,每月不少於4次進行檢查、督查。
3、網格員巡查分為日常巡查與專項巡查,網格員每日需巡查本網格內各類動態情況,如遇疑難、突發問題,要有記錄,做到「一個網格一本台賬,一項工作一組數據」,並將所排查到的事件及時上報平台,做到「巡查有痕跡、事件有著落、處理有時效」。專項巡查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保質保量完成巡查內容。
4、網格員自行處理的事件,要求每周進行匯總並向村社區報告;當接到群眾求助、矛盾糾紛調解、突發事件處置後,於15分鐘內趕到現場提供幫助或協調,對突發事件不允許有瞞報、漏報、謊報的現象發生。
5、網格員巡查點位,要求每個網格點位不少於14項,重點是(信訪、釋解、吸毒、邪教、黑惡等人員)入戶走訪、矛盾糾紛調解、市容環境、公共設施、安全生產、治安防範、創城創衛等排查內容設定點位,每到一處拍照上傳平台作為民情日誌的記錄。
6、嚴格遵紀守法,網格員要按照規定權限和程序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禁泄漏網格內採集的各類信息或工作秘密,嚴禁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或他人謀取私利。
一、網格員工作職能
(一)民生事項服務。熟悉掌握各項事務辦理條件、流程及時限,全面了解掌握網格內居民所需的審批服務需求,實行代辦服務並跟蹤辦理結果及時反饋,對於群眾反映的訴求事項,要及時幫助及上報,打通服務群眾的最後一公里。
(二)信息數據收集。按照真實性、準確性、全面性、時效性的原則,全面走訪本網格內居民,及時採集網格內實有人口、實有房屋、流動人口、空巢老人、社會組織、特殊人群等「人、事、房、企、物、組織」的基礎信息,規範錄入**區智慧城市運行管理平台,並對網格內變化的信息進行動態更新完善,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信息准。
(三)矛盾糾紛調節。及時排查、化解網格內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最大限度把矛盾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對無法解決的,要及時上報,並做好現場穩控工作,防止事態擴大,積極協助上級有關部門開展矛盾調處工作。
(四)治安群防群治。全面落實維穩、治安防範措施,圍繞安全生產、道路交通、食品藥品、消防安全、治安防範等工作,隨時排查、掌握、上報此類信息,並督促網格內居民做好「四防」工作(即:防火、防盜、防搶、防事故),確保網格平安。
(五)特殊人群幫教。掌握網格內信訪人員、社區服刑對象、刑釋解教人員、吸毒人員、邪教人員、閒散青少年、危險品從業人員、易肇事肇禍精神病患者等重點人員信息,協助相關部門開展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社區服刑、社區戒毒康復等工作。
(六)環境衛生管理。做好網格內衛生環境清理和宣傳引導居民「門前三包」,提高群眾衛生意識,改善城鄉衛生面貌和環境秩序,做到道路交通有序、環境整潔有序、規範管理有序。
(七)政策法律宣傳。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助開展「普法」活動,引導群眾自覺學法、尊法、守法、用法,加強公民道德宣傳,提升公民道德素質。引導群眾把上級的決策、決定變為自覺行動,架起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聯繫的「連心橋」。
(八)重大事件報告。及時排查、發現、上報網格內發生的各類安全生產事故、治安要情、突發事件、涉穩隱患等各類信息,網格員應第一時間撥打求救電話,並逐級上報上級部門,對於行動性、預警性信息,必須立即到達現場核實情況、可將現場情況口頭反饋上級領導,也可以通過手機app視頻通話功能直通現場情況,方便各部門指揮調度、及時處理。
(九)其他交辦事項。完成上級網格管理機構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1)建設網格員團隊。建立微信群,挑選志願參與網格工作的居民納入網格團隊,隨時隨地獲取網格內的各種信息。
(2)建立互助組。村社區相鄰網格按2-4名網格員成立一個互助組,「組團試」開展入戶走訪工作。互助組內成員因婚假、產假等原因的合理缺席,該網格員的任務由互助組內部調整,保證工作順暢。
(3)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巡查任務
(一)採集基礎信息。
定期入戶走訪,採集、核實、更新網格內人口信息、房屋信息、單位信息等綜合信息,掌握社情動態和突出治安問題,及網格內各類服務治理對象的基本情況,對「人、房、事、地、物、組織」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重要信息及時上報,切實做到基礎工作信息化。
(二)排查化解矛盾。
每天排查矛盾糾紛和各類不穩定因素,分析矛盾產生的原因,掌握髮展趨勢,及時有效化解,對自行解決不了的問題,逐級上報,並做好疏導和穩控工作。
(三)開展綜合治理。
