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此前已經發生過不少熊給孩子盜刷父母的銀行卡買遊戲裝備或者打賞主播的情況,而這樣的事情還在不斷的上演著。偷劃母親40萬打賞女主播 這錢能要回來嗎?
偷劃母親40萬打賞女主播
據悉,徐州 16 歲高中生超超(化名)竟然在三個月期間偷劃母親 40 萬打賞女主播。報道稱,從今年 6 月 10 日至 9 月 22 日,超超陸續陸續從母親的銀行卡上偷偷划走了約 40 萬元,這些錢大部分都用來打賞一網名叫「溪寶寶77」的女主播。盜刷了那麼多錢,超超表示,雖然感到害怕,但停不下來。
超超的的事情被父母發現後媒體進行了曝光,女主播將他的微信刪除。此外,這位女主播留給超超的手機號碼已經無法撥通。
對此,有關直播的平台回應是,將積極配合解決調查。如今,超超每天都準時上學,自己也在同一平台上開過直播間,現在已經停止了。而「溪寶寶77」女主播的直播還在繼續著。
這錢能要回來嗎?
16 歲高中生超超(化名)母親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如起訴)要求播主返還錢財。如果該播主採取惡意的手段誘騙、脅迫少女進行支付,父母還可以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侵權責任法》要求博主承擔侵權責任。
在尊重孩子的隱私權、適當自主權的前提下,父母不僅要關心那些看得到的日常風險,還要關心孩子在網際網路上的種種行為,教會他們防範網際網路的風險。
根據《民法總則》相關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後有效」。在這個案子中,幾十萬元已超過未成年人能夠判斷的合理範圍,家長可以通過不追認來使其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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