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給大家講的黨課主題是「恪守六大紀律守住六大防線」。紀律是執行路線的根本保證。毛澤東同志早有精闢論述「加強紀律性,革命無不勝」。《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歌聲,至今仍在耳畔迴響。當年,反帝國主義戰爭時,敵人數倍乃至數十倍於我軍,從武器裝備看,敵人是飛機,我們是步槍、大刀和長矛,但最後獲勝的是我們,這是為什麼呢?原因固然很多,但其中很重要的一條便是我黨我軍有鐵的紀律?
如今,我們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實施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用五大發展理念決戰「十三五」規劃,在建黨100周年時實現第一個百年中國夢同樣少不了鐵的紀律。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已於2018年10月1日開始施行,這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嚴明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組織紀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反對「四風」等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制度化、具體化、常態化的體現,精準彰顯了「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堅強決心,給黨員領導幹部指明了方向,也為黨員幹部規範從政劃定了新「紅線」。
怎樣去貫徹落實?我認為必須做到恪守六大紀律,守住六大防線。
一、牢記政治紀律,守住政治保障線。
政治紀律是維護黨的政治原則和黨的政治路線的紀律,在黨的紀律中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為了實現黨的綱領和主張,堅持黨在政治上的原則性和組織上的純潔性,中國共產黨從成立之日起就十分重視政治紀律,要求每個黨員和每個要求入黨的人都必須「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擁護黨的政治主張。1927年黨的五大關於《組織問題議決案》中第一次明確地提出了「政治紀律」這個概念。《議決案》的第三條指出,黨內紀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視政治紀律」。1975年,針對當時遭到「四人幫」嚴重破壞的黨內狀況,鄧小平重新提出了黨的政治紀律問題。他說:「現在不只是組織紀律差,政治紀律也差。」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為了保證十一屆三中全會制定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的貫徹執行,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黨中央再次提出和強調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問題。1980年2月黨的十一屆五中全會通過的《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第一條就具體規定了黨的政治紀律,強調:「堅持黨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是黨內政治生活準則中最根本的一條。」以後,十二大以來的黨章都把保持全黨在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作為新時期加強黨的建設的根本要求。黨的歷屆代表大會報告也都對全黨政治上的統一做了強調。
黨的政治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觀點等方面的行為規範;是要在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這是維護黨的尊嚴的政治保障線。江澤民同志強調指出,「講政治紀律,首要的一條,就是要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路線不動搖,在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保證中央的政令暢通。」他還強調,「同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這是我們黨的一貫的政治原則和政治紀律。」江澤民同志還提出了黨組織和黨員在政治紀律方面必須遵循「六個決不允許」的準則,即:「黨員對於黨的決定有不同意見,可以通過組織系統向上級直到中央提出,也可以保留,但必須在行動上服從,決不允許公開發表同中央的決定相反的言論,決不允許在群眾中散布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相反的意見,決不允許製造、傳播政治謠言。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幹部,必須堅決維護中央的權威,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重大問題必須請示報告,決不允許搞『先斬後奏』、『斬而不奏』。每個黨員都要加強組織觀念,顧全黨和國家大局,維護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發現重要動態要及時報告,決不能參與和支持集體鬧事。」江澤民同志提出的有關政治紀律的準則,是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必須牢記和遵循的規範,也是各級黨組織和紀檢機關判斷是否構成違紀行為的重要界限。
