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區經濟發展局,駐射省屬農鹽場,局相關單位、各有關科室:
今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的部署安排,積極營造安全穩定的環境,根據市安委辦《關於切實做好慶祝建黨100周年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鹽政安辦電〔2021〕44號)和市住建局《鹽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於切實做好慶祝建黨100周年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鹽住建明電〔2021〕31號)文件精神,現就做好當前全縣住建領域安全生產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強化政治自覺和使命擔當,落實落細安全生產責任
隆重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是今年黨和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做好安全生產工作責任重大、任務艱巨。各鎮區、局各相關科室和單位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認真踐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最高標準、最嚴要求最實措施抓好安全生產。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屬地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要結合當前規律特點,深入研判應對重大安全風險,把當前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情況作為重要內容,堅決防範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和有社會影響的事故發生,為慶祝建黨100周年營造安全穩定環境。
二、堅持問題導向,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整治攻堅行動
各鎮區、農鹽場、局各相關科室和單位要始終緊盯隱患問題和薄弱環節,結合正在開展的「安全生產月」活動和城市建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全行業安全生產形勢平穩可控。建築施工方面,要按照《今年射陽縣建築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緊盯建築起重機械、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控、施工現場危險化學品使用等方面開展專項整治,及時處置發現的各類問題。城鎮燃氣方面,要嚴格落實《城鎮燃氣居民使用安全專題方案》要求,廣泛深入開展居民使用燃氣「七個一」專項行動,從用氣源頭到終端加強全方位安全意識,織密安全防護網,全面落實隱患排查整治措施,全面保障供氣安全。市政基礎設施方面,加強對城市橋樑、市政道路設施的排查整治工作,加強城市排水防澇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快易淹易澇片區的改造,汛前及時做好管網清疏、泵站檢修,落實應急搶險人員,配備移動強排設備,提升應急能力。要加強對污水處理、市政井蓋等設施的安全檢查和日常巡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窨井蓋缺失、井下作業等安全隱患。既有居住房屋方面,加快推進城市、農村房屋危險隱患排查,積極消除c、d級危房安全隱患;加強對建設年代久遠、建築標準偏低的既有居住房屋結構安全的檢查、鑑定和修繕加固工作;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加強對消防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安全巡檢,對私拉亂接電線、占用消防通道、裝修破壞房屋承重結構、高空拋物等行為的日常巡檢和勸阻。同時,我縣已進入汛期,暴雨、雷電、大風等災害性天氣增多,要立足於防大汛、搶大險、救大災,加強重點行業領域、重點企業的汛期安全防範工作,組織排查各類風險隱患,有效防範和處置因自然災害引發的生產安全事故。
三、堅持從嚴執法,保持監管執法高壓態勢
