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公司在與勞動者約定工資的時候言明工資包含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但是事實上績效工資本身就是勞動者工資的組成。公司故意規定績效工資,也是為了在某些情形下可以少支付勞動者工資。遇到這種情況,勞動者應當如何應對。
武漢的岳某,2019年入職黃石的一個電力服務公司,有簽勞動合同,有交社保。因為黃石這邊項目都幹完了,沒什麼活兒干,負責人就派他去南京,第一次他去了,在那邊待了兩個月。現在負責人又要求他8月1號再赴南京,當事人不想過去,跟負責人協商過。負責人的態度是,要麼去南京,要麼主動辭職。當事人想法是既不能去南京也不會主動辭職。如果公司違法辭退就走勞動仲裁。對於這個案件總結如下:1.調崗分為兩種,一種是調離原來工作崗位,另一種是調離原來工作地點。2.每次電話溝通都會問當事人的現在的想法是什麼。一般當事人說了之後我都會尊重當事人的想法,也不會提出反對意見。這個案子也一樣,當事人是想不接受單位調崗,繼續在單位待著。我覺得這樣做其實也可以,只要沒離職單位還是得發工資,他也沒損失什麼。但我忘了現在一般單位的工資構成都是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如果他跟單位耗著,單位只發基本工資。那他是否有這個資本跟單位耗?
在仲裁庭審中,公司果然還是以岳某績效考核分數不夠為由答辯剋扣工資的原因;但是武漢勞動仲裁糾紛律師憑藉豐富的辦案經驗和庭審經驗,從公司提交的材料中找出漏洞,成功幫助岳某拿到工資差額十餘萬元。
武漢的岳某,2019年入職黃石的一個電力服務公司,有簽勞動合同,有交社保。因為黃石這邊項目都幹完了,沒什麼活兒干,負責人就派他去南京,第一次他去了,在那邊待了兩個月。現在負責人又要求他8月1號再赴南京,當事人不想過去,跟負責人協商過。負責人的態度是,要麼去南京,要麼主動辭職。當事人想法是既不能去南京也不會主動辭職。如果公司違法辭退就走勞動仲裁。對於這個案件總結如下:1.調崗分為兩種,一種是調離原來工作崗位,另一種是調離原來工作地點。2.每次電話溝通都會問當事人的現在的想法是什麼。一般當事人說了之後我都會尊重當事人的想法,也不會提出反對意見。這個案子也一樣,當事人是想不接受單位調崗,繼續在單位待著。我覺得這樣做其實也可以,只要沒離職單位還是得發工資,他也沒損失什麼。但我忘了現在一般單位的工資構成都是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如果他跟單位耗著,單位只發基本工資。那他是否有這個資本跟單位耗?
在仲裁庭審中,公司果然還是以岳某績效考核分數不夠為由答辯剋扣工資的原因;但是武漢勞動仲裁糾紛律師憑藉豐富的辦案經驗和庭審經驗,從公司提交的材料中找出漏洞,成功幫助岳某拿到工資差額十餘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