新的歷史時期,正確執行黨的政治紀律,黨的各級組織和每個共產黨員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任何背離黨的基本路線的言論和行為,都是黨的政治紀律所不允許的;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紀檢工作必須堅決貫徹執行為黨的改革開放政策服務的方針;同時,各級黨組織都要注意加強政治紀律教育,提高黨員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的自覺性。當前,我們廣大黨員幹部隊伍總體上是好的,能夠嚴格遵守黨紀黨規,踐行為民務實清廉宗旨。但是,也有一些黨員幹部身上還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執行政治紀律不嚴、遵守政治規矩不利的問題。比如,立場喪失、信念缺失,目無組織、我行我素,面對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的現象不抵制、不反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等等行為,不僅損害了黨的形象,也削弱了黨的力量、惡化了政治生態,最終會危害黨的執政根基。有人錯誤地認為,政治紀律是個抽象概念,只有「公開反黨」等極端行為才是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但黨的十八大以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實踐表明,搞任人唯親、排斥異己,自行其是、陽奉陰違,對錯誤思想和行為聽之任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等違反政治紀律的具體表現,在一些人身上存在,有的還十分嚴重。如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中央紀委對周永康、令計劃等人開除黨籍的通報中,均出現了「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的字眼。一些通報還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情形進行了具體描述,如周本順「在重大問題上發表違背中央精神的言論,不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干擾、妨礙組織審查」。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在黨的六項紀律中,政治紀律最重要、最根本、最關鍵。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緊緊圍繞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通過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始終自覺地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013年6月18日,習近平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工作會議上說「嚴明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敢於觸及思想、正視矛盾和問題,從自己做起,從現在改起,端正行為,自覺把黨性修養正一正、把黨員義務理一理、把黨紀國法緊一緊,保持共產黨人良好形象。」「每一個黨員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都要心存敬畏、嚴格遵守」。
在「人人都是麥克風、人人都是新聞發言人」網際網路時代,有的言行一不經意,就被迅速傳播,作為共產黨員一定要有政治敏銳性,思想上必須緊跟黨中央的步伐,旗幟鮮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定理想信念,服從黨的領導,聽從黨的指揮,以黨性牢固守住政治保障線,維護黨的尊嚴,維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到順利貫徹落實,用行動推進社會和諧發展,科學發展。
二、牢記組織紀律,守住組織原則線。
中國共產黨從成立之日起,就注重加強黨的組織紀律建設。在黨成立時通過的第一個綱領就明確規定:「凡承認本黨黨綱和政策,並願成為忠實黨員的人,……在加入我們隊伍以前,必須與企圖反對本黨綱領的黨派和集團斷絕一切聯繫。」總結張國燾分裂黨的教訓,1941年中共中央在《關於增強黨性的決定》中又強調:「要在全黨加強紀律教育,因為統一的紀律,是革命勝利的必要條件。要嚴格遵守: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的原則。無論是普通黨員和幹部黨員都是如此。」根據新時期黨的政治任務和黨內的狀況,特別是"文化大革命"中黨的紀律遭到嚴重破壞的教訓,十二大以來的黨章對於黨的組織紀律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和要求。
在當前的新形勢下,加強黨的組織紀律,對於我們黨深化改革,建立新體制具有重大意義。習近平總書記講「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是中國共產黨。什麼叫核心力量?一些同志沒有搞得很清楚,或者說知道這個道理,但一到實際工作中就搞不清楚了。黨的領導,體現在黨的科學理論和正確路線方針政策上,體現在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上,同時也體現在黨的嚴密組織體系和強大組織能力上。一個鬆鬆垮垮、稀稀拉拉的組織是不能幹事、也幹不成事的。如果黨組織像個大車店、大賣場一樣,想來就來,想走就走,那還能有什麼核心力量?還能把廣大人民群眾團結在黨的周圍嗎?要好好抓一抓組織紀律,加強全黨的組織紀律性。」?
加強黨的組織紀律要求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做到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甚至為了整體利益不惜犧牲局部利益,保持全黨在思想上、行動上的高度統一。把黨中央的決心變成全黨的自覺行動,而決不能對中央的決定和國家的政令採取實用主義的態度,合意就執行,不合意就變相抵制,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違反黨的紀律的活動。在工作生活中,有的黨員幹部該請示報告的不請示報告,或者不如實請示報告;有的我行我素,個人主義、自由主義嚴重,不履行請假手續就到處亂跑;有的將個人有關事項當作「個人隱私」,跟黨藏著掖著。這些「不拿組織當回事」的行為,看似「小問題」,但對於一個共產黨員來說卻是心無組織觀念、目無組織紀律的大問題,根子就在於黨章黨規黨紀意識不強、組織觀念淡漠,缺乏黨員應有的對黨忠誠老實。
我們黨的組織原則是堅持民主集中制,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這是組織原則,也是組織紀律,因此每一位共產黨員都要嚴格遵守,堅決擁護黨組織作出和重大決定,堅決執行黨組織的重大決定,在大是大非問題面前,做到立場堅定,旗幟鮮明,擁護組織,服從組織,用共產黨人光明磊落的胸懷,維護組織原則,遵守組織紀律。
三、牢記廉潔紀律,守住廉潔防腐線。