各鎮區、農鹽場、局各相關科室和單位要堅決克服麻痹厭戰情緒,堅持問題導向、標本兼治,著力強化城市建設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開展。對建築施工關鍵工序、關鍵節點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要堅決停止施工,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加強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審核、論證、驗收等關鍵環節的管控,並增加實施過程中的檢測、巡查頻次。對安全生產檢查、明查暗訪發現的問題要建立清單管理、及時更新、閉環整改的動態機制,確保隱患見底、措施到底、整治徹底。嚴肅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對存在重大隱患整改不力、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加大公開曝光力度,實施嚴厲的聯合懲戒。
四、切實加強值班值守,提高應急處突能力
切實加強值班值守,針對慶祝建黨100周年這一時間段要求高、任務重、持續時間長的特點,堅決克服麻痹懈怠思想,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到崗帶班、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報告制度。一要加強輿情應對,密切關注網際網路、新聞媒體披露及群眾反映的事故信息,對情況屬實的事故要及時按規定上報並妥善處置,維護社會穩定。二要加強汛期和各類災害性天氣監測預警,針對季節特點,密切關注雨情水情變化,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建立協調聯動和信息通報制度,廣泛進行安全提示,及時將預報預警信息通知到基層和企業。三要健全完善各項應急預案和應急措施,加強前置備勤和應急準備,強化救援演練,遇到緊急情況和突發事件要迅速反應,及時上報信息,第一時間有力有序有效應對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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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成立100周年安全生產工作通知[朗讀]
各蘇木鎮黨委、紀委監察辦,旗直及駐旗各單位黨組織、旗紀委監委各派駐紀檢監察組:
今年元旦、春節將至,為進一步鞏固拓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馳而不息糾治「四風」,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按照市紀委《關於今年元旦春節期間加強廉潔自律推進作風建設的通知》(巴紀發〔2020〕9號)文件要求,現就「兩節」期間加強廉潔自律,推進作風建設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壓實主體責任
全旗各級黨組織要充分履行主體責任,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強化對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抓早抓小、及時提醒。各級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既要嚴於律己、遵規守紀,又要抓好班子,帶好隊伍,自覺把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和作風建設的有關要求真正落到實處,發揮「頭雁效應」,自覺做轉作風樹新風的表率。
二、重申紀律紅線,嚴明紀律要求
「兩節」期間,全旗廣大黨員幹部、公職人員要持之以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禁公款吃喝、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大辦婚喪喜慶事宜、濫發津貼補貼福利、公車私用或「私車公養」、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參與「帶彩」娛樂或各種形式的賭博活動及酒後駕車等違規違紀行為,堅決防止享樂奢靡頑疾及隱形變異問題反彈回潮。深入推進黨員幹部通過「影子公司」貪腐謀利問題監督整治工作,優化營商環境監督整治工作,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深入整治「四風」中「低級紅」「高級黑」問題。
三、堅守監督職責,嚴肅執紀問責
全旗各級紀檢監察幹部要以更高的站位、更嚴的標準、更自覺的行動,率先垂範,嚴格自律。各蘇鎮紀委監察辦,旗紀委監委各派駐紀檢監察組要充分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能,進一步拓寬監督渠道,緊盯節日期間的「四風」問題,對發現的問題線索和重要情況及時核查處置;對頂風違紀、不收斂不收手者,嚴肅追責問責,指名道姓通報曝光;對存在黨的作風建設鬆懈、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等問題要嚴肅追究主體責任,形成有力震懾,確保風清氣正、廉潔過節,推動全旗黨風政風持續好轉。
