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規定的婚假為1至3天,各地還另外規定了額外婚假,也有的地方沒有另外規定婚假(即只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
一、國家層面對於婚假的規定來自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80)勞總薪字29號(一九八0年二月二十日發布),文件規定如下: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四、以上規定從本通知下達之月起執行。「。
其實該規定是針對國營企業職工的,且規定的是一至三天,另外加路程假。但實務中,一般按婚假三天處理。
二、原《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了晚婚晚育,並規定各地對晚婚晚育予以獎勵。因此各地基本上都有規定(一般是當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對晚婚給予獎勵婚假。2016年《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訂,取消了晚婚晚育的規定,因此各地也相應的修改地方規定。一般是將原獎勵晚婚的獎勵婚假轉為正常婚假。但也有少數地方取消了婚假(不排除以後會增加)。
三、截至2018年3月,各地對婚假的規定如下(婚假3天即為國家規定的婚假):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上海:婚假10天(已取消晚婚假)。
天津: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重慶:婚假5天+晚婚假10工作日。
安徽: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福建:婚假15天(已取消晚婚假)。
甘肅:晚婚的婚假=30天。
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
廣東: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廣西: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貴州: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河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黑龍江: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湖北: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湖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吉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江蘇: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江西: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遼寧: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內蒙古: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寧夏: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青海: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山東: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山西:婚假30天(已取消晚婚假)。
陝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四川: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新疆: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雲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浙江: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中國人民解放軍: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海南: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西藏:婚假3天+晚婚假7天。
一、國家層面對於婚假的規定來自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80)勞總薪字29號(一九八0年二月二十日發布),文件規定如下: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四、以上規定從本通知下達之月起執行。「。
其實該規定是針對國營企業職工的,且規定的是一至三天,另外加路程假。但實務中,一般按婚假三天處理。
二、原《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了晚婚晚育,並規定各地對晚婚晚育予以獎勵。因此各地基本上都有規定(一般是當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對晚婚給予獎勵婚假。2016年《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訂,取消了晚婚晚育的規定,因此各地也相應的修改地方規定。一般是將原獎勵晚婚的獎勵婚假轉為正常婚假。但也有少數地方取消了婚假(不排除以後會增加)。
三、截至2018年3月,各地對婚假的規定如下(婚假3天即為國家規定的婚假):
北京: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上海:婚假10天(已取消晚婚假)。
天津: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重慶:婚假5天+晚婚假10工作日。
安徽: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福建:婚假15天(已取消晚婚假)。
甘肅:晚婚的婚假=30天。
河南:婚假3天+晚婚假18天=21天。
廣東: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廣西: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貴州: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河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黑龍江: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湖北: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湖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吉林:婚假3天+晚婚假12天=15天。
江蘇: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江西: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遼寧: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內蒙古: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寧夏: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青海: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山東: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山西:婚假30天(已取消晚婚假)。
陝西: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四川: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新疆: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
雲南:婚假3天+晚婚假15天=18天。
浙江:婚假3天(已取消晚婚假)。
中國人民解放軍: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海南:婚假3天+晚婚假10天=13天。
西藏:婚假3天+晚婚假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