2009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聽取中央紀委2009年,分析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形勢,研究部署2010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審議並通過《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2010年1月18日正式發布實施。準則總則是這樣表述的:執政黨的黨風關係黨的生死存亡。堅決懲治和有效預防腐敗,是黨必須始終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務。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時期從嚴治黨,不斷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基本要求;是正確行使權力、履行職責的重要基礎。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必須在黨員和人民群眾中發揮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必須模範遵守黨紀國法,清正廉潔,忠於職守,正確行使權力,始終保持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必須弘揚黨的優良作風,求真務實,艱苦奮鬥,密切聯繫群眾。
腐敗是民眾最為關注的事,也是社會最為憤恨的事,因為腐敗拉大貧富差距,影響社會公平,當然人們普遍認為,腐敗都出在有權的領導幹部身上,這樣說不全面,其實不少腐敗跡象出在「實權」人身上,這些人雖然不是領導幹部,但卻管著實際操作或經辦權力,凡是行賄都是為了得到利益,操作、經辦者就成行賄者的第一個目標。所以,我們每一個黨員,都要嚴格遵守廉潔自律規定,用好手中權力,切莫把「權力」當作「財富」,特別是黨的領導幹部,不僅自己要嚴格遵守廉潔紀律,而且要管好家人、下屬,做反「四風」的踐行者,用實際行動塑造黨員幹部在人民群眾中的良好形象。
四、牢記群眾紀律,守住黨群規距線。
嚴明的群眾紀律,是我們黨區別於其他政黨的顯著標誌之一,是無產階級政黨的先進性的具體體現。中國共產黨歷來重視嚴明群眾紀律。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黨為軍隊制定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其中,「不拿群眾一針一線」、「借東西要還」、「損壞東西要賠」、「不打人罵人」、「不損壞莊稼」、「不調戲婦女」等,都是講的群眾紀律。社會主義歷史時期,黨又把群眾紀律作為「黨政幹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一項重要內容,要求黨政幹部要做到「關心群眾生活」,「參加集體勞動」,「以平等態度待人」,工作要同群眾商量,辦事要公道,同群眾打成一片,不搞特殊化,等等。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十二大以來的黨章都把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作為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基本要求,明確規定:「黨除了工人階級和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沒有自己特殊的利益。黨在任何時候都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眾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聯繫,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不允許任何黨員脫離群眾,凌駕於群眾之上。」黨章要求黨員要「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還要求黨員,「為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難和危險的時刻挺身而出,英勇鬥爭,不怕犧牲」"。這些都是黨的群眾紀律最根本的要求和體現。
新時期在我們黨的執政實踐中,一些地方和單位確實存在著損害黨群關係的違紀現象。這些不良傾向都從根本上違背了我們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執政宗旨,極大地敗壞了我們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必須嚴肅查處,堅決制止。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要「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堅持群眾路線,真誠傾聽群眾呼聲,真實反映群眾願望,真情關心群眾疾苦,多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了群眾紀律的明文規定,這就是群眾路線的規距線,雖然群眾紀律只有八條,但是條條情系人民,事事關聯群眾利益。因此,每一位共產黨員,要把群眾利益放在心上,把黨和政府政策落實到基層,讓老百姓受益,不要為單位、小集體或個人利益,違反規定,損壞群眾利益,損壞黨群、幹群關係,要「將心比心」,關心群眾,幫助群眾,嚴格遵守群眾紀律。
五、牢記工作紀律,守住工作標準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章「對違反工作紀律行為的處分」,對管黨治黨失職瀆職違紀行為作出了處分規定,特別是對黨組織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或履行不力的行為作出處分規定。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什麼是黨的工作?什麼是黨的工作紀律?
黨的工作:指黨從事的全部活動,除包括黨的建設和黨務工作以外,還包括黨的領導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群眾工作、軍事工作、經濟工作、文化工作以及處理與外國政黨關係的外事工作等。我們在理解黨的工作這一概念時,我們需要區分它與黨的建設和黨務工作的區別。從概念的外延來看,黨的工作是一個最大的概念,黨的建設是其次的。那最小的一個概念是黨務工作。