各蘇鎮紀委監察辦,旗紀委監委各派駐紀檢監察組要將元旦、春節期間監督檢查情況,分別於今年1月5日和今年2月22日前報旗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
今年元旦、春節將至,為進一步鞏固拓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馳而不息糾治「四風」,營造風清氣正的節日氛圍,按照市紀委《關於今年元旦春節期間加強廉潔自律推進作風建設的通知》(巴紀發〔2020〕9號)文件要求,現就「兩節」期間加強廉潔自律,推進作風建設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壓實主體責任
全旗各級黨組織要充分履行主體責任,鞏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成果,強化對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抓早抓小、及時提醒。各級黨組織主要負責同志既要嚴於律己、遵規守紀,又要抓好班子,帶好隊伍,自覺把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和作風建設的有關要求真正落到實處,發揮「頭雁效應」,自覺做轉作風樹新風的表率。
二、重申紀律紅線,嚴明紀律要求
「兩節」期間,全旗廣大黨員幹部、公職人員要持之以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禁公款吃喝、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大辦婚喪喜慶事宜、濫發津貼補貼福利、公車私用或「私車公養」、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參與「帶彩」娛樂或各種形式的賭博活動及酒後駕車等違規違紀行為,堅決防止享樂奢靡頑疾及隱形變異問題反彈回潮。深入推進黨員幹部通過「影子公司」貪腐謀利問題監督整治工作,優化營商環境監督整治工作,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深入整治「四風」中「低級紅」「高級黑」問題。
三、堅守監督職責,嚴肅執紀問責
全旗各級紀檢監察幹部要以更高的站位、更嚴的標準、更自覺的行動,率先垂範,嚴格自律。各蘇鎮紀委監察辦,旗紀委監委各派駐紀檢監察組要充分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能,進一步拓寬監督渠道,緊盯節日期間的「四風」問題,對發現的問題線索和重要情況及時核查處置;對頂風違紀、不收斂不收手者,嚴肅追責問責,指名道姓通報曝光;對存在黨的作風建設鬆懈、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等問題要嚴肅追究主體責任,形成有力震懾,確保風清氣正、廉潔過節,推動全旗黨風政風持續好轉。
各蘇鎮紀委監察辦,旗紀委監委各派駐紀檢監察組要將元旦、春節期間監督檢查情況,分別於今年1月5日和今年2月22日前報旗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
各黨(總)支部: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會議精神,切實加強新市鎮黨建工作,形成責任明確、領導有力、運轉有序、保障到位的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和運行機制,推動黨建各項工作開展,經研究,決定成立新市鎮黨建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李亞江黨委書記。
副組長:周 田黨委副書記、鎮長。
許 達黨委專職副書記。
成員:羅自榮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李治國 黨委委員、政協聯絡辦主任。
姜慶鋒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羅 月 黨委委員、組織委員。
張宏偉 黨委委員、宣傳部長。
徐紫然 黨委委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羅月同志兼任。
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主要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章》規定,完成上級下達的黨建工作任務,抓好黨建工作統籌規劃。