開展好安全防範宣傳教育、治安隱患排查和治安巡邏等工作,遇到突發事件和安全隱患事件及時上報;協助辦理轄區各類案件,為偵破刑事治安案件提供線索;熟悉有違法犯罪可能的高危人群,開展監督管理和幫教工作,落實工作措施。
(四)城市管理工作。
1、巡查轄區內路面及街巷的衛生保潔狀況,制止糾正隨意傾倒垃圾等行為,發現、上報並參與清理衛生死角、雜物。
2、勸導並督促轄區內各類門店「門前四包」工作的落實,勸導糾正店外店、攤外攤等占道經營行為,上報並協助處理流動攤點、無證違法經營等。
3、整治清理主次幹道、街巷中的「亂張貼、亂懸掛、亂堆放」等髒亂現象,對公共設施的損壞現象及時上報處理。
4、勸導並糾正車輛亂停放現象和行為,引導停放至規範地點。
5、勸導糾正隨地便溺、吐痰、亂扔果皮紙屑、不遵守交通秩序等不文明行為。
6、發現、制止並上報在轄區內國有土地上進行私人違法建設行為和現象。
三、工作要求
1、網格員要對網格內的弱勢群體和特殊人群家庭每天走訪1次,了解掌握具體情況;對採集的「人、事、房、企、組織」各類信息每半年集中排查更新,如遇變化隨時變更信息,信息準確率要達到100%。
2、嚴格遵守工作紀律,網格員上崗前亮明身份,統一著裝或佩帶袖標、帽子等標誌性服裝。網格員到所在網格內每天巡查2次(上、下午各一次),每次時間原則上不少於1.5小時,按照季節及工作所需自行確定巡查時間;網格管理員巡查走訪每周不少於1次,每月不少於4次進行檢查、督查。
3、網格員巡查分為日常巡查與專項巡查,網格員每日需巡查本網格內各類動態情況,如遇疑難、突發問題,要有記錄,做到「一個網格一本台賬,一項工作一組數據」,並將所排查到的事件及時上報平台,做到「巡查有痕跡、事件有著落、處理有時效」。專項巡查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保質保量完成巡查內容。
4、網格員自行處理的事件,要求每周進行匯總並向村社區報告;當接到群眾求助、矛盾糾紛調解、突發事件處置後,於15分鐘內趕到現場提供幫助或協調,對突發事件不允許有瞞報、漏報、謊報的現象發生。
5、網格員巡查點位,要求每個網格點位不少於14項,重點是(信訪、釋解、吸毒、邪教、黑惡等人員)入戶走訪、矛盾糾紛調解、市容環境、公共設施、安全生產、治安防範、創城創衛等排查內容設定點位,每到一處拍照上傳平台作為民情日誌的記錄。
6、嚴格遵紀守法,網格員要按照規定權限和程序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嚴禁泄漏網格內採集的各類信息或工作秘密,嚴禁利用工作之便,為自己或他人謀取私利。
各村(居)、部門站所:
為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網格化防控工作,及時了解掌握全鎮各網格的信息,落實各責任人責任,把防控工作抓細抓實,現將各責任人職責及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職責
1.網格員職責。①對所包農戶每天上門了解情況1次。②每天必報內容為:外來人員、外出人員信息、身體狀況、體溫,日報告單于當天中午12:00前報村(居)工作群或指定管理村(居)幹部。③向入群包片村(居)幹部報告表揚批評信息,收集防控表現突出的對象事跡及扎堆、打牌等反面典型。④及時與包片村醫對接,對外來人員或重點管控對象測量體溫。⑤每天可在群內發微信紅包一次(10元以內)調動農戶(居民)參與互動。⑥受理群眾對防控工作相關舉報,並報告分片管理村(居)幹部。
2.包片村(居)幹部職責。①對分片網格發布鎮廣播會廣播稿錄音。②講評正反兩方面典型。③收集整理群內有關訴求,督促村醫、超市經營主(上門代辦)予以落實。④指導網格員按照規定時間、要求報送相關信息。⑤兌現防控工作舉報有獎措施。⑥及時勸阻人員扎堆、打牌賭博等行為。
3.村醫職責。①每天對居家隔離對象及重點管控對象上門測量體溫,做好登記。②發現發熱、咳嗽、氣促等症狀的,及時向所在區域的衛生院報告。③對外來人員的身體狀況做好體溫檢測,非正常情況迅速報告並做好第一防線篩查。
4.支部書記職責。①了解各網格每天的信息,安排專人匯總後每天下午13:00前報鎮指揮所。②督促網格員、村幹部盡職履職,制定本單位防控獎罰措施。③對各個網格中正反兩方面的典型進行收集,在廣播會中進行講評,廣播稿留存。④制定《村規民約》,落實群眾舉報和違規處罰的獎懲措施。⑤落實好重點管控對象的居家管控。⑥督促村醫量體溫,發現發熱、咳嗽、乏力等症狀的,會同村醫及時向所在區域的衛生院報告。
5.包村(居)鎮幹部職責。①了解各網格每天的信息收集情況。②督促所包村(居)及時上報信息到鎮指揮所。③督促各村(居)召開廣播會,對網格化工作進行講評。④包村(組)落實好對外來人員和重點管控對象的居家管控。⑤對隱瞞不報、外來人員排查不徹底,扎堆、打麻將等現象,督促總支書記及時處置到位。
6.派出所職責。①每天派人隨宣傳車下村查處人員扎堆、打牌賭博等現象。②對防疫期間執法辦案進行專門通報並上報鎮指揮所。③宣傳防疫期間違法犯罪打擊處理重點。
7.包片負責人職責。①了解包片區域各村(居)的每日網格信息。②督促區域內的包村幹部、總支書記落實好工作職責。③每日將各村(居)網格化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講評,將網格員、村和鎮辦點幹部履職情況排隊形成文字材料報鎮指揮所。④督促各村(居)及時匯總各網格的信息,並在每日下午13:00前報鎮指揮所。
