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我說一下事業編制轉公務員編制的一些途徑。
一)參加公考。
這一點毋庸置疑,首先要取得工作單位的同意,其他的就跟普通考公務員一樣,就不具體談了。
(二)調任。
科級以下的事業單位幹部只能通過調任的方式解決。國企、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可以通過調任的方式,調到行政機關擔任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即可轉換身份成為公務員。同時還要保證有接收單位和空編、事業副科(管理崗位8級)硬性條件。
(三)轉崗。
轉崗主要針對的對象為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在黨政機關有空缺、工作需要的情況下,可以通過調任的形式轉崗或者提拔到行政機關任職。
(四)換屆選舉。
鄉鎮的事業單位,正職任職三年,可參加鄉鎮換屆選舉,選上了副鄉(鎮)長就可轉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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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是事業單位,不考試可以轉任公務員嗎[朗讀]
可以!現實里往往公務員就像媽親生的,事業編就像撿來的,一個幸福像塊寶,一個受盡委屈吃不飽。
因為身份不同,產生同工不同酬的情況,讓很多事業編不得不考慮轉公務員,雖然機會不大,但還是有多種途徑的。
一種是參加公考。符合考試條件的事業編制人員通過公考轉為公務員。為什麼要說符合條件,因為很多事業編是有服務期的,常見的有2年、3年、5年。以前就有通過了公務員筆試、面試的事業編人員,但最後政審考察的時候因為單位領導不同意,拒絕簽字導致半路夭折,雙方鬧到法庭上,事業編人員打輸官司,原單位也沒法回去了?
一種是通過調任。指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四級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層次的職級。舉個例子,某縣某局事業編人員張三,年輕有為,30歲的時候已經擔任副科級2年了,被調任到鄉鎮政府任職副鎮長,轉為公務員副科。看似容易,但其實很難,因為有職級和年齡、工作能力等等限制。而且是有條件,不等同於事業編副科必須轉。
一種是碰上選舉。很難遇到,但基本上隔幾屆搞一次,讓下面的兄弟們看到機會。通過人代會選舉產生。一般是政策推動,例如某鄉鎮班子需要一名從事業編科員、村「兩委」主幹、村官中推薦、選舉出一名班子成員,那麼事業編兄弟就有機會了,政審沒問題,大會選舉通過,就轉為公務員了。
一種是遇上好運(機構改革)。如果說選舉是運氣,這個就是運氣加運氣。隨著機構改革的推進,有人歡喜有人憂。有的人隨著單位改革,從事業編制自動轉到公務員。
一種是考上遴選。有人每天除了上班工作,還利用有效時間加強學習,剛好碰到上級遴選,又恰好符合報名條件(正常情況下,公務員能參加遴選,但偶爾也有事業編),又因實力突出順利考上,身份自然變了。
綜上,事業編轉公務員的途徑有很多,通過公考和調任的途徑最容易成功,雖然機會很小,但最起碼算是有機會。
因為身份不同,產生同工不同酬的情況,讓很多事業編不得不考慮轉公務員,雖然機會不大,但還是有多種途徑的。
一種是參加公考。符合考試條件的事業編制人員通過公考轉為公務員。為什麼要說符合條件,因為很多事業編是有服務期的,常見的有2年、3年、5年。以前就有通過了公務員筆試、面試的事業編人員,但最後政審考察的時候因為單位領導不同意,拒絕簽字導致半路夭折,雙方鬧到法庭上,事業編人員打輸官司,原單位也沒法回去了?
