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區塊鏈作為一項新興信息技術,越來越得到人們的關注。根據維基百科的釋義,區塊鏈是一種分布式資料庫技術,通過維護數據塊的鏈式結構,可以維持持續增長的、不可篡改的數據記錄。早在2008年,比特幣創始人中本聰在《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先進系統》一文中便詳細描述了如何創建一套去中心化的電子交易系統。經過十幾年的發展完善,區塊鏈技術因其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全程留痕、可以追溯、集體維護、公開透明等特點,成為新時代信息技術的代表,掀起了網際網路的二次革命。
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最高人民法院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強調,要加強區塊鏈、人工智慧在司法領域的應用,突出工作重點,狠抓任務落實,全面提升智慧法院建設水平,促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區塊鏈技術在司法領域的運用不僅能提高審判質效,推進訴源治理,優化解紛資源配置,還能與誠信體系建設相結合,加強誠信建設。但同時我們也應該看到,區塊鏈技術在司法領域的運用也存在一些問題,諸如:運用區塊鏈技術取證的真實性和隱私保護,取證平台資質合法問題等。因此,對於區塊鏈技術在司法領域的運用我們不僅要看到其能發揮的優勢,更要提前關注有可能帶來的問題,並提出對策,確保合法合規地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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