2.聽取基層黨建工作彙報,研究基層黨建工作的重要問題,指導和督促完成黨建各項工作任務。
3.建立健全黨的基層組織,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面,領導和指導基層黨組織有效開展工作。
4.加強黨員隊伍建設,指導基層黨組織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引導黨員自覺履行義務,保障黨員充分行使權利。
5.關心愛護基層黨務工作幹部,為基層黨組織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了解實際做好基層黨建工作的督導工作。
6.執行和落實黨建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特此通知。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會議精神,切實加強新市鎮黨建工作,形成責任明確、領導有力、運轉有序、保障到位的黨建工作領導體制和運行機制,推動黨建各項工作開展,經研究,決定成立新市鎮黨建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李亞江黨委書記。
副組長:周 田黨委副書記、鎮長。
許 達黨委專職副書記。
成員:羅自榮黨委委員、人大主席。
李治國 黨委委員、政協聯絡辦主任。
姜慶鋒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羅 月 黨委委員、組織委員。
張宏偉 黨委委員、宣傳部長。
徐紫然 黨委委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羅月同志兼任。
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主要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章》規定,完成上級下達的黨建工作任務,抓好黨建工作統籌規劃。
2.聽取基層黨建工作彙報,研究基層黨建工作的重要問題,指導和督促完成黨建各項工作任務。
3.建立健全黨的基層組織,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面,領導和指導基層黨組織有效開展工作。
4.加強黨員隊伍建設,指導基層黨組織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引導黨員自覺履行義務,保障黨員充分行使權利。
5.關心愛護基層黨務工作幹部,為基層黨組織開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了解實際做好基層黨建工作的督導工作。
6.執行和落實黨建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特此通知。
各鄉(鎮)紀委、街道紀工委:
為切實加強新形勢下農村黨風,進一步明確鄉鎮紀委信訪舉報件辦理職責和程序,根據《關於進一步規範鄉鎮紀委信訪舉報件辦理工作的指導意見》(x委責辦〔2018〕2號)《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信訪舉報工作的通知》《xxxxx紀檢監察信訪工作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規範全區鄉鎮(含街道辦事處紀工委,下同)信訪舉報件辦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確辦理範圍 本通知信訪舉報件指區紀委監委和鄉鎮黨委轉(交)辦、鄉鎮紀委自收和其他單位移交的群眾信訪舉報中形成的有關資料,包括檢舉、控告、申訴和批評建議等。
鄉鎮紀委信訪舉報件辦理範圍包括鄉鎮黨委管轄範圍和權限內的下列事項:對黨組織、黨員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黨的紀律行為的檢舉控告;授權範圍內監察對象不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等職務違法行為的檢舉控告;涉及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和反腐敗工作的批評建議等。
鄉鎮紀委應當公布信訪舉報受理範圍、通信地址、來訪接待場所地址、舉報電話號碼及信訪舉報處理程序等事項,加強信訪舉報宣傳,引導黨員和群眾依法、有序、如實舉報。
二、釐清職責權限 鄉鎮紀委信訪舉報件辦理工作應堅持領導、紀委承辦、分工協作、注重實效原則,建立職責明確、流程規範、順暢高效的工作機制,既嚴肅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又有效化解矛盾,密切黨群幹群關係,厚植黨在基層的執政基礎。