一種是通過調任。指國有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調入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者四級調研員以上及其他相當層次的職級。舉個例子,某縣某局事業編人員張三,年輕有為,30歲的時候已經擔任副科級2年了,被調任到鄉鎮政府任職副鎮長,轉為公務員副科。看似容易,但其實很難,因為有職級和年齡、工作能力等等限制。而且是有條件,不等同於事業編副科必須轉。
一種是碰上選舉。很難遇到,但基本上隔幾屆搞一次,讓下面的兄弟們看到機會。通過人代會選舉產生。一般是政策推動,例如某鄉鎮班子需要一名從事業編科員、村「兩委」主幹、村官中推薦、選舉出一名班子成員,那麼事業編兄弟就有機會了,政審沒問題,大會選舉通過,就轉為公務員了。
一種是遇上好運(機構改革)。如果說選舉是運氣,這個就是運氣加運氣。隨著機構改革的推進,有人歡喜有人憂。有的人隨著單位改革,從事業編制自動轉到公務員。
一種是考上遴選。有人每天除了上班工作,還利用有效時間加強學習,剛好碰到上級遴選,又恰好符合報名條件(正常情況下,公務員能參加遴選,但偶爾也有事業編),又因實力突出順利考上,身份自然變了。
綜上,事業編轉公務員的途徑有很多,通過公考和調任的途徑最容易成功,雖然機會很小,但最起碼算是有機會。
答案是肯定的。
事業編目前有兩種不同性質的身份。一種是參公身份,即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編,一種是普通事業編,即公益類事業單位現存的全額、差額和自收自支三種供養性質的事業編。兩種不同身份的事業編轉公務員存在一定的異同。
相同點是:兩種身份都需要通過調任形式來實現,這是《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調任規定》在相關條款明確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國企人員符合條件可以調任行政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四級調研員以上職級,置換為公務員。參公人員雖然享受與公務員同等的工資待遇和晉升待遇,但本質上仍是事業編,與普通事業編一樣從事業編流動到行政編都屬於逆向流動,都必須通過調任的方式置換身份。
不同點是:參公人員調任相對簡單。參公事業編除了編制不同,其他各方面待遇與公務員無異,包括必須參加公考、進行公務員登記、允許參加遴選、可以享受職級並行待遇等。正因為此,參公身份人員調任行政機關相對簡單,只要有接收單位,接收單位有行政空編,經屬地編辦會通過即可完成調任,從事業編轉為行政編,實現職務與職級等待遇的無縫對接,無需考慮年齡、任職年限、學歷等條件限制。參公事業編事實上與公務員已可實現無障礙流動。
而普通事業編調任無論條件還是程序都要複雜得多。
首先在條件上,普通事業編調任行政機關必須滿足三個條件:1、職務條件。即要在事業單位取得副科級以上職務或具有副高以上職稱,這是《公務員調任規定》的硬性要求;2、年齡條件。科級調任要求在45周歲以下,處級必須在50周歲以下。突破這些年齡限制必須報省級組織部門審批。3、任職要求。事業科級調任原則上要求必須在崗任職兩年以上。
除了這些條件,事實上很多地方對於事業編調任還有學歷方面的限制,要求具備本科以上學歷。這些條件沒有以文件硬性要求,但在很多地方已經成為不成文的規定,被各地組織部門充分作用到事業編調任的具體實踐中。
其次在程序上,普通事業編調任行政機關不能像參公人員那樣只過編辦會就行,必須報編委會研究。這裡面有什麼區別?相當於家長會和族長會研究事項。編辦會即家長會,只需要在編辦內部召開辦公會,由主任、副主任研究同意,即可辦理調動入編手續;編委會即族長會,普通事業編調任必須經編委會研究同意,而編委會的組成成員包括當地的黨委書記、政府主官、專職副書記、政府常務副職、組織部長、秘書長、編辦主任、財政局長等大佬組成,必須取得他們的同意才能辦理調任手續。本來一件事只需要在單位內部搞定,現在卻需要上升到全市、全縣層面去研究,可想而知難度有多大?
更要命的是,編辦會一般一個月會召開一次,因此參公人員調任行政機關實際上一年有十多次機會可以研究解決,而編委會一年也就開那麼兩三次,最多一個季度一次,這意味著普通事業編要完成調任,僅辦理手續短則三五個月,長則半年一年,其間需要的耐心要比參公人員多得多。
事業編目前有兩種不同性質的身份。一種是參公身份,即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編,一種是普通事業編,即公益類事業單位現存的全額、差額和自收自支三種供養性質的事業編。兩種不同身份的事業編轉公務員存在一定的異同。
相同點是:兩種身份都需要通過調任形式來實現,這是《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調任規定》在相關條款明確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國企人員符合條件可以調任行政機關擔任領導職務或四級調研員以上職級,置換為公務員。參公人員雖然享受與公務員同等的工資待遇和晉升待遇,但本質上仍是事業編,與普通事業編一樣從事業編流動到行政編都屬於逆向流動,都必須通過調任的方式置換身份。
不同點是:參公人員調任相對簡單。參公事業編除了編制不同,其他各方面待遇與公務員無異,包括必須參加公考、進行公務員登記、允許參加遴選、可以享受職級並行待遇等。正因為此,參公身份人員調任行政機關相對簡單,只要有接收單位,接收單位有行政空編,經屬地編辦會通過即可完成調任,從事業編轉為行政編,實現職務與職級等待遇的無縫對接,無需考慮年齡、任職年限、學歷等條件限制。參公事業編事實上與公務員已可實現無障礙流動。
而普通事業編調任無論條件還是程序都要複雜得多。
首先在條件上,普通事業編調任行政機關必須滿足三個條件:1、職務條件。即要在事業單位取得副科級以上職務或具有副高以上職稱,這是《公務員調任規定》的硬性要求;2、年齡條件。科級調任要求在45周歲以下,處級必須在50周歲以下。突破這些年齡限制必須報省級組織部門審批。3、任職要求。事業科級調任原則上要求必須在崗任職兩年以上。
除了這些條件,事實上很多地方對於事業編調任還有學歷方面的限制,要求具備本科以上學歷。這些條件沒有以文件硬性要求,但在很多地方已經成為不成文的規定,被各地組織部門充分作用到事業編調任的具體實踐中。
其次在程序上,普通事業編調任行政機關不能像參公人員那樣只過編辦會就行,必須報編委會研究。這裡面有什麼區別?相當於家長會和族長會研究事項。編辦會即家長會,只需要在編辦內部召開辦公會,由主任、副主任研究同意,即可辦理調動入編手續;編委會即族長會,普通事業編調任必須經編委會研究同意,而編委會的組成成員包括當地的黨委書記、政府主官、專職副書記、政府常務副職、組織部長、秘書長、編辦主任、財政局長等大佬組成,必須取得他們的同意才能辦理調任手續。本來一件事只需要在單位內部搞定,現在卻需要上升到全市、全縣層面去研究,可想而知難度有多大?