二、保障措施
1.各村(居)每個網格安排3至5人「五老一新」設立巡邏隊或信息員,排查流進流出人員狀況。做到全覆蓋,不漏人。
2.對網格員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日考核,鎮村兩級給予適當話費補貼。
3.小區網格按照縣指揮部規定、指令要求,由抽調部門單位依據排班情況負責落實到位。
4.各村(居)制定村規民約。對不配合、不支持、不報告的,視情節嚴重由派出所、村(居)委會進行處罰。對舉報屬實者予以適當獎勵。
5.鼓勵各村(居)發動寓外鄉友捐(籌)資,彌補防控經費不足。
三、責任追究
1.每天未上門排查1次的,追究網格員、包片村幹部、辦點幹部責任。
2.未按要求報送日報告單,追究網格員、包片村幹部、支部書記、辦點幹部責任。
3.未及時在群內發布鎮廣播會錄音稿,追究包片村幹部責任。
4.體溫檢測未全覆蓋的,追究村醫責任;重點(發熱、咳嗽、氣促)等症狀人員未及時測量體溫和向所在區域衛生院報告的,追究網格員、村醫、包片村幹部、支部書記和包片鎮幹部責任。
5.出現人員扎堆、打牌賭博未及時處理的,追究包片村幹部、支部書記、派出所責任。
6.出現瞞報、漏報和重點對象失控的,追究四級責任人責任。
7.出現疑似、確診病例的,一律責任倒查。
本通知從即日下發起執行,如上級有新規定,按縣部指令執行。
為切實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網格化防控工作,及時了解掌握全鎮各網格的信息,落實各責任人責任,把防控工作抓細抓實,現將各責任人職責及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職責
1.網格員職責。①對所包農戶每天上門了解情況1次。②每天必報內容為:外來人員、外出人員信息、身體狀況、體溫,日報告單于當天中午12:00前報村(居)工作群或指定管理村(居)幹部。③向入群包片村(居)幹部報告表揚批評信息,收集防控表現突出的對象事跡及扎堆、打牌等反面典型。④及時與包片村醫對接,對外來人員或重點管控對象測量體溫。⑤每天可在群內發微信紅包一次(10元以內)調動農戶(居民)參與互動。⑥受理群眾對防控工作相關舉報,並報告分片管理村(居)幹部。
2.包片村(居)幹部職責。①對分片網格發布鎮廣播會廣播稿錄音。②講評正反兩方面典型。③收集整理群內有關訴求,督促村醫、超市經營主(上門代辦)予以落實。④指導網格員按照規定時間、要求報送相關信息。⑤兌現防控工作舉報有獎措施。⑥及時勸阻人員扎堆、打牌賭博等行為。
3.村醫職責。①每天對居家隔離對象及重點管控對象上門測量體溫,做好登記。②發現發熱、咳嗽、氣促等症狀的,及時向所在區域的衛生院報告。③對外來人員的身體狀況做好體溫檢測,非正常情況迅速報告並做好第一防線篩查。
4.支部書記職責。①了解各網格每天的信息,安排專人匯總後每天下午13:00前報鎮指揮所。②督促網格員、村幹部盡職履職,制定本單位防控獎罰措施。③對各個網格中正反兩方面的典型進行收集,在廣播會中進行講評,廣播稿留存。④制定《村規民約》,落實群眾舉報和違規處罰的獎懲措施。⑤落實好重點管控對象的居家管控。⑥督促村醫量體溫,發現發熱、咳嗽、乏力等症狀的,會同村醫及時向所在區域的衛生院報告。
5.包村(居)鎮幹部職責。①了解各網格每天的信息收集情況。②督促所包村(居)及時上報信息到鎮指揮所。③督促各村(居)召開廣播會,對網格化工作進行講評。④包村(組)落實好對外來人員和重點管控對象的居家管控。⑤對隱瞞不報、外來人員排查不徹底,扎堆、打麻將等現象,督促總支書記及時處置到位。
6.派出所職責。①每天派人隨宣傳車下村查處人員扎堆、打牌賭博等現象。②對防疫期間執法辦案進行專門通報並上報鎮指揮所。③宣傳防疫期間違法犯罪打擊處理重點。
7.包片負責人職責。①了解包片區域各村(居)的每日網格信息。②督促區域內的包村幹部、總支書記落實好工作職責。③每日將各村(居)網格化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講評,將網格員、村和鎮辦點幹部履職情況排隊形成文字材料報鎮指揮所。④督促各村(居)及時匯總各網格的信息,並在每日下午13:00前報鎮指揮所。
二、保障措施
1.各村(居)每個網格安排3至5人「五老一新」設立巡邏隊或信息員,排查流進流出人員狀況。做到全覆蓋,不漏人。
2.對網格員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日考核,鎮村兩級給予適當話費補貼。
3.小區網格按照縣指揮部規定、指令要求,由抽調部門單位依據排班情況負責落實到位。
4.各村(居)制定村規民約。對不配合、不支持、不報告的,視情節嚴重由派出所、村(居)委會進行處罰。對舉報屬實者予以適當獎勵。
5.鼓勵各村(居)發動寓外鄉友捐(籌)資,彌補防控經費不足。
三、責任追究
1.每天未上門排查1次的,追究網格員、包片村幹部、辦點幹部責任。
2.未按要求報送日報告單,追究網格員、包片村幹部、支部書記、辦點幹部責任。
3.未及時在群內發布鎮廣播會錄音稿,追究包片村幹部責任。
4.體溫檢測未全覆蓋的,追究村醫責任;重點(發熱、咳嗽、氣促)等症狀人員未及時測量體溫和向所在區域衛生院報告的,追究網格員、村醫、包片村幹部、支部書記和包片鎮幹部責任。