黨的工作紀律:指黨組織和黨員在黨的各項具體工作中必須遵循的行為規則,是黨組織和黨員依規開展各項工作的重要保證。當前,強調黨的工作紀律,具有特殊的意義,因為當前黨內存在的許多問題歸根結底,還是有一些黨組織管黨治黨不嚴,失之於寬、松、軟。一些黨組織負責人沒有擔當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一些紀律檢查部門執紀監督不嚴,致使黨的紀律規矩鬆弛。
嚴守黨的工作紀律就是要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四個全面」的戰略部署。這「四個全面」的內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在「四個全面」的關係中,全面從嚴治黨是靈魂,是核心,也是保障。全面從嚴治黨本身是由一系列的觀點、論斷、舉措構成的。全面從嚴治黨具有豐富的思想內涵。其核心問題是始終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是各級黨組織必須肩負的一項政治責任,是各項工作順利推進的根本保證。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能不能真正落實,關乎黨的生死存亡,關乎國家和民族的前途命運。然而,當前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方面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有的黨組織對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認識不清、落實不力,沒有把管黨治黨當作分內之事,每年開個會、講個話,或簽個責任書就完事大吉了;有的不敢擔當、不願負責,對黨員幹部身上存在的問題視而不見,不管不問;有的黨組織不抓不管,導致不正之風長期滋長蔓延,或者屢屢出現重大腐敗問題而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有的不敢擔當、不願負責,對存在的問題裝聾作啞、避重就輕,隱瞞、簡化、變通等等。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其內容是具體的,就是要做部署工作的領導者,具體任務的推動者、執行者,執行黨規黨紀的監督者,屬於管黨治黨的工作範疇,是黨員尤其是領導幹部的日常本職工作,是應盡之責、分內之事,必須在黨內各項日常具體工作中體現。全面從嚴治黨,就是要從寬、松、軟到嚴、緊、硬。所以,新修訂的《條例》把黨中央在全面從嚴治黨過程中取得的實踐成果固化下來,把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轉化為「黨內法規條文」,成為剛性規定。
六、牢記生活紀律,守住生活警戒線。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重點強化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帶動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嚴起來」。嚴守生活紀律,雖然排在「六大紀律」之末,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絲毫不能被消減和削弱。
生活紀律,是黨員在日常生活和社會交往中應當遵守的行為規則,涉及黨員個人品德、家庭美德、社會公德等方面。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專設「對違反生活紀律行為的處分」一章,主要對「四風」問題和違反社會主義道德的違紀行為作出處分規定。表面上看起來,規定的似乎也都是些毫不起眼、不足掛齒的「小事」。但「小事」處理不好,就可能出大問題。一系列系列腐敗案暴露出,很多出問題的領導幹部,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不拘生活小節,追求生活享受,最終一步步墮入違紀違法的泥沼。
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時代是出卷人,我們是答卷人,人民是閱卷人」的精闢論述,為全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一步指明了方向。寫好新時代的歷史答卷,作為黨員領導幹部,要警鐘長鳴,防微杜漸,在平常的生活中,尤其是「八小時之外」的私人生活中,嚴守生活紀律。
嚴守生活紀律,關鍵是要努力做熱愛生活、積極向上的「高尚人」。把塑造高尚的價值追求、正派的政治品行當成錘鍊黨性的題中應有之義,當成黨員的修身之本和成事之要。一要以德為先,樹立良好形象。傳承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明是非、講操守、重品行,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模範踐行者,做良好社會風氣的引領者。二要以身作則,發揮表率作用。黨員幹部要正確對待得與失、進與退的關係,不為名所累、不為利所害、不為情所困,志存高遠、心胸寬廣、心態平和、為人正派,做一名生活情趣高尚的黨員幹部,為營造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做出榜樣示範。三是艱苦奮鬥,保持良好生活作風。「黨在任何時候都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眾同甘共苦,」黨員必須「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這是《黨章》的明確要求。黨員幹部要始終牢記自己的身份,規範自己的言行,自覺凈化生活圈、社交圈、娛樂圈,培養健康向上的情趣愛好,不斷向社會傳播正能量,維護黨員良好形象。生活紀律列入《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我們黨新時期對黨員提出的新要求,黨員就要與一般群眾不一樣,要求更嚴格,生活要嚴謹,要反對奢靡之風,不僅要禁「酒局」、「牌局」,而且不能敗壞生活作風,違背社會道德倫理、家庭美德。雖然生活紀律只有四條,但卻嚴肅了「八小時」以內與以外紀律範疇,這是從嚴治黨的一個新要求、新舉措,只有從每一個黨員做起,嚴格遵守生活紀律,黨員在人民群眾中才有好的形象,人民群眾才會更加擁護黨、熱愛黨。