鄉鎮承擔本地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鄉鎮黨委應加強對紀委舉報辦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推進、形勢研判、問題解決、人財物保障,負責問題線索排查、初步核實、立案、辦理結果等的審核審批,統籌解決涉及群眾訴求的問題,加強政策宣講、群眾教育,深化「微權力」運行風險源頭防控。鄉鎮紀委承擔本地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紀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鄉鎮紀委辦理轄區管幹權限內的舉報件,負責受理、分流、線索排查處置、初步核實、立案、回復等具體工作,協助鄉鎮黨委做好形勢分析、研究提出工作建議等,推動鄉鎮相關部門、村級黨組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化源頭治理,有效化解矛盾。鄉鎮相關部門積極配合做好信訪舉報件辦理、矛盾糾紛化解、政策解釋、具體問題解決等工作。
三、準確分類分流 鄉鎮紀委接受信訪舉報後,應準確分析研判內容,按業務範圍內、業務範圍外、業務範圍內外問題交織三類情形分類處理。
業務範圍外。屬於訴求解決困難、調解糾紛、諮詢政策等業務範圍外的,鄉鎮紀委應及時告知信訪人不予受理的原因,並引導其向正確的渠道反映問題,或移交相關職能部門處理。
業務範圍內。屬於對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批評建議及諮詢相關制度等情形的,鄉鎮紀委能當面答覆解釋的,應認真答覆解釋;需要報告鄉鎮黨委的,應在2個工作日內報告鄉鎮黨委,並由鄉鎮黨委回復解釋。屬於檢舉、控告管幹權限內的黨組織、黨員違紀違法等,逐一受理登記,建立台賬。屬於上級紀檢監察管理的應當立即密封,在3個工作日內報送區紀委監委信訪室,不得瞞報、漏報、遲報,不得擴大知情權。
業務範圍內外問題交織。按照反映違紀違法問題是否具體、利益訴求與違紀違法問題的因果關係等情況,分別作出處理。雖提出利益訴求,但反映違紀違法問題比較具體的,予以受理;雖然提到違紀違法問題,但無實質內容,主要反映利益訴求的,可轉相關職能部門或引導信訪人向有關部門反映。對既有受理範圍內,又有受理範圍外的多個信訪舉報事項,應分類處理,屬於受理範圍的應予以受理,不屬於受理範圍的可轉相關職能部門或引導信訪人向有關部門反映。
四、規範辦理程序 鄉鎮收到署名舉報和匿名舉報件後,應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受理告知。鄉鎮在收到署名反映的信訪舉報後,原則上要在受理信訪舉報5個工作日內當面或採取電話、簡訊、郵寄等方式告知信訪人受理的相關情況。告知內容包括辦理單位、辦理時限、信訪人的權利和義務等事項。
雙向承諾。凡屬初信初訪的信訪舉報,且提供信訪人真實姓名、身份及準確聯繫方式的,承辦單位與信訪人在受理信訪舉報5個工作日內簽訂雙向承諾書。承辦單位承諾內容包括公正調查處理、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辦結時限等,信訪人承諾內容包括如實反映問題、積極配合調查、調查處理期間不再重複、多頭、越級舉報等。
線索處置。鄉鎮紀委受理業務範圍內的信訪舉報件,5個工作日內要進行集體分析研判,按照初步核實、談話函詢、暫存待查、予以了結四類方式提出處置意見,集體研究決定的處置意見由鄉鎮黨委書記審批。鄉鎮紀委在談話函詢、初步核實工作結束後,承辦人員及時形成談話函詢、初步核實情況報告,經鄉鎮紀委集體研究後,提出處理意見報鄉鎮黨委審批。鄉鎮紀委對鄉鎮黨委研究決定有不同意見的,或鄉鎮黨委認為涉及重大、疑難、複雜事項難以決定的,應當報區紀委監委研究決定。採用暫存待查、予以了結方式處置問題線索的,或在初步核實後予以立案的,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
限時辦結。對事實清楚、情況明了的信訪案件,限時在1個月內辦結;對情況複雜、問題較嚴重的信訪案件,限時在2個月內辦結;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辦結,需順延時間的,承辦單位應與信訪人溝通、做好解釋說明工作,並及時將有關情況反饋區紀委監委信訪室。
六、加強辦結管理 信訪舉報件辦結後,承辦人應在10個工作日內向信訪人反饋調查處理結果。實名信訪舉報件,一般應當面回復反饋,並簽訂反饋結果意見書;若確實不能當面回復的,可以通過電話等形式進行回復。實名舉報的信訪人對辦理結果不滿意的,要詳細了解原因,針對合理問題再核查再回復。對匿名反映涉及面廣的問題或實名反映的問題,鄉鎮紀委認為核查處理情況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理恰當但信訪人仍不滿意的,應當組織轄區黨員、群眾(群眾代表)和信訪人等進行公開回復,並開展辦理結果滿意度測評、聽取轄區群眾建議意見。滿意度測評結果達到85%以上,按程序作了結處理,並將評議結果反饋上級紀檢監察;滿意度低於85%,承辦單位要重新調查核實,若確有特殊原因可不重新調查處理的,應向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作出說明。