5.出現人員扎堆、打牌賭博未及時處理的,追究包片村幹部、支部書記、派出所責任。
6.出現瞞報、漏報和重點對象失控的,追究四級責任人責任。
7.出現疑似、確診病例的,一律責任倒查。
本通知從即日下發起執行,如上級有新規定,按縣部指令執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國務院安全委員會有關成員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基礎安全生產(包括職業健康、下一個)工作,全面提高基礎安全生產監督的精細化、信息化和社會化水平,根據《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共中央中央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管理的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監督執法的通知》,現就加強基礎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督工作提出了以下意見。
一個。
充分認識到實施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的重要意義。
實施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將安全生產監督體系延伸到最基礎,協助開通安全生產監督最後一公里,是新形勢下創新安全生產監督模式,提高安全生產監督效能的迫切要求,緩解基礎安全生產監督任務和監督力量之間的突出矛盾,提高全社會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能力,構建全權復蓋、共同管理的安全生產監督工作結構意義重大。
各地區應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工作的重要性,立足本轄區安全生產工作的實際,落實,推進安全生產監督工作關口前進,重心下降,全面提高基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精細化、信息化和社會化水平,2018年底前。
第二。
明確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的功能定位、劃分原則和責任。
(一)明確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功能的定位。
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是指將鄉鎮(街道)和以下安全生產監督區分為幾個網格單元,明確單元內各監督管理對象承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的部門,明確單元內各監督管理對象對應的安全生產網格管理人員(以下簡稱網格管理人員),通過加強信息化管理,實現具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的部門與網格管理人員的互聯互通、互補、有機結合。
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是現有安全生產監督工作的延伸,充分發揮網格員的信息員和宣傳員等作用,有助於承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的部門實現基層安全生產工作的動態監督、源管理和前端處理。
(二)明確基礎安全生產網格劃分原則。
具體劃分網格時,可遵循以下原則。
1.依靠現有的網格。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管理的意見》,擴大網格服務管理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協調利用社會管理綜合管理網格和其他現有網格資源,積極推進安全生產網格和現有網格資源在團隊建設、工作機制、工作業績、信息平台等方面的融合對策。重視發揮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在發現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或安全違法行為中的作用,加強信息溝通,形成工作合作。
2.注意塊的結合。
單獨構建網格時,原則上以鄉鎮(街道)、村(社區)為基本單位(即平面管轄區的塊),根據管轄區內的監督管理對象情況,分為幾個安全生產監督網格。以縣級人民政府承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的部門為主線(即縱向監督的條),明確網格內各監督管理對象對應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的部門。
3.合理匹配監督任務和監督力量。
