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土地法》的主要內容。
17.【參考答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土地法》於1931年11月由中華工農兵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其主要內容包括:
第一,規定沒收一切地主、富農、反革命分子及農村公共土地,沒收一切地主豪紳、軍閥的所有財產,宣布廢除一切債務契約。
第二,規定對於沒收來的土地財產的分配,按照最有利於貧僱農、中農利益的原則進行。具體方法是,以鄉為單位,貧僱農、中農按人口平均分配,或按人口與勞動力的混合標準平均分配。富農如果不參加反革命活動,並且能夠自食其力,可以分得較壞的田。
第三,規定了土地所有權問題,即現階段不禁止土地的出租與買賣,同時規定在條件具備的時候實行土地國有制。
但這部土地法仍有嚴重的「左」傾錯誤,如在土。
中國法制史/第七章南京國。
地分配上實行「地主不分田,富農分壞田」的政策。
【本文源自網絡,如有侵權聯繫刪除】。
17.【參考答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土地法》於1931年11月由中華工農兵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其主要內容包括:
第一,規定沒收一切地主、富農、反革命分子及農村公共土地,沒收一切地主豪紳、軍閥的所有財產,宣布廢除一切債務契約。
第二,規定對於沒收來的土地財產的分配,按照最有利於貧僱農、中農利益的原則進行。具體方法是,以鄉為單位,貧僱農、中農按人口平均分配,或按人口與勞動力的混合標準平均分配。富農如果不參加反革命活動,並且能夠自食其力,可以分得較壞的田。
第三,規定了土地所有權問題,即現階段不禁止土地的出租與買賣,同時規定在條件具備的時候實行土地國有制。
但這部土地法仍有嚴重的「左」傾錯誤,如在土。
中國法制史/第七章南京國。
地分配上實行「地主不分田,富農分壞田」的政策。
【本文源自網絡,如有侵權聯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