更要命的是,編辦會一般一個月會召開一次,因此參公人員調任行政機關實際上一年有十多次機會可以研究解決,而編委會一年也就開那麼兩三次,最多一個季度一次,這意味著普通事業編要完成調任,僅辦理手續短則三五個月,長則半年一年,其間需要的耐心要比參公人員多得多。
肯定可以。去年,我一個堂弟就通過這種方式進入鄉鎮領導班子。
堂弟與我在鄉鎮機關工作共事大約9年,年齡比我小2歲。他是事業編制,省農業大學畢業,一直在我們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站工作。期間還參與鄉鎮扶貧工作,擔任鄉鎮駐村工作隊員,成績突出,受到省里表彰。機構改革後,任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級別為管理崗8級(副科級)。
去年鄉鎮換屆選舉,有一個「五類」人員名額可以通過選舉進入鄉鎮領導班子。通過鄉鎮黨委的量化考核,堂弟的考核分數名列第一,並上報到縣委組織部。
最終按照鄉鎮換屆選舉程序,堂弟被選舉為鄉鎮副鎮長,不僅實現了身份的轉變,也正式邁入了公務員行列,還擔任鄉鎮領導職務。
目前來說,事業編轉為公務員身份的途徑主要有四種:
第一種:重新參加公務員統一考試。事業編本身有一份穩定工資,相當於有底線保障,承擔的壓力沒有那些裸考的人大。加之有在體制內工作的經驗,在公文寫作、面試環節等方面有一定優勢。筆者所在單位,就先後有4人通過重新考試,成功轉為公務員,有個還是34歲的高齡孕婦。當然單位也適當給這些人照顧,一般周末不會讓他們加班,開具「同意報考證明」也放綠燈。報考條件是:有大專以上學歷、年齡35歲以下、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第二種:參加遴選考試轉為公務員。目前,絕大多數地方要求,參加公務員遴選的身份必須是公務員身份。但也有少數地方,規定事業編也可以參加公務員遴選考試,只是要求比較高,比如:要求學歷為全日制碩士以上,畢業院校為985雙一流高校,年齡不超過35,還有特定的專業要求。我們市金融工作局的兩位副科長,原來就是事業編,985大學財經類專業碩士畢業,後來參加市裡事業編遴選考試轉為了副科級公務員,職務還提升了。這種通過遴選轉變身份的機會不是很多、遇不可求,可能整個職場生涯都遇不到。
第三種:提拔副科以上後調任公務員領導幹部。在事業編崗位上提拔副科以上崗後,並有機會轉任公務員編的副科級以上領導崗位。這種方式,年齡有具體要求,副科級要求不超過45周歲(有些地方要求40歲),經組織考察同意後,可以平級調任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這種方式,最為實惠,較為簡潔,也比較常見。比如:醫院院長調任衛健委副主任;學校校長調任教育局長;研究所調任上級機關處長或副職等。筆者所在的市,今年就有醫院院長調任衛健委副主任,一中學校長調任教育局副局長,一大學副院長調任科技局副局長。具體的調任資格條件為《公務員調任規定》第二章第六條:
第二章 調任資格條件。
第六條 調任人選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第十三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四)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升至擬任職務職級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專業技術人員調入機關任職的,應當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五)調入中央機關、省級機關任職的,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調入市(地)級以下機關任職的,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六)調任廳局級領導職務或者一級、二級巡視員及其他相當層次職級的,原則上不超過55周歲;調任縣處級領導職務、縣級和鄉鎮機關鄉科級領導職務或者一級至四級調研員及其他相當層次職級的,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調任其他鄉科級領導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
第四種:通過鄉鎮換屆選舉轉任鄉鎮副鎮長或黨委委員。鄉鎮事業編,可以和鄉鎮五類人員(鄉鎮事業編人員、優秀村黨組織書記、到村任職過的選調生、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一道,參加鄉鎮換屆選舉,當上鄉鎮黨委委員或副鎮長,不僅實現身份上的轉變,還實現職務上的晉升。換屆選舉的具體要求是: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在鄉鎮工作5年以上,原則上要求職務股級以上。
綜上可知,第一種、第二種需要考試才能轉為公務員編,第三種、第四種可以不通過考試就可以轉為公務員編。