經濟規模大或生產經營部門多的鄉鎮(街道)、村(社區)可分為多個網格的工業、商貿集聚區域也可分為獨立網格的規模大、規格高、安全風險高、與基礎監督力量不一致的生產經營部門,縣級以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的部門可以直接監督,不包括在基礎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督的範圍內。根據工作實際情況,為相應的網格配備專職或兼職網格工作人員,確保每個網格都有相應的網格工作人員。根據網格內生產經營部門的性質、生產過程中的危險性、生產經營規模、重要性、監督重點等情況,適度調整網格員的分布,適應當地安全生產監督任務。
(三)明確當地監督、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工作相關部門和網格工作人員的工作任務。
1.當地監督工作任務。
各地區應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屬地監督責任,統一解決以下問題。
(1)將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整體配置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工作,結合現有網格情況,明確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工作的領導部門和合作部門,制定實施方案。
(2)明確網格員與基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派出機構(如部分鄉鎮安全監督站等)的關係。
(3)協調解決人員、經費等問題。
(4)加強基礎安全生產網監督信息化建設,為基礎安全生產網監督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保障。
2.基礎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督工作領導部門工作任務。
(一)制定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工作實施方案。率先編制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示意圖,明確各網格的網格員、安全監督負責人和聯繫負責人。根據網格內監督管理對象的情況,率先編制《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工作手冊》(以下簡稱《網格手冊》)等實用性強的工作規範和標準。製作網格工作人員了解卡片,明確網格工作人員的工作任務和報告方式。
(2)總結和分類網格員報告的信息。根據領導部門監督管理責任範圍內的安全生產違法、違法行為依法處置的部門責任範圍內的安全生產違法、違法行為,應予處置。
(3)協調解決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3.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工作協助部門工作任務。
(1)確定負責人與領導部門合作制定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實施方案和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示意圖。根據領導部門的要求,配合製作《網格手冊》等實用性強的工作規範和標準。
(2)根據本部門的責任,網格員報告或領導部門提交的安全生產違法、違法行為依法處置。
(3)與領導部門合作,解決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4.網格工作人員的工作任務。
網格負責人主要履行信息負責人、宣傳負責人的工作任務:根據《網格手冊》的要求,重點配合基層企業、三小場所(小商店、小研討會、小娛樂場所)、家庭等非法生產情況,及時報告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檢查和執法工作的監督管理對象網格工作人員的其他工作任務,每個地區都可以根據工作需要確定。
三、三、三。
採取多項措施,確保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高效運行。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區安全委員會加強基層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負責人自己抓住,管理領導具體抓住,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的部門共同抓住,形成層層抓住實行的工作結構。
要堅持當地適當的原則,對於已經開展這項工作的地區,根據原方案,根據本指導意見的相關要求,進一步健全完善相關制度措施,實現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工作的全權復蓋,不斷推進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工作的規範化、長期化。