六大紀律,六大防線,關鍵要靠每一位共產黨員去嚴格遵守。為了使黨的六大紀律能發揮出更好的作用,我們全體黨員幹部都應當自覺對照黨章黨規黨紀,爭做「六種人」:一是嚴守政治紀律,做政治清醒的明白人。堅守黨性原則、堅定政治信念、增強政治意識、站穩政治立場、嚴守政治紀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是黨員幹部的立身之本。二是嚴守組織紀律,做言行一致的老實人。老實做人、做老實人,是我黨的一貫主張,是對共產黨員的內在要求,也是黨員幹部品德的外在表現。三是嚴守廉潔紀律,做廉潔奉公的乾淨人。四是嚴守群眾紀律,做熱愛群眾的貼心人。五是嚴守工作紀律,做履職盡責的擔當人。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好乾部「二十字」標準中就有「敢於擔當」這條,黨員領導幹部更要立足本職、腳踏實地、真抓實幹、勇於擔當。六是嚴守生活紀律,做熱愛生活的高尚人。?塑造高尚的人格、正派品行是錘鍊黨性的題中應有之義。黨員幹部要提倡良好的生活作風和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向上的生活態度,培養高尚的道德情操,樹立良好的生活作風。
我們黨總支、各支部也要不斷完善學習教育、制度管理、監督檢查等工作機制,以「堅持全面從嚴治黨,營造政治上的綠水青山」,彰顯新時期黨員在群眾中的新形象。
謝謝大家。
如今,我們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實施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用五大發展理念決戰「十三五」規劃,在建黨100周年時實現第一個百年中國夢同樣少不了鐵的紀律。
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已於2018年10月1日開始施行,這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嚴明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組織紀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反對「四風」等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制度化、具體化、常態化的體現,精準彰顯了「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堅強決心,給黨員領導幹部指明了方向,也為黨員幹部規範從政劃定了新「紅線」。
怎樣去貫徹落實?我認為必須做到恪守六大紀律,守住六大防線。
一、牢記政治紀律,守住政治保障線。
政治紀律是維護黨的政治原則和黨的政治路線的紀律,在黨的紀律中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為了實現黨的綱領和主張,堅持黨在政治上的原則性和組織上的純潔性,中國共產黨從成立之日起就十分重視政治紀律,要求每個黨員和每個要求入黨的人都必須「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擁護黨的政治主張。1927年黨的五大關於《組織問題議決案》中第一次明確地提出了「政治紀律」這個概念。《議決案》的第三條指出,黨內紀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視政治紀律」。1975年,針對當時遭到「四人幫」嚴重破壞的黨內狀況,鄧小平重新提出了黨的政治紀律問題。他說:「現在不只是組織紀律差,政治紀律也差。」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為了保證十一屆三中全會制定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的貫徹執行,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黨中央再次提出和強調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問題。1980年2月黨的十一屆五中全會通過的《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第一條就具體規定了黨的政治紀律,強調:「堅持黨的政治路線和思想路線,是黨內政治生活準則中最根本的一條。」以後,十二大以來的黨章都把保持全黨在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作為新時期加強黨的建設的根本要求。黨的歷屆代表大會報告也都對全黨政治上的統一做了強調。
黨的政治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觀點等方面的行為規範;是要在政治上與黨中央保持一致,這是維護黨的尊嚴的政治保障線。江澤民同志強調指出,「講政治紀律,首要的一條,就是要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路線不動搖,在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保證中央的政令暢通。」他還強調,「同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這是我們黨的一貫的政治原則和政治紀律。」江澤民同志還提出了黨組織和黨員在政治紀律方面必須遵循「六個決不允許」的準則,即:「黨員對於黨的決定有不同意見,可以通過組織系統向上級直到中央提出,也可以保留,但必須在行動上服從,決不允許公開發表同中央的決定相反的言論,決不允許在群眾中散布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相反的意見,決不允許製造、傳播政治謠言。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幹部,必須堅決維護中央的權威,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重大問題必須請示報告,決不允許搞『先斬後奏』、『斬而不奏』。每個黨員都要加強組織觀念,顧全黨和國家大局,維護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發現重要動態要及時報告,決不能參與和支持集體鬧事。」江澤民同志提出的有關政治紀律的準則,是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必須牢記和遵循的規範,也是各級黨組織和紀檢機關判斷是否構成違紀行為的重要界限。
