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民主立法的核心在於為了人民、依靠人民。」民主立法,充分體現了習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民主立法首先是立法目的必須體現一切為了人民。其次立法內容必須與時俱進,隨時、一切以老百姓最需要、最迫切的事項為立法內容。再次,立法程序上必須尊重民意、聽取民聲,實行開門立法。第四是要及時公布立法意見採納情況,對沒有採納的意見建議作出說明。第五是要及時公布法律和法律施行時間。
執法為民,充分體現了習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在政務辦理過程中,一是要不斷加大公開力度,讓群眾辦事找得准地方和人、明了辦事程序。二是要深化政務審批辦理改革,減少事前審批、強化事中服務和事後監督。再次是要推進結果公開,接受人民監督,進而提高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四是要推動公共服務下沉,將村(社區)一門式服務辦實辦好。五是其他行政執法方面,要將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項納入執法重點範圍。要全面推進綜合執法改革、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等全面落地落實。要嚴格依法依規查處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執法違法和索拿卡要等違法違紀行為。要加大行政複議、應訴力度,堅持應受必受,應撤必撤,堅決糾正不當和違法行政行為。六是要堅持教育為先、為重的執法理念。執法前要普法,執法後更要普法,提高管理相對人法律意識、增強其守法自覺性,全面推進全民守法。
「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司法公正,充分體現了習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公正司法,就是要讓受到侵害的權利得到保護和救濟,違法犯罪活動受到制裁和處罰。我們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重點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和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
堅持司法為民,一是要改進司法工作作風,切實解決老百姓打官司難、執行難問題。二是要加大司法聯動,扎紮實實推動「楓橋經驗"創新落地落實。三是要加大對困難群眾的法律援助,讓老百姓打得起官司、有人為其維護合法權益。四是要加大司法公開力度,回應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公開的期待。五是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積極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六是全面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鼓勵、支持犯罪人員自覺自醒,自我革新,從而有利於實現公正與效率平衡、降低司法對抗性、培育訴訟民主化,推動坦白從寬刑事政策法定化。
執法為民,充分體現了習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在政務辦理過程中,一是要不斷加大公開力度,讓群眾辦事找得准地方和人、明了辦事程序。二是要深化政務審批辦理改革,減少事前審批、強化事中服務和事後監督。再次是要推進結果公開,接受人民監督,進而提高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四是要推動公共服務下沉,將村(社區)一門式服務辦實辦好。五是其他行政執法方面,要將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項納入執法重點範圍。要全面推進綜合執法改革、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等全面落地落實。要嚴格依法依規查處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執法違法和索拿卡要等違法違紀行為。要加大行政複議、應訴力度,堅持應受必受,應撤必撤,堅決糾正不當和違法行政行為。六是要堅持教育為先、為重的執法理念。執法前要普法,執法後更要普法,提高管理相對人法律意識、增強其守法自覺性,全面推進全民守法。
「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雖是無視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審判則毀壞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司法公正,充分體現了習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性。公正司法,就是要讓受到侵害的權利得到保護和救濟,違法犯罪活動受到制裁和處罰。我們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重點解決影響司法公正和制約司法能力的深層次問題。
堅持司法為民,一是要改進司法工作作風,切實解決老百姓打官司難、執行難問題。二是要加大司法聯動,扎紮實實推動「楓橋經驗"創新落地落實。三是要加大對困難群眾的法律援助,讓老百姓打得起官司、有人為其維護合法權益。四是要加大司法公開力度,回應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公開的期待。五是確保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檢察權。積極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六是全面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鼓勵、支持犯罪人員自覺自醒,自我革新,從而有利於實現公正與效率平衡、降低司法對抗性、培育訴訟民主化,推動坦白從寬刑事政策法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