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外來媳甘某和其丈夫、兒子、公婆共同居住在本市靜安區某小區一套二室一廳房子中。甘某丈夫是家中獨子,一年前不幸病故。之後,甘某與公公張某、婆婆謝某之間因各種生活瑣事經常意見不合、摩擦不斷,有時甚至要通過報警解決。
某日,甘某如往常一樣下班回家,卻發現門鎖已換,甘某無法回家。張某、謝某雖然在家卻不給甘某開門。甘某無奈之下,只能通過報警求助才得以進入家門。張某、謝某認為,這套房子是他們當初貸款買的,兒子並未出過購房款,媳婦甘某戶口也未落在該房屋處,既然兒子已經病故,甘某應該從該房屋搬離。甘某則認為,該房屋的房產證上有其丈夫的名字,她在丈夫離世後應當享有繼承丈夫遺產的權利,因此對該房屋具有部分所有權,所以不同意搬離。甘某與張某、謝某的矛盾由此激化。
【調解過程】。
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在得知這一情況後,指派人民調解員主動找到甘某和張某、謝某,徵詢雙方的調解意願,聽取雙方意見,了解糾紛的具體情況,確立調解目標,制定調解方案。
人民調解員通過電話、面談和召開協調會等方式反覆耐心勸解甘某以及張某、謝某。無奈雙方均堅持各自主張,不願退讓,致使調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但是,人民調解員始終沒有放棄,為了撫慰這個失獨家庭的傷痛,化解兩代人之間的矛盾,人民調解員用法、理、情相結合的方式,三管齊下,反覆與雙方當事人溝通。鑒於甘某學歷較高,具備一定的法律素養,人民調解員向其詳細講解了《繼承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告知其應享有的房產份額,同時勸說甘某顧念親情,在合理合法的情況下稍作退讓,兩代人之間已有摩擦,不如分開居住,相互再有往來為妥。對於張某、謝某,人民調解員則儘量用通俗的語言向其說明法律規定甘某所擁有的權利,告知他們將甘某趕出家門於情於法均是錯誤做法,同時,勸說他們應當顧念孫子的感受,對於失去父親的孩子,又夾在母親和祖父母的矛盾之間,是多麼痛苦,希望他們考慮到孫子的健康成長,與甘某達成和解。經過人民調解員反覆勸說,甘某和張某、謝某就前述糾紛達成一致意見,由張某、謝某支付給甘某十五萬元作為房屋折價款,通過法定繼承方式去掉甘某丈夫在房產證上的名字,甘某與兒子則搬去他處居住,並定期回去看望張某、謝某。
可誰想僅僅一周後,該糾紛又突然出現反覆。張某、謝某言辭激烈,態度強硬,提出由於甘某不履行當初的承諾,不讓孫子與他們見面,因此,拒絕支付甘某十五萬元,並聲稱要寫遺囑不讓孫子將來繼承他們的房產,還要求把孫子的戶口從房屋遷出。
人民調解員立即再次介入調解,先從語言上安慰兩位老人,盡力緩和他們的情緒,再與甘某繼續約談。人民調解員勸說甘某換位思考,白髮人送黑髮人的遭遇的確非常令人同情,張某的性格比較內向,謝某脾氣比較急躁,接觸久了卻能感覺到老兩口實際是「刀子嘴、豆腐心」,只是言語強硬不好聽;而謝某對外來媳甘某始終存在偏見,總覺得媳婦對自己有意見;為化解這種偏見,希望甘某作為晚輩能夠「先舉白旗」,主動找公公婆婆求得諒解。經過勸說,甘某接受了人民調解員的建議。
人民調解員的這劑「良藥」果然有效。「吃軟不吃硬」的張某、謝某也不再堅持原有的意見,並向人民調解員坦露,其實老兩口都十分疼愛孫子,但對甘某教育孩子、照顧孩子的方式方法存在不滿。人民調解員則順勢勸說張某、謝某:甘某是孩子的母親,怎能不疼愛自己的孩子,只不過年輕人學歷高、有想法,行事作風都有自己的一套,可能某些做法和老人存在差異;老人則應該理解年輕人的做法,儘量不去干涉甘某教育孩子的方法;而且,甘某作為外來媳,孤身在上海工作生活,方方面面都十分不易,丈夫離世同樣對她打擊巨大,但是甘某能夠獨立自主、勤奮工作,這份堅忍應當給予肯定;張某、謝某雖然失去了兒子,但是娶進門的媳婦如同女兒,孫子也是兒子血脈的延續,都是一家人,多年同住一個屋檐下,如何能斷絕這份血緣和親情?不如換個角度、換個思維,心平氣和解決矛盾,一家人終歸是一家人。此外,人民調解員建議張某、謝某申領失獨家庭救濟金,為晚年生活增加一點經濟保障。人民調解員用真情換來了老兩口的真心,讓他們不再堅持原有意見,同意經人民調解員「牽線搭橋」,與甘某再次和解。
最後,人民調解員與甘某再次溝通,勸說甘某:張某、謝某畢竟是長輩,應該關愛孝順公婆,收斂脾氣,不要頂撞,宜用柔性方式與公婆溝通,消除誤解;其次,要注意同孩子教育和說話的方式,以免與公婆之間造成更深的誤解;最後,要多換位思考,公婆失去了唯一的兒子,孫子是他們唯一血脈的延續,不讓公婆看孫子是錯誤的做法,讓祖孫經常相聚,這也是改善婆媳關係的一種方法。人民調解員還和甘某互相添加為微信好友,經常和她在微信上聊天,幫助她更好的與公婆相處,逐步緩解甘某對張某、謝某的對立情緒。
【調解結果】。
通過反覆疏導,甘某和張某、謝某就該糾紛解決再次達成協議,甘某表示一定履行協議書的內容,定期帶兒子探望公婆,張某、謝某也笑逐顏開,將此前承諾的十五萬元交給甘某,幫助她生活和照顧孩子。這起家庭矛盾至此圓滿化解。
【案例點評】。
俗話說,清官難斷家務事。婆媳矛盾則是「家務事」中的難題。本案中失獨公婆與媳婦之間的矛盾化解更是難上加難。本案調解中,人民調解員首先取得當事人的信任,與糾紛當事人通過感情上的交流,以引起其心理上的共鳴,在此基礎上擺事實、講道理,以理服人,做到情理相通,通過調解協商,引導矛盾糾紛的雙方,互諒互讓,達成彼此可以接受的協議。
其次,調解不應有次數的限制,應在雙方當事人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開展調解工作;若在初步調解達成協議後案情出現反覆,人民調解員可以給當事人必要的時間進行思考,待時機成熟再次進行調解;要從當事人的角度出發,進行耐心細緻地勸說疏導,並儘可能為當事人解決一些實際困難,用真情換真心,獲取當事人信任,適時提出調解建議,幫助雙方當事人徹底化解矛盾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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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靜安區甘某與張某、謝某婚姻家庭糾紛調解案[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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