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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肺炎的激素治療
時間一般為3~6周,具體需根據患者的實際情況而定。
放射性肺炎的治療
方法主要是對症治療,根據患者情況可選用腎上腺糖皮質激素、抗菌藥、放射性保護劑等藥物,其中腎上腺糖皮質激素是目前治療放射性肺炎常用而有效的藥物。
腎上腺糖皮質激素能減輕肺實質細胞和微血管的損害程度,減輕肺組織滲出和水腫,有效緩解放射性肺炎的症狀。臨床多選用潑尼松,初期每日劑量為60~100mg,分次口服,症狀改善後可逐漸減量至每日10~15mg,總療程為3~6周。重症者可用地塞米松靜脈滴注,症狀緩解後改為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