對因政策解釋不清、公開不到位且反映問題核查不屬實的信訪舉報件,見面回復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同時開展政策宣講。對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的,要依法進行打擊。加強對信訪舉報辦結件的信訪舉報人或所在區域的回訪,掌握動態,防止反彈。
信訪舉報件辦結後,鄉鎮紀委應當以正式文件形式製作結案報告,載明了結方式、核查情況、答覆反饋情況、滿意度測評等,報鄉鎮黨委書記審簽同意。對區紀委監委交辦、轉送件,按要求報送辦理結果和《x陽區紀檢監察信訪舉報件辦結簽字表》。實名舉報辦結後要一併報送受理告知書、雙向承諾書,開展了辦理結果滿意度測評的信訪舉報件,一併報送滿意度測評匯總表。由區紀委監委聯繫紀檢監察室初審,轉區紀委監委信訪室複審後,報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審定。
七、注重源頭治理 鄉鎮黨委應定期分析研判轄區信訪舉報形勢,主動排查矛盾、化解糾紛,對苗頭性問題早發現、早處置;對信訪舉報中的合理合法訴求,落實辦理機構和具體責任人,明確辦理要求,及時化解;對事實清楚、予以了結但仍然纏訪、重訪的,應安排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包案化解,跟蹤做好政策解釋,強化群眾,引導其合理正確表達訴求;加強對鄉鎮、村居幹部、監督、管理,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改進工作方法,密切幹群關係;強化廉政風險防控,健全涉農項目、惠民資金、三資管理等制度,督促落實鄉鎮政務和村務公開,從源頭降低信訪數量。鄉鎮紀委每季度次月上旬將季度信訪受理、辦理等情況報區紀委監委信訪室備案。
八、健全問責機制 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區紀委監委信訪室每月對各鄉鎮信訪舉報件受理和辦理情況進行通報,並抄送鄉鎮黨委主要負責人。
建立約談提醒制度。區紀委監委對存在信訪數量大、重訪件多、群眾反映強烈、網絡輿情突出、信訪化解工作推進遲緩、效果不明顯等問題鄉鎮的黨委、紀委主要負責人實施約談提醒。
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嚴格落實信訪舉報辦理責任制,對辦理工作不力、違反相關規定的,簡單應付、久拖不辦,泄露舉報內容,隱匿、丟棄信訪舉報件,利用信訪舉報件進行敲詐勒索、索賄受賄,為壓制、迫害、打擊報復舉報人提供便利,辦關係案、人情案及壓案不查、瞞案不報等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理和問責,既追究直接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切實加強新形勢下農村黨風,進一步明確鄉鎮紀委信訪舉報件辦理職責和程序,根據《關於進一步規範鄉鎮紀委信訪舉報件辦理工作的指導意見》(x委責辦〔2018〕2號)《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信訪舉報工作的通知》《xxxxx紀檢監察信訪工作操作規程》的有關規定,現就進一步規範全區鄉鎮(含街道辦事處紀工委,下同)信訪舉報件辦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確辦理範圍 本通知信訪舉報件指區紀委監委和鄉鎮黨委轉(交)辦、鄉鎮紀委自收和其他單位移交的群眾信訪舉報中形成的有關資料,包括檢舉、控告、申訴和批評建議等。
鄉鎮紀委信訪舉報件辦理範圍包括鄉鎮黨委管轄範圍和權限內的下列事項:對黨組織、黨員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黨的紀律行為的檢舉控告;授權範圍內監察對象不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等職務違法行為的檢舉控告;涉及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和反腐敗工作的批評建議等。
鄉鎮紀委應當公布信訪舉報受理範圍、通信地址、來訪接待場所地址、舉報電話號碼及信訪舉報處理程序等事項,加強信訪舉報宣傳,引導黨員和群眾依法、有序、如實舉報。
二、釐清職責權限 鄉鎮紀委信訪舉報件辦理工作應堅持領導、紀委承辦、分工協作、注重實效原則,建立職責明確、流程規範、順暢高效的工作機制,既嚴肅查處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又有效化解矛盾,密切黨群幹群關係,厚植黨在基層的執政基礎。
