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以下簡稱《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已於2019年12月28日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
《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的公布施行,是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推進衛生與健康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該法總結了我國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經驗,就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在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方面的戰略部署作出了頂層的、制度性的、基本的安排,是我國衛生與健康領域的第一部基礎性、綜合性法律,對於推動我國衛生與健康領域法治建設,在衛生與健康工作中落實全面依法治國方略具有基礎性和全局性的作用,對於構建中國特色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該法明確了我國醫療衛生與健康事業應當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為人民健康服務,規定了醫療衛生事業應當堅持公益性原則,確立了健康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強調健康理念融入各項政策,體現了衛生與健康工作理念從「以治病為中心」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的轉變,是我國醫藥衛生事業的核心。
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將把學習宣傳《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全面準確把握基本原則、重要內容和創新制度,認真研究新制度、新舉措、新規定、新要求,緊密結合全省衛生健康工作實際,著力推動制度創新,持續推進基本醫療衛生制度、醫療機構分類管理制度、健康影響評估制度、綜合監管制度等基本制度的實施和落實,充分發揮該法在衛生健康工作各個領域的引領、規範、保障作用,切實維護人民健康權益。
《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的公布施行,是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推進衛生與健康領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該法總結了我國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經驗,就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在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方面的戰略部署作出了頂層的、制度性的、基本的安排,是我國衛生與健康領域的第一部基礎性、綜合性法律,對於推動我國衛生與健康領域法治建設,在衛生與健康工作中落實全面依法治國方略具有基礎性和全局性的作用,對於構建中國特色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該法明確了我國醫療衛生與健康事業應當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為人民健康服務,規定了醫療衛生事業應當堅持公益性原則,確立了健康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強調健康理念融入各項政策,體現了衛生與健康工作理念從「以治病為中心」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的轉變,是我國醫藥衛生事業的核心。
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將把學習宣傳《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全面準確把握基本原則、重要內容和創新制度,認真研究新制度、新舉措、新規定、新要求,緊密結合全省衛生健康工作實際,著力推動制度創新,持續推進基本醫療衛生制度、醫療機構分類管理制度、健康影響評估制度、綜合監管制度等基本制度的實施和落實,充分發揮該法在衛生健康工作各個領域的引領、規範、保障作用,切實維護人民健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