新的歷史時期,正確執行黨的政治紀律,黨的各級組織和每個共產黨員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任何背離黨的基本路線的言論和行為,都是黨的政治紀律所不允許的;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紀檢工作必須堅決貫徹執行為黨的改革開放政策服務的方針;同時,各級黨組織都要注意加強政治紀律教育,提高黨員執行黨的政治紀律的自覺性。當前,我們廣大黨員幹部隊伍總體上是好的,能夠嚴格遵守黨紀黨規,踐行為民務實清廉宗旨。但是,也有一些黨員幹部身上還不同程度地存在著執行政治紀律不嚴、遵守政治規矩不利的問題。比如,立場喪失、信念缺失,目無組織、我行我素,面對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的現象不抵制、不反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等等行為,不僅損害了黨的形象,也削弱了黨的力量、惡化了政治生態,最終會危害黨的執政根基。有人錯誤地認為,政治紀律是個抽象概念,只有「公開反黨」等極端行為才是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但黨的十八大以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實踐表明,搞任人唯親、排斥異己,自行其是、陽奉陰違,對錯誤思想和行為聽之任之,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等違反政治紀律的具體表現,在一些人身上存在,有的還十分嚴重。如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中央紀委對周永康、令計劃等人開除黨籍的通報中,均出現了「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的字眼。一些通報還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情形進行了具體描述,如周本順「在重大問題上發表違背中央精神的言論,不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干擾、妨礙組織審查」。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在黨的六項紀律中,政治紀律最重要、最根本、最關鍵。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緊緊圍繞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通過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始終自覺地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013年6月18日,習近平在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工作會議上說「嚴明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敢於觸及思想、正視矛盾和問題,從自己做起,從現在改起,端正行為,自覺把黨性修養正一正、把黨員義務理一理、把黨紀國法緊一緊,保持共產黨人良好形象。」「每一個黨員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都要心存敬畏、嚴格遵守」。
在「人人都是麥克風、人人都是新聞發言人」網際網路時代,有的言行一不經意,就被迅速傳播,作為共產黨員一定要有政治敏銳性,思想上必須緊跟黨中央的步伐,旗幟鮮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定理想信念,服從黨的領導,聽從黨的指揮,以黨性牢固守住政治保障線,維護黨的尊嚴,維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到順利貫徹落實,用行動推進社會和諧發展,科學發展。
二、牢記組織紀律,守住組織原則線。
中國共產黨從成立之日起,就注重加強黨的組織紀律建設。在黨成立時通過的第一個綱領就明確規定:「凡承認本黨黨綱和政策,並願成為忠實黨員的人,……在加入我們隊伍以前,必須與企圖反對本黨綱領的黨派和集團斷絕一切聯繫。」總結張國燾分裂黨的教訓,1941年中共中央在《關於增強黨性的決定》中又強調:「要在全黨加強紀律教育,因為統一的紀律,是革命勝利的必要條件。要嚴格遵守: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的原則。無論是普通黨員和幹部黨員都是如此。」根據新時期黨的政治任務和黨內的狀況,特別是"文化大革命"中黨的紀律遭到嚴重破壞的教訓,十二大以來的黨章對於黨的組織紀律都做出了明確的規定和要求。
在當前的新形勢下,加強黨的組織紀律,對於我們黨深化改革,建立新體制具有重大意義。習近平總書記講「領導我們事業的核心力量是中國共產黨。什麼叫核心力量?一些同志沒有搞得很清楚,或者說知道這個道理,但一到實際工作中就搞不清楚了。黨的領導,體現在黨的科學理論和正確路線方針政策上,體現在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上,同時也體現在黨的嚴密組織體系和強大組織能力上。一個鬆鬆垮垮、稀稀拉拉的組織是不能幹事、也幹不成事的。如果黨組織像個大車店、大賣場一樣,想來就來,想走就走,那還能有什麼核心力量?還能把廣大人民群眾團結在黨的周圍嗎?要好好抓一抓組織紀律,加強全黨的組織紀律性。」?
加強黨的組織紀律要求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做到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甚至為了整體利益不惜犧牲局部利益,保持全黨在思想上、行動上的高度統一。把黨中央的決心變成全黨的自覺行動,而決不能對中央的決定和國家的政令採取實用主義的態度,合意就執行,不合意就變相抵制,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違反黨的紀律的活動。在工作生活中,有的黨員幹部該請示報告的不請示報告,或者不如實請示報告;有的我行我素,個人主義、自由主義嚴重,不履行請假手續就到處亂跑;有的將個人有關事項當作「個人隱私」,跟黨藏著掖著。這些「不拿組織當回事」的行為,看似「小問題」,但對於一個共產黨員來說卻是心無組織觀念、目無組織紀律的大問題,根子就在於黨章黨規黨紀意識不強、組織觀念淡漠,缺乏黨員應有的對黨忠誠老實。
我們黨的組織原則是堅持民主集中制,個人服從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這是組織原則,也是組織紀律,因此每一位共產黨員都要嚴格遵守,堅決擁護黨組織作出和重大決定,堅決執行黨組織的重大決定,在大是大非問題面前,做到立場堅定,旗幟鮮明,擁護組織,服從組織,用共產黨人光明磊落的胸懷,維護組織原則,遵守組織紀律。
三、牢記廉潔紀律,守住廉潔防腐線。