鄉鎮承擔本地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黨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鄉鎮黨委應加強對紀委舉報辦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推進、形勢研判、問題解決、人財物保障,負責問題線索排查、初步核實、立案、辦理結果等的審核審批,統籌解決涉及群眾訴求的問題,加強政策宣講、群眾教育,深化「微權力」運行風險源頭防控。鄉鎮紀委承擔本地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紀委書記是第一責任人。鄉鎮紀委辦理轄區管幹權限內的舉報件,負責受理、分流、線索排查處置、初步核實、立案、回復等具體工作,協助鄉鎮黨委做好形勢分析、研究提出工作建議等,推動鄉鎮相關部門、村級黨組織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化源頭治理,有效化解矛盾。鄉鎮相關部門積極配合做好信訪舉報件辦理、矛盾糾紛化解、政策解釋、具體問題解決等工作。
三、準確分類分流 鄉鎮紀委接受信訪舉報後,應準確分析研判內容,按業務範圍內、業務範圍外、業務範圍內外問題交織三類情形分類處理。
業務範圍外。屬於訴求解決困難、調解糾紛、諮詢政策等業務範圍外的,鄉鎮紀委應及時告知信訪人不予受理的原因,並引導其向正確的渠道反映問題,或移交相關職能部門處理。
業務範圍內。屬於對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批評建議及諮詢相關制度等情形的,鄉鎮紀委能當面答覆解釋的,應認真答覆解釋;需要報告鄉鎮黨委的,應在2個工作日內報告鄉鎮黨委,並由鄉鎮黨委回復解釋。屬於檢舉、控告管幹權限內的黨組織、黨員違紀違法等,逐一受理登記,建立台賬。屬於上級紀檢監察管理的應當立即密封,在3個工作日內報送區紀委監委信訪室,不得瞞報、漏報、遲報,不得擴大知情權。
業務範圍內外問題交織。按照反映違紀違法問題是否具體、利益訴求與違紀違法問題的因果關係等情況,分別作出處理。雖提出利益訴求,但反映違紀違法問題比較具體的,予以受理;雖然提到違紀違法問題,但無實質內容,主要反映利益訴求的,可轉相關職能部門或引導信訪人向有關部門反映。對既有受理範圍內,又有受理範圍外的多個信訪舉報事項,應分類處理,屬於受理範圍的應予以受理,不屬於受理範圍的可轉相關職能部門或引導信訪人向有關部門反映。
四、規範辦理程序 鄉鎮收到署名舉報和匿名舉報件後,應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受理告知。鄉鎮在收到署名反映的信訪舉報後,原則上要在受理信訪舉報5個工作日內當面或採取電話、簡訊、郵寄等方式告知信訪人受理的相關情況。告知內容包括辦理單位、辦理時限、信訪人的權利和義務等事項。
雙向承諾。凡屬初信初訪的信訪舉報,且提供信訪人真實姓名、身份及準確聯繫方式的,承辦單位與信訪人在受理信訪舉報5個工作日內簽訂雙向承諾書。承辦單位承諾內容包括公正調查處理、保護舉報人合法權益、辦結時限等,信訪人承諾內容包括如實反映問題、積極配合調查、調查處理期間不再重複、多頭、越級舉報等。
線索處置。鄉鎮紀委受理業務範圍內的信訪舉報件,5個工作日內要進行集體分析研判,按照初步核實、談話函詢、暫存待查、予以了結四類方式提出處置意見,集體研究決定的處置意見由鄉鎮黨委書記審批。鄉鎮紀委在談話函詢、初步核實工作結束後,承辦人員及時形成談話函詢、初步核實情況報告,經鄉鎮紀委集體研究後,提出處理意見報鄉鎮黨委審批。鄉鎮紀委對鄉鎮黨委研究決定有不同意見的,或鄉鎮黨委認為涉及重大、疑難、複雜事項難以決定的,應當報區紀委監委研究決定。採用暫存待查、予以了結方式處置問題線索的,或在初步核實後予以立案的,應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
限時辦結。對事實清楚、情況明了的信訪案件,限時在1個月內辦結;對情況複雜、問題較嚴重的信訪案件,限時在2個月內辦結;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辦結,需順延時間的,承辦單位應與信訪人溝通、做好解釋說明工作,並及時將有關情況反饋區紀委監委信訪室。
六、加強辦結管理 信訪舉報件辦結後,承辦人應在10個工作日內向信訪人反饋調查處理結果。實名信訪舉報件,一般應當面回復反饋,並簽訂反饋結果意見書;若確實不能當面回復的,可以通過電話等形式進行回復。實名舉報的信訪人對辦理結果不滿意的,要詳細了解原因,針對合理問題再核查再回復。對匿名反映涉及面廣的問題或實名反映的問題,鄉鎮紀委認為核查處理情況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理恰當但信訪人仍不滿意的,應當組織轄區黨員、群眾(群眾代表)和信訪人等進行公開回復,並開展辦理結果滿意度測評、聽取轄區群眾建議意見。滿意度測評結果達到85%以上,按程序作了結處理,並將評議結果反饋上級紀檢監察;滿意度低於85%,承辦單位要重新調查核實,若確有特殊原因可不重新調查處理的,應向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作出說明。
