儲蓄合同糾紛案發生的前提是持卡人存入銀行賬戶中存款被他人支取,持卡人無法實現其對銀行的債權。若因儲蓄合同引起糾紛,要注意銀行方面是否盡到了保障交易安全的義務,以及持卡人自身是否具有泄露銀行卡信息的過錯。若因貸款合同發生糾紛,要注意銀行是否履行了放款義務,而借款方是否有及時還款或者按約定使用所貸款項。需注意的是,銀行合同糾紛包含許多具體的合同糾紛,不同的糾紛適用的法律規定也可能會不同。
《合同法》第128條,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借款合同是當事人約定一方將一定種類和數額的貨幣所有權移轉給他方,他方於一定期限內返還同種類同數額貨幣的合同。現實生活中,常見的借款合同糾紛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利息約定不明;2、還款期限不明;3、沒有借據;4、主體不合法,如企業之間的借款合同無效。
面對銀行借款合同自己無法解決時,可以委託專業的律師來幫助你處理,律師會為你輕鬆處理好相關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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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是什麼[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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