2009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聽取中央紀委2009年,分析當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形勢,研究部署2010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審議並通過《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2010年1月18日正式發布實施。準則總則是這樣表述的:執政黨的黨風關係黨的生死存亡。堅決懲治和有效預防腐敗,是黨必須始終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務。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時期從嚴治黨,不斷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基本要求;是正確行使權力、履行職責的重要基礎。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必須在黨員和人民群眾中發揮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必須模範遵守黨紀國法,清正廉潔,忠於職守,正確行使權力,始終保持職務行為的廉潔性;必須弘揚黨的優良作風,求真務實,艱苦奮鬥,密切聯繫群眾。
腐敗是民眾最為關注的事,也是社會最為憤恨的事,因為腐敗拉大貧富差距,影響社會公平,當然人們普遍認為,腐敗都出在有權的領導幹部身上,這樣說不全面,其實不少腐敗跡象出在「實權」人身上,這些人雖然不是領導幹部,但卻管著實際操作或經辦權力,凡是行賄都是為了得到利益,操作、經辦者就成行賄者的第一個目標。所以,我們每一個黨員,都要嚴格遵守廉潔自律規定,用好手中權力,切莫把「權力」當作「財富」,特別是黨的領導幹部,不僅自己要嚴格遵守廉潔紀律,而且要管好家人、下屬,做反「四風」的踐行者,用實際行動塑造黨員幹部在人民群眾中的良好形象。
四、牢記群眾紀律,守住黨群規距線。
嚴明的群眾紀律,是我們黨區別於其他政黨的顯著標誌之一,是無產階級政黨的先進性的具體體現。中國共產黨歷來重視嚴明群眾紀律。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黨為軍隊制定的三大紀律八項注意,其中,「不拿群眾一針一線」、「借東西要還」、「損壞東西要賠」、「不打人罵人」、「不損壞莊稼」、「不調戲婦女」等,都是講的群眾紀律。社會主義歷史時期,黨又把群眾紀律作為「黨政幹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一項重要內容,要求黨政幹部要做到「關心群眾生活」,「參加集體勞動」,「以平等態度待人」,工作要同群眾商量,辦事要公道,同群眾打成一片,不搞特殊化,等等。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十二大以來的黨章都把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作為加強黨的建設的一項基本要求,明確規定:「黨除了工人階級和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沒有自己特殊的利益。黨在任何時候都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眾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聯繫,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不允許任何黨員脫離群眾,凌駕於群眾之上。」黨章要求黨員要「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還要求黨員,「為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難和危險的時刻挺身而出,英勇鬥爭,不怕犧牲」"。這些都是黨的群眾紀律最根本的要求和體現。
新時期在我們黨的執政實踐中,一些地方和單位確實存在著損害黨群關係的違紀現象。這些不良傾向都從根本上違背了我們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執政宗旨,極大地敗壞了我們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必須嚴肅查處,堅決制止。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要「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堅持群眾路線,真誠傾聽群眾呼聲,真實反映群眾願望,真情關心群眾疾苦,多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了群眾紀律的明文規定,這就是群眾路線的規距線,雖然群眾紀律只有八條,但是條條情系人民,事事關聯群眾利益。因此,每一位共產黨員,要把群眾利益放在心上,把黨和政府政策落實到基層,讓老百姓受益,不要為單位、小集體或個人利益,違反規定,損壞群眾利益,損壞黨群、幹群關係,要「將心比心」,關心群眾,幫助群眾,嚴格遵守群眾紀律。
五、牢記工作紀律,守住工作標準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十章「對違反工作紀律行為的處分」,對管黨治黨失職瀆職違紀行為作出了處分規定,特別是對黨組織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或履行不力的行為作出處分規定。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一下什麼是黨的工作?什麼是黨的工作紀律?
黨的工作:指黨從事的全部活動,除包括黨的建設和黨務工作以外,還包括黨的領導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群眾工作、軍事工作、經濟工作、文化工作以及處理與外國政黨關係的外事工作等。我們在理解黨的工作這一概念時,我們需要區分它與黨的建設和黨務工作的區別。從概念的外延來看,黨的工作是一個最大的概念,黨的建設是其次的。那最小的一個概念是黨務工作。
黨的工作紀律:指黨組織和黨員在黨的各項具體工作中必須遵循的行為規則,是黨組織和黨員依規開展各項工作的重要保證。當前,強調黨的工作紀律,具有特殊的意義,因為當前黨內存在的許多問題歸根結底,還是有一些黨組織管黨治黨不嚴,失之於寬、松、軟。一些黨組織負責人沒有擔當起全面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一些紀律檢查部門執紀監督不嚴,致使黨的紀律規矩鬆弛。
