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需做好應收賬款對應合同、發票、往來憑證以及對賬憑證等材料的梳理與重新簽訂工作。對於已經形成的應收賬款,企業應與合同相對方積極溝通,協商還款金額與時間;對於分期履行的合同應與合同相對方落實,在受疫情影響的前提下,分期履行合同項下未履行的權利義務能否繼續履行,評估是否可能將產生新的應收賬款。
(2)必要時企業對下游企業進行盡職調查,對該企業的資信和未來履約能力進行評估。如果該企業資信良好、恢復能力強,可以允許分期或延期付款。如果該企業遭受疫情損失較為嚴重或自身資信一般,可以採取「以物抵債」、「債權轉讓」或提供其他擔保的方式增加實現債權的途徑,同時可與商業銀行溝通,將符合條件的應收賬款轉讓給商業銀行,開展保理融資業務。
(3)如果該企業經營困難的,此時需要高度警惕,必要時通過司法途徑儘快解決。
【本文源自網絡,如有侵權聯繫刪除】。
- 法律問答
- 答案列表
受疫情影響,企業應收賬款無法收回如何處理[朗讀]
加入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