對因政策解釋不清、公開不到位且反映問題核查不屬實的信訪舉報件,見面回復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同時開展政策宣講。對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的,要依法進行打擊。加強對信訪舉報辦結件的信訪舉報人或所在區域的回訪,掌握動態,防止反彈。
信訪舉報件辦結後,鄉鎮紀委應當以正式文件形式製作結案報告,載明了結方式、核查情況、答覆反饋情況、滿意度測評等,報鄉鎮黨委書記審簽同意。對區紀委監委交辦、轉送件,按要求報送辦理結果和《x陽區紀檢監察信訪舉報件辦結簽字表》。實名舉報辦結後要一併報送受理告知書、雙向承諾書,開展了辦理結果滿意度測評的信訪舉報件,一併報送滿意度測評匯總表。由區紀委監委聯繫紀檢監察室初審,轉區紀委監委信訪室複審後,報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審定。
七、注重源頭治理 鄉鎮黨委應定期分析研判轄區信訪舉報形勢,主動排查矛盾、化解糾紛,對苗頭性問題早發現、早處置;對信訪舉報中的合理合法訴求,落實辦理機構和具體責任人,明確辦理要求,及時化解;對事實清楚、予以了結但仍然纏訪、重訪的,應安排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包案化解,跟蹤做好政策解釋,強化群眾,引導其合理正確表達訴求;加強對鄉鎮、村居幹部、監督、管理,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改進工作方法,密切幹群關係;強化廉政風險防控,健全涉農項目、惠民資金、三資管理等制度,督促落實鄉鎮政務和村務公開,從源頭降低信訪數量。鄉鎮紀委每季度次月上旬將季度信訪受理、辦理等情況報區紀委監委信訪室備案。
八、健全問責機制 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區紀委監委信訪室每月對各鄉鎮信訪舉報件受理和辦理情況進行通報,並抄送鄉鎮黨委主要負責人。
建立約談提醒制度。區紀委監委對存在信訪數量大、重訪件多、群眾反映強烈、網絡輿情突出、信訪化解工作推進遲緩、效果不明顯等問題鄉鎮的黨委、紀委主要負責人實施約談提醒。
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嚴格落實信訪舉報辦理責任制,對辦理工作不力、違反相關規定的,簡單應付、久拖不辦,泄露舉報內容,隱匿、丟棄信訪舉報件,利用信訪舉報件進行敲詐勒索、索賄受賄,為壓制、迫害、打擊報復舉報人提供便利,辦關係案、人情案及壓案不查、瞞案不報等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從嚴處理和問責,既追究直接責任,又追究領導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部門(園區),社區,直屬單位:
為紮實開展作風轉變年活動,嚴格落實市、區紀委全會關於加強會風會紀要求,提高會議質量,現就嚴肅會風會紀作如下規定:
1、按照通知要求參加會議,不准請他人代會、代簽名,不得缺席、遲到、早退,在規定的簽到表格上簽名,字跡要工整,按照指定的座位就座。
2、請假向主辦會議的領導請假,不准自行決定不參加會議。
3、手機一律靜音或關閉,不得玩手機、接打電話。
4、嚴禁在會場打瞌睡、「開小會」,自覺保持會場安靜。
5、不准在會場來回走動、交頭接耳、抽煙,或在會場外逗留、聊天。
6、嚴禁泄露會議秘密,不准隨意散發、丟棄、轉借、複印、公開會議文件資料。
7、參會人員要認真聽會,做好記錄,確保會後能按要求作好會議精神的傳達和相關工作的貫徹落實,切實提高會議質量。
8、各負責人為會議會規第一責任人,要認真履行責任,加強教育提醒,下屬違反本規定,將對負責人一併問責。
山北街道紀工委。
為紮實開展作風轉變年活動,嚴格落實市、區紀委全會關於加強會風會紀要求,提高會議質量,現就嚴肅會風會紀作如下規定:
1、按照通知要求參加會議,不准請他人代會、代簽名,不得缺席、遲到、早退,在規定的簽到表格上簽名,字跡要工整,按照指定的座位就座。
2、請假向主辦會議的領導請假,不准自行決定不參加會議。
3、手機一律靜音或關閉,不得玩手機、接打電話。
4、嚴禁在會場打瞌睡、「開小會」,自覺保持會場安靜。
5、不准在會場來回走動、交頭接耳、抽煙,或在會場外逗留、聊天。
6、嚴禁泄露會議秘密,不准隨意散發、丟棄、轉借、複印、公開會議文件資料。
7、參會人員要認真聽會,做好記錄,確保會後能按要求作好會議精神的傳達和相關工作的貫徹落實,切實提高會議質量。
8、各負責人為會議會規第一責任人,要認真履行責任,加強教育提醒,下屬違反本規定,將對負責人一併問責。
山北街道紀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