嚴守黨的工作紀律就是要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四個全面」的戰略部署。這「四個全面」的內容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在「四個全面」的關係中,全面從嚴治黨是靈魂,是核心,也是保障。全面從嚴治黨本身是由一系列的觀點、論斷、舉措構成的。全面從嚴治黨具有豐富的思想內涵。其核心問題是始終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是各級黨組織必須肩負的一項政治責任,是各項工作順利推進的根本保證。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能不能真正落實,關乎黨的生死存亡,關乎國家和民族的前途命運。然而,當前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方面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有的黨組織對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認識不清、落實不力,沒有把管黨治黨當作分內之事,每年開個會、講個話,或簽個責任書就完事大吉了;有的不敢擔當、不願負責,對黨員幹部身上存在的問題視而不見,不管不問;有的黨組織不抓不管,導致不正之風長期滋長蔓延,或者屢屢出現重大腐敗問題而不制止、不查處、不報告;有的不敢擔當、不願負責,對存在的問題裝聾作啞、避重就輕,隱瞞、簡化、變通等等。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其內容是具體的,就是要做部署工作的領導者,具體任務的推動者、執行者,執行黨規黨紀的監督者,屬於管黨治黨的工作範疇,是黨員尤其是領導幹部的日常本職工作,是應盡之責、分內之事,必須在黨內各項日常具體工作中體現。全面從嚴治黨,就是要從寬、松、軟到嚴、緊、硬。所以,新修訂的《條例》把黨中央在全面從嚴治黨過程中取得的實踐成果固化下來,把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轉化為「黨內法規條文」,成為剛性規定。
六、牢記生活紀律,守住生活警戒線。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重點強化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帶動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嚴起來」。嚴守生活紀律,雖然排在「六大紀律」之末,但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絲毫不能被消減和削弱。
生活紀律,是黨員在日常生活和社會交往中應當遵守的行為規則,涉及黨員個人品德、家庭美德、社會公德等方面。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專設「對違反生活紀律行為的處分」一章,主要對「四風」問題和違反社會主義道德的違紀行為作出處分規定。表面上看起來,規定的似乎也都是些毫不起眼、不足掛齒的「小事」。但「小事」處理不好,就可能出大問題。一系列系列腐敗案暴露出,很多出問題的領導幹部,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不拘生活小節,追求生活享受,最終一步步墮入違紀違法的泥沼。
習近平總書記提出「時代是出卷人,我們是答卷人,人民是閱卷人」的精闢論述,為全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一步指明了方向。寫好新時代的歷史答卷,作為黨員領導幹部,要警鐘長鳴,防微杜漸,在平常的生活中,尤其是「八小時之外」的私人生活中,嚴守生活紀律。
嚴守生活紀律,關鍵是要努力做熱愛生活、積極向上的「高尚人」。把塑造高尚的價值追求、正派的政治品行當成錘鍊黨性的題中應有之義,當成黨員的修身之本和成事之要。一要以德為先,樹立良好形象。傳承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明是非、講操守、重品行,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模範踐行者,做良好社會風氣的引領者。二要以身作則,發揮表率作用。黨員幹部要正確對待得與失、進與退的關係,不為名所累、不為利所害、不為情所困,志存高遠、心胸寬廣、心態平和、為人正派,做一名生活情趣高尚的黨員幹部,為營造風清氣正的社會環境做出榜樣示範。三是艱苦奮鬥,保持良好生活作風。「黨在任何時候都把群眾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眾同甘共苦,」黨員必須「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這是《黨章》的明確要求。黨員幹部要始終牢記自己的身份,規範自己的言行,自覺凈化生活圈、社交圈、娛樂圈,培養健康向上的情趣愛好,不斷向社會傳播正能量,維護黨員良好形象。生活紀律列入《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我們黨新時期對黨員提出的新要求,黨員就要與一般群眾不一樣,要求更嚴格,生活要嚴謹,要反對奢靡之風,不僅要禁「酒局」、「牌局」,而且不能敗壞生活作風,違背社會道德倫理、家庭美德。雖然生活紀律只有四條,但卻嚴肅了「八小時」以內與以外紀律範疇,這是從嚴治黨的一個新要求、新舉措,只有從每一個黨員做起,嚴格遵守生活紀律,黨員在人民群眾中才有好的形象,人民群眾才會更加擁護黨、熱愛黨。
六大紀律,六大防線,關鍵要靠每一位共產黨員去嚴格遵守。為了使黨的六大紀律能發揮出更好的作用,我們全體黨員幹部都應當自覺對照黨章黨規黨紀,爭做「六種人」:一是嚴守政治紀律,做政治清醒的明白人。堅守黨性原則、堅定政治信念、增強政治意識、站穩政治立場、嚴守政治紀律,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是黨員幹部的立身之本。二是嚴守組織紀律,做言行一致的老實人。老實做人、做老實人,是我黨的一貫主張,是對共產黨員的內在要求,也是黨員幹部品德的外在表現。三是嚴守廉潔紀律,做廉潔奉公的乾淨人。四是嚴守群眾紀律,做熱愛群眾的貼心人。五是嚴守工作紀律,做履職盡責的擔當人。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好乾部「二十字」標準中就有「敢於擔當」這條,黨員領導幹部更要立足本職、腳踏實地、真抓實幹、勇於擔當。六是嚴守生活紀律,做熱愛生活的高尚人。?塑造高尚的人格、正派品行是錘鍊黨性的題中應有之義。黨員幹部要提倡良好的生活作風和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向上的生活態度,培養高尚的道德情操,樹立良好的生活作風。
我們黨總支、各支部也要不斷完善學習教育、制度管理、監督檢查等工作機制,以「堅持全面從嚴治黨,營造政治上的綠水青山」,彰顯新時期黨員在群眾中的新形象。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