在尚未開展此項工作的地區,應根據本指導意見,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加快實施步伐,認真落實。
(二)加強待遇保障。
各地區應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對網格工作人員的職責要求,合理確定網格工作人員的待遇,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實現責任、權利、權利統一,確保其待遇水平和防護水平與工作任務和危險性相適應。完善網格員信息採集報告獎代補獎勵機制,充分調動網格員信息採集的積極性。
(三)抓住業務訓練。
各地區應遵循先訓練後出港原則,由領導部門集中訓練網格員,檢查、記錄、報告網格員。同時,配合部門將網格培訓納入年度培訓計劃,定期組織培訓,不斷提高網格培訓發現問題的能力。創新訓練手段通過安全生產執法現場觀察、代理訓練、技能比武等多種方式,進一步提高網格員工的業務素質。加強網格工作人員的保密教育,防止外界泄露負責網格內的重要數據信息或企業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等。
(四)建立常態化運行和評價機制。
領導部門要研究制定網格員日常巡邏、信息報告等網格運行輔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監督管理對象的動態監督文件,實現全過程的痕跡。建立健全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工作審查機制,鼓勵審查情況與網格員待遇相關,充分調動網格員工的積極性。
(五)強調信息化建設。
領導部門應充分利用信息化技術,構建或融入現有網格監督工作信息平台,推進安全生產信息收集輸入和動態更新、事件配送、現場處理、結果反饋、管理複查等事項的信息化管理。加強信息前端採集工作管理,實現問題早發現、信息早報告、危險早管理、複查早注意。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實施信息使用等級管理和許可准入,確保信息安全。
(6)加強典型的引導。
各地區要立足於自己的實際,堅持考試先行,逐步重視實效。要不斷總結推進試驗地區的創新措施和生動經驗,指導全面推進工作,實現頂層設計和基層實踐的有機結合。國務院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適時選擇典型做法,推進全國經驗。
(七)推進社會參與。
充分發揮第三方安全生產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在支持安全生產網格建設、安全風險評價、協助生產經營機構安全危險整改等工作中的作用。健全保障安全危險、違法行為和事故通報渠道暢通,及時實現通報有效人員的報酬,充分調動廣大群眾監督通報的積極性,推進安全生產專業群體結合、群體預防群體治管理。
為進一步加強基礎安全生產(包括職業健康、下一個)工作,全面提高基礎安全生產監督的精細化、信息化和社會化水平,根據《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中共中央中央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管理的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監督執法的通知》,現就加強基礎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督工作提出了以下意見。
一個。
充分認識到實施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的重要意義。
實施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將安全生產監督體系延伸到最基礎,協助開通安全生產監督最後一公里,是新形勢下創新安全生產監督模式,提高安全生產監督效能的迫切要求,緩解基礎安全生產監督任務和監督力量之間的突出矛盾,提高全社會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能力,構建全權復蓋、共同管理的安全生產監督工作結構意義重大。
各地區應充分認識新形勢下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工作的重要性,立足本轄區安全生產工作的實際,落實,推進安全生產監督工作關口前進,重心下降,全面提高基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精細化、信息化和社會化水平,2018年底前。
第二。
明確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的功能定位、劃分原則和責任。
(一)明確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功能的定位。