事業編幹部,不是沒有出路,只是相對窄一些。只要我們自身素質過硬,經過不懈努力,干出工作成績,都有機會實現個人理想。
堂弟與我在鄉鎮機關工作共事大約9年,年齡比我小2歲。他是事業編制,省農業大學畢業,一直在我們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站工作。期間還參與鄉鎮扶貧工作,擔任鄉鎮駐村工作隊員,成績突出,受到省里表彰。機構改革後,任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級別為管理崗8級(副科級)。
去年鄉鎮換屆選舉,有一個「五類」人員名額可以通過選舉進入鄉鎮領導班子。通過鄉鎮黨委的量化考核,堂弟的考核分數名列第一,並上報到縣委組織部。
最終按照鄉鎮換屆選舉程序,堂弟被選舉為鄉鎮副鎮長,不僅實現了身份的轉變,也正式邁入了公務員行列,還擔任鄉鎮領導職務。
目前來說,事業編轉為公務員身份的途徑主要有四種:
第一種:重新參加公務員統一考試。事業編本身有一份穩定工資,相當於有底線保障,承擔的壓力沒有那些裸考的人大。加之有在體制內工作的經驗,在公文寫作、面試環節等方面有一定優勢。筆者所在單位,就先後有4人通過重新考試,成功轉為公務員,有個還是34歲的高齡孕婦。當然單位也適當給這些人照顧,一般周末不會讓他們加班,開具「同意報考證明」也放綠燈。報考條件是:有大專以上學歷、年齡35歲以下、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第二種:參加遴選考試轉為公務員。目前,絕大多數地方要求,參加公務員遴選的身份必須是公務員身份。但也有少數地方,規定事業編也可以參加公務員遴選考試,只是要求比較高,比如:要求學歷為全日制碩士以上,畢業院校為985雙一流高校,年齡不超過35,還有特定的專業要求。我們市金融工作局的兩位副科長,原來就是事業編,985大學財經類專業碩士畢業,後來參加市裡事業編遴選考試轉為了副科級公務員,職務還提升了。這種通過遴選轉變身份的機會不是很多、遇不可求,可能整個職場生涯都遇不到。
第三種:提拔副科以上後調任公務員領導幹部。在事業編崗位上提拔副科以上崗後,並有機會轉任公務員編的副科級以上領導崗位。這種方式,年齡有具體要求,副科級要求不超過45周歲(有些地方要求40歲),經組織考察同意後,可以平級調任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這種方式,最為實惠,較為簡潔,也比較常見。比如:醫院院長調任衛健委副主任;學校校長調任教育局長;研究所調任上級機關處長或副職等。筆者所在的市,今年就有醫院院長調任衛健委副主任,一中學校長調任教育局副局長,一大學副院長調任科技局副局長。具體的調任資格條件為《公務員調任規定》第二章第六條:
第二章 調任資格條件。
第六條 調任人選除應當具備公務員法第十三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四)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升至擬任職務職級累計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專業技術人員調入機關任職的,應當擔任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五)調入中央機關、省級機關任職的,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調入市(地)級以下機關任職的,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六)調任廳局級領導職務或者一級、二級巡視員及其他相當層次職級的,原則上不超過55周歲;調任縣處級領導職務、縣級和鄉鎮機關鄉科級領導職務或者一級至四級調研員及其他相當層次職級的,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調任其他鄉科級領導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
第四種:通過鄉鎮換屆選舉轉任鄉鎮副鎮長或黨委委員。鄉鎮事業編,可以和鄉鎮五類人員(鄉鎮事業編人員、優秀村黨組織書記、到村任職過的選調生、村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一道,參加鄉鎮換屆選舉,當上鄉鎮黨委委員或副鎮長,不僅實現身份上的轉變,還實現職務上的晉升。換屆選舉的具體要求是: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在鄉鎮工作5年以上,原則上要求職務股級以上。
綜上可知,第一種、第二種需要考試才能轉為公務員編,第三種、第四種可以不通過考試就可以轉為公務員編。
事業編幹部,不是沒有出路,只是相對窄一些。只要我們自身素質過硬,經過不懈努力,干出工作成績,都有機會實現個人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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