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15年10月至2016年7月,被告人夏某買賣大量含有公民姓名、收貨地址、手機號碼等內容的網購訂單信息,非法獲利約5萬元。被告人夏某在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裁判結果】。
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判決認為:被告人夏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並向他人出售,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綜合考慮全案情節,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公民個人信息」包括身份識別信息和活動情況信息,即「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公民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信通訊聯繫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
實施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不屬於「情節特別嚴重」,行為人系初犯,全部退贓,並確有悔罪表現的,可以認定為情節輕微,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確有必要判處刑罰的,應當從寬處罰。
對於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應當綜合考慮犯罪的危害程度、犯罪的違法所得數額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況、認罪悔罪態度等,依法判處罰金。罰金數額一般在違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因此,網際網路的大環境下,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注意保護自己的身份信息,而盜取、買賣他人信息的人,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2015年10月至2016年7月,被告人夏某買賣大量含有公民姓名、收貨地址、手機號碼等內容的網購訂單信息,非法獲利約5萬元。被告人夏某在歸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裁判結果】。
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法院判決認為:被告人夏某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並向他人出售,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綜合考慮全案情節,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該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
「公民個人信息」包括身份識別信息和活動情況信息,即「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公民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信通訊聯繫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
實施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不屬於「情節特別嚴重」,行為人系初犯,全部退贓,並確有悔罪表現的,可以認定為情節輕微,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確有必要判處刑罰的,應當從寬處罰。
對於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應當綜合考慮犯罪的危害程度、犯罪的違法所得數額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情況、認罪悔罪態度等,依法判處罰金。罰金數額一般在違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因此,網際網路的大環境下,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注意保護自己的身份信息,而盜取、買賣他人信息的人,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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