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是指將鄉鎮(街道)和以下安全生產監督區分為幾個網格單元,明確單元內各監督管理對象承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的部門,明確單元內各監督管理對象對應的安全生產網格管理人員(以下簡稱網格管理人員),通過加強信息化管理,實現具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的部門與網格管理人員的互聯互通、互補、有機結合。
基層安全生產網格化監是現有安全生產監督工作的延伸,充分發揮網格員的信息員和宣傳員等作用,有助於承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的部門實現基層安全生產工作的動態監督、源管理和前端處理。
(二)明確基礎安全生產網格劃分原則。
具體劃分網格時,可遵循以下原則。
1.依靠現有的網格。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管理的意見》,擴大網格服務管理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協調利用社會管理綜合管理網格和其他現有網格資源,積極推進安全生產網格和現有網格資源在團隊建設、工作機制、工作業績、信息平台等方面的融合對策。重視發揮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在發現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或安全違法行為中的作用,加強信息溝通,形成工作合作。
2.注意塊的結合。
單獨構建網格時,原則上以鄉鎮(街道)、村(社區)為基本單位(即平面管轄區的塊),根據管轄區內的監督管理對象情況,分為幾個安全生產監督網格。以縣級人民政府承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的部門為主線(即縱向監督的條),明確網格內各監督管理對象對應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的部門。
3.合理匹配監督任務和監督力量。
經濟規模大或生產經營部門多的鄉鎮(街道)、村(社區)可分為多個網格的工業、商貿集聚區域也可分為獨立網格的規模大、規格高、安全風險高、與基礎監督力量不一致的生產經營部門,縣級以上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的部門可以直接監督,不包括在基礎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督的範圍內。根據工作實際情況,為相應的網格配備專職或兼職網格工作人員,確保每個網格都有相應的網格工作人員。根據網格內生產經營部門的性質、生產過程中的危險性、生產經營規模、重要性、監督重點等情況,適度調整網格員的分布,適應當地安全生產監督任務。
(三)明確當地監督、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工作相關部門和網格工作人員的工作任務。
1.當地監督工作任務。
各地區應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屬地監督責任,統一解決以下問題。
(1)將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內容,整體配置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工作,結合現有網格情況,明確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工作的領導部門和合作部門,制定實施方案。
(2)明確網格員與基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派出機構(如部分鄉鎮安全監督站等)的關係。
(3)協調解決人員、經費等問題。
(4)加強基礎安全生產網監督信息化建設,為基礎安全生產網監督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保障。
2.基礎安全生產網格化監督工作領導部門工作任務。
(一)制定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工作實施方案。率先編制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示意圖,明確各網格的網格員、安全監督負責人和聯繫負責人。根據網格內監督管理對象的情況,率先編制《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工作手冊》(以下簡稱《網格手冊》)等實用性強的工作規範和標準。製作網格工作人員了解卡片,明確網格工作人員的工作任務和報告方式。
(2)總結和分類網格員報告的信息。根據領導部門監督管理責任範圍內的安全生產違法、違法行為依法處置的部門責任範圍內的安全生產違法、違法行為,應予處置。
