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陳跳槽6個月了,因為回原單位幫了個忙,造成公司損失了500萬元。副總堅持辭退小陳,沒想到老闆反而給小陳升職加薪。然而,個中緣由和「道理」卻並不像表面那樣簡單。
小陳原先在一家信息化公司技術部上班,因為始終得不到升職加薪,於是去年就跳槽到本地另外一家網絡公司,月薪從10000元漲到了15000元。
小陳在原公司得不到升職加薪,並非是由於技術不行,而是「僧多粥少」,別人也不差,尤其是他的上司——技術經理更是「管理+技術」的人才,他的位子無人撼動。
小陳在新公司如魚得水,很快就擔任了技術副主管,有一天,他接到原公司技術經理的電話,說他離職前開發的一個模塊有漏洞,影響產品使用性能,所以還麻煩他利用業餘時間來修正一下。
技術經理開玩笑似的對小陳說:以前你做這個連加班都算不上,這回是外包,給你10000元的報酬。
小陳一聽還有這等好事,想都沒想就答應下來,只不過他收到原始碼的時候,總感覺與原先的很不一樣,但這個細節他並沒有太在意。
好在這個模塊,網絡公司也有類似代碼,小陳綜合兩家所長,只花了2個晚上就解決了所有問題,只有一處漏洞,他修補得比較勉強,不過並不影響使用。
收到10000元轉賬後,小陳把精力繼續投入到本職工作中,他根本沒有想到這件事會造成一個嚴重後果。
一個月後,某集團一個500萬元的信息化項目招標,網絡公司志在必得,在商討技術方案時,小陳驚訝地發現一款主要設備,關鍵程序正好用到那個模塊,他想起之前沒有補好的漏洞,突然有了更好的解決途徑,於是就寫進了技術方案里。
公司聘請的專家組一致認為,小陳的技術方案取得了創新型突破,在競爭中占有相當大的優勢。
可是,沒想到中標單位卻是一家信息化公司,沒錯,就是小陳之前供職的那家公司。
據評標委員會的人透露,信息化公司給出的報價雖然較高,但他們的技術方案卻讓人心服口服,除了強調了自身的優點,還分析了其他產品可能存在的不足,而且具有相當準確的針對性。
不久,網絡公司查出之前小陳接受過外單位的技術支持邀請,還有10000萬報酬。副總大為光火,怒斥小陳吃裡扒外,希望小陳主動辭職。
小陳對此無話可說,回想起「老東家」的一連串行為,他覺得被套路了,理由有三:
1、以技術經理的水平,完全能夠自行解決問題,沒必要請他回去處理,這是一種相對隱蔽的「挖牆角」,只不過對象不是具體的人,而是技術。
2、那個模塊本身沒有太多漏洞,人為修改成那樣,目的是驗證小陳現在使用的新技術,並從中對比、啟發,得到全新的思路。
3、技術經理了解小陳只會埋頭鑽研,不太關注公司的管理和發展,利用這個弱點讓小陳不知不覺地「中招」
正當小陳心灰意冷地準備寫辭職報告時,技術經理打來電話,說道:兄弟,聽說你受委屈了,不行就回來吧!老闆說了,要給你加工資。
小陳聽了氣不打一處來:這委屈,不都是拜你所賜嗎?可是技術經理的提議也挺誘人,雖說「好馬不吃回頭草」,但是短時間內,確實沒有比「老東家」更適合他去發展的地方。
然而,令人震驚的事又發生了。
網絡公司老闆突然帶著副總和人事總監來到小陳的辦公室,當場宣布升任他為技術主管,月薪漲到20000元。
小陳猛地愣住了——原本以為自己是「罪人」,怎麼一下子感覺倒成了「功臣」?老闆到底是怎麼想的?
簡單分析一下,談點感想。
老闆之所以「有過不究」,還給小陳昇職加薪,當然不可能是犯糊塗,他的理由是:
1、通過這件事,足可證明小陳的技術確實過硬,這樣的技術骨幹,一方面不捨得放棄,另一方面更不可能把他推給競爭對手。
2、信息化公司明顯是想再把小陳挖回去,故意設了這個局,順便還搶了一個單,副總不明白,老闆可不糊塗,不能讓競爭對手得逞。
3、事情已發生,追責沒意義,小陳雖然上了當,但這是他人太老實造成的,不是職業道德問題,這樣的員工稍加點撥,大有用場。
這件事從小陳的角度來說,也有一些教訓和啟發:
1、離職了,往往需要與原單位「一刀兩斷」,否則新公司的老闆和同事都會有意見。現實的職場,沒有多少「宰相肚裡能撐船」的老闆,別為了一些蠅頭小利,毀了自己的事業前程。
2、那麼,面對「老東家」的求助,就一定要無情拒絕嗎,這樣會不會顯得沒有人情味?其實這也不一定,看幫的是什麼忙,權衡好利弊、考慮到後果。但是有一點要記住:職場不是講義氣的地方,該拒絕就要果斷拒絕,不然會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3、「腳踏兩隻船」在做人上不敢恭維,在職場上也不宜提倡。小陳的「特殊待遇」,不是因為他的所作所為,而是因為他的價值所在。因此,小陳不是「腳踏兩隻船」,而是「眾人都來搶」,這才是他升職加薪的決定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