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協議撫養權能改嗎?
1、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孩子撫養權都是可以變更的。
2、因為在確定離婚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時,要遵循「有利於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的原則,充分考慮父母雙方的經濟情況或家庭環境等等因素。
3、如果有撫養權的一方因各種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顧子女,無法為子女提供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那麼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二、案情介紹。
曉軍(化名)和阿娟(化名)是同鄉,經他人介紹相識,並於2009年辦理結婚登記,婚初二人感情尚可。2011年兒子小超(化名)出生,後來由於曉軍外出打工,兩人關係逐漸出現裂痕並經常發生爭吵。到了2012年底,兩人協議離婚,曉軍認為兒子是自己血脈所以要求獲得撫養權,阿娟也認為曉軍家庭條件好遂同意。只是兩人離婚不久,曉軍再婚並且和現任妻子生下雙胞胎,而此時的曉軍不僅不打工還沉迷賭博。曉軍的家人和妻子也將全部的關愛都給了雙胞胎,導致小超沒人管,即便到了上幼兒園的年齡還是待在家裡。為此阿娟了解後痛心不已,決定起訴爭取撫養權,遂於2015年10月將曉軍告上麥積區人民法院,要求變更撫養權。
判決認定。
麥積區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為,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的行為,或者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應當變更撫養權。本案中,曉軍對於兒子小超的生活關心甚少,存在責打孩子的行為,甚至不讓適齡的兒子進入幼兒園學習,沒有盡到必要撫養義務。且曉軍身染賭博的惡習,對於小超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的影響。阿娟的生活和收入相對穩定,有能力撫養小超。因此,法院支持了阿娟的訴訟請求,於2016年1月作出判決,判決小超的撫養權變更為由阿娟直接撫養,曉軍每月支付小超撫養費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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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夫妻離婚後的任何時間內,孩子撫養權都是可以變更的。
2、因為在確定離婚子女的撫養權歸屬時,要遵循「有利於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的原則,充分考慮父母雙方的經濟情況或家庭環境等等因素。
3、如果有撫養權的一方因各種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顧子女,無法為子女提供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那麼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
二、案情介紹。
曉軍(化名)和阿娟(化名)是同鄉,經他人介紹相識,並於2009年辦理結婚登記,婚初二人感情尚可。2011年兒子小超(化名)出生,後來由於曉軍外出打工,兩人關係逐漸出現裂痕並經常發生爭吵。到了2012年底,兩人協議離婚,曉軍認為兒子是自己血脈所以要求獲得撫養權,阿娟也認為曉軍家庭條件好遂同意。只是兩人離婚不久,曉軍再婚並且和現任妻子生下雙胞胎,而此時的曉軍不僅不打工還沉迷賭博。曉軍的家人和妻子也將全部的關愛都給了雙胞胎,導致小超沒人管,即便到了上幼兒園的年齡還是待在家裡。為此阿娟了解後痛心不已,決定起訴爭取撫養權,遂於2015年10月將曉軍告上麥積區人民法院,要求變更撫養權。
判決認定。
麥積區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為,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的行為,或者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響的應當變更撫養權。本案中,曉軍對於兒子小超的生活關心甚少,存在責打孩子的行為,甚至不讓適齡的兒子進入幼兒園學習,沒有盡到必要撫養義務。且曉軍身染賭博的惡習,對於小超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良的影響。阿娟的生活和收入相對穩定,有能力撫養小超。因此,法院支持了阿娟的訴訟請求,於2016年1月作出判決,判決小超的撫養權變更為由阿娟直接撫養,曉軍每月支付小超撫養費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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