(3)協調解決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3.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工作協助部門工作任務。
(1)確定負責人與領導部門合作制定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實施方案和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示意圖。根據領導部門的要求,配合製作《網格手冊》等實用性強的工作規範和標準。
(2)根據本部門的責任,網格員報告或領導部門提交的安全生產違法、違法行為依法處置。
(3)與領導部門合作,解決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工作中遇到的問題。
4.網格工作人員的工作任務。
網格負責人主要履行信息負責人、宣傳負責人的工作任務:根據《網格手冊》的要求,重點配合基層企業、三小場所(小商店、小研討會、小娛樂場所)、家庭等非法生產情況,及時報告的有關部門進行安全檢查和執法工作的監督管理對象網格工作人員的其他工作任務,每個地區都可以根據工作需要確定。
三、三、三。
採取多項措施,確保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高效運行。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區安全委員會加強基層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工作的組織領導,主要負責人自己抓住,管理領導具體抓住,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的部門共同抓住,形成層層抓住實行的工作結構。
要堅持當地適當的原則,對於已經開展這項工作的地區,根據原方案,根據本指導意見的相關要求,進一步健全完善相關制度措施,實現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工作的全權復蓋,不斷推進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工作的規範化、長期化。
在尚未開展此項工作的地區,應根據本指導意見,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加快實施步伐,認真落實。
(二)加強待遇保障。
各地區應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對網格工作人員的職責要求,合理確定網格工作人員的待遇,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實現責任、權利、權利統一,確保其待遇水平和防護水平與工作任務和危險性相適應。完善網格員信息採集報告獎代補獎勵機制,充分調動網格員信息採集的積極性。
(三)抓住業務訓練。
各地區應遵循先訓練後出港原則,由領導部門集中訓練網格員,檢查、記錄、報告網格員。同時,配合部門將網格培訓納入年度培訓計劃,定期組織培訓,不斷提高網格培訓發現問題的能力。創新訓練手段通過安全生產執法現場觀察、代理訓練、技能比武等多種方式,進一步提高網格員工的業務素質。加強網格工作人員的保密教育,防止外界泄露負責網格內的重要數據信息或企業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等。
(四)建立常態化運行和評價機制。
領導部門要研究制定網格員日常巡邏、信息報告等網格運行輔助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監督管理對象的動態監督文件,實現全過程的痕跡。建立健全基礎安全生產網格監督工作審查機制,鼓勵審查情況與網格員待遇相關,充分調動網格員工的積極性。
(五)強調信息化建設。
領導部門應充分利用信息化技術,構建或融入現有網格監督工作信息平台,推進安全生產信息收集輸入和動態更新、事件配送、現場處理、結果反饋、管理複查等事項的信息化管理。加強信息前端採集工作管理,實現問題早發現、信息早報告、危險早管理、複查早注意。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實施信息使用等級管理和許可准入,確保信息安全。
(6)加強典型的引導。
各地區要立足於自己的實際,堅持考試先行,逐步重視實效。要不斷總結推進試驗地區的創新措施和生動經驗,指導全面推進工作,實現頂層設計和基層實踐的有機結合。國務院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適時選擇典型做法,推進全國經驗。
(七)推進社會參與。
充分發揮第三方安全生產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在支持安全生產網格建設、安全風險評價、協助生產經營機構安全危險整改等工作中的作用。健全保障安全危險、違法行為和事故通報渠道暢通,及時實現通報有效人員的報酬,充分調動廣大群眾監督通報的積極性,推進安全生產專業群體結合、群體預防群體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