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會、鄉屬辦有關單位:
為創新環境監管方式和手段,完善環境監管機制和框架,提升環境監管水平,進一步強化環境監管工作的條理性、高效性、全面性,及時有效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切實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維護公眾環境權益,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會議精神,以生態文明建設為統領,進一步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全省環境保護大檢查等四個工作方案的通知》(贛府廳字【2015】16號)的相關要求。
創新環境監管模式,落實監管責任,提升環境監管水平,實現環境監管全覆蓋,責任到人的網格化監管模式,構建一個覆蓋我鄉轄區,專人負責,監管到位的`環境監管網絡,為連城環境保護監管工作的深入開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工作目標。
按照區環保局環境保護監管網格化工作意見的總體要求,以創新環境監管方式為抓手,按照「聯合式執法、全方位覆蓋、網格化定位」要求,將環境保護監管工作網格化定區域、定人員、定職責、定任務,環境監管基本任務全面落實到具體人員,使網格化內各重點排污單位、主要環境問題得到有效監管。
三、監管原則。
堅持條塊結合,塊為主體;分工負責、責任到人;上下聯動,整體推進;重心下沉,屬地管理;公開公正,規範透明;重點企業「一企一人」,其他企業到片包干到人;規範執法行為,鞏固監管成效,做到「三清三到位」,即區域清、職責清、底數清和監管到位、服務到位、互通到位。
四、主要工作。
(一)網格化劃分。
連城環境監管責任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劃分為鄉政府、村(居)委會、村小組三級網格,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具體劃分為:
1、二級網格12個,以村(居)委會轄區為網格單元。
2、三級網格119個,以村小組劃分為網格單元。
二級網格環境監管工作由村(居)委會主任負責。
每個三級網格由村小組長為責任人。
對我鄉轄區內重點企業執行「一企一人」責任制,鄉環境保護辦公室對撫州臨川裕民自來水廠進行環境監管。
(二)網格化管理工作職責。
我鄉對轄區內環境保護工作負監管責任,鄉政府成立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
對轄區內環境保護負有主體責任,組織開展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秸稈禁燒、農村環境綜合整改等工作。
負責指導轄區內二、三級網格的建立和運行,及時上報、制止轄區內生態環境、排污企業、信訪案件、污染糾紛、環境安全隱患、違法建設項目、飲用水源地、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等環境違法行為,並進行調查處理(或協助調查處理),按要求填報網格化環境監管數據平台相關信息。
大力宣傳環保法律法規,著力提高轄區內企業、群眾的環境保護意識。
二級網格負責對轄區內各類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和環境安全隱患等行為進行定期巡查,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環境違法行為。
填報網格化環境監管數據平台相關信息,建立資料庫台帳。
三級網格負責轄區內各類環境污染和環境安全隱患等環境行為的定期巡查,及時發現上報。
加強環境保護宣傳,發動村民,營造人人關注環保、參與環保的良好氛圍,切實做好環境保護工作。
(三)網格化管理工作內容。
為切實保障環境保護網格監管的正常運行,首先實行「五定」。
即:定區域、定人員、定職責、定任務、定獎懲。
做到網格邊界清晰、責任主體明確、目標任務具體,並公開公示;其次建立責任制,鄉與村之間要簽訂責任狀,明確工作任務和獎懲措施。
橫向之間(部門)要加強協調,建立聯動機制,認真履行監管職責;最後構建環境監管信息系統,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區、鄉構建網格化環境監管系統。
1、巡查。
網格責任人員、專職環保員和環保信息員要按照職責,對轄區內生態環境、排污企業、信訪案件、污染糾紛、環境安全隱患、違法建設項目、飲用水源地、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等情況定期巡查和監督,及時發現和制止環境違法行為,並向上級網格環保人員報告。
2、查處。
鄉政府及相關部門接到環境違法行為報告後,及時調查處理。
對不屬本級本部門管轄的,要及時移送或上報,並配合相關部門進行調查。
受理單位要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工作,並將結果反饋移交送達單位,對需要多部門聯合調查的,由區政府負責組織實施聯合執法。
3、反饋。
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結果要及時答覆相關人員,按要求進行公開,並告知下級網格責任主體。
4、監督。
人大、紀檢、社會輿論等對環境監管情況及時監督,探索建立人大代表、老黨員、老幹部、環境監督積極人士為主體的協管員隊伍。
上級網格對下級網格的運行情況進行監督,不斷完善和優化網格化監管體系的運行。
四、實施步驟。
(一)試點試行階段(2015年5月15日-6月5日)。
召開動員大會,五月份摸底宣傳告知,並於6月5日前將工作方案和三級網格劃分情況報區環保局。
(二)全面實施階段(2015年6月6日-8月30日)。
建立健全網格化監管體系,完善運行機制,確保網格級別,各個責任區責任人員的監管職責和措施。
(三)督查驗收階段(2015年9月1日-10月底)。
全面實施階段鄉政府將成立專項督查組,對該項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對工作組織不力,行動不及時的單位和領導人進人全鄉通報批評,情況嚴重的執行「環保約談」或「一票否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區政府網格包片指導組由區環保局領導、負責人及協管員組成。
同時鄉政府成立環境保護網格化監管工作領導小組,由鄉政府鄉長喻清華任組長、副組長由副鄉長聶盛平擔任,成員主要由鄭建平、黃輝堂、章國才、周來輝、付會雲、劉志強、堯勇、章福榮、吳慶華、全忠華等有關人員及各村(居)委會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鄉政府環境保護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聶盛平同志兼任,負責網格化監管工作的日常事務。
各村(居)委會及有關部門要切實提高認識,將環境保護網格監管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安排專門力量和資金,全力抓好落實,安排鄉班子成員下掛下級網格,同時要明確各級的聯繫人,直接責任人的ab崗人員,避免因責任人休、病、事假及出差、培訓等原因所出現的管理責任空白。
(二)加大經費保障。
為切實保障我鄉環境保護網格化監管工作順利開展,將環境保護網格信息平台建設和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經費列入鄉財政預算,確保平台建設和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
(三)嚴格問責。
要積極推進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建設,嚴格落實各村(居)委會對轄區內環境質量負責的要求,強化相關部門的環境監管責任。
將此項工作納入環保目標考核,實行「環保一票否決」措施。
對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將給予通報批評。
(四)加強宣傳教育。
各村、居委會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大對網格化監管工作的宣傳力度。
要充分宣傳環境保護網格監管的重要性,充分提高工作人員的主動性和廣大群眾參與的積極性,營造良好氛圍。
為創新環境監管方式和手段,完善環境監管機制和框架,提升環境監管水平,進一步強化環境監管工作的條理性、高效性、全面性,及時有效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切實保障生態環境安全和維護公眾環境權益,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會議精神,以生態文明建設為統領,進一步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全省環境保護大檢查等四個工作方案的通知》(贛府廳字【2015】16號)的相關要求。
創新環境監管模式,落實監管責任,提升環境監管水平,實現環境監管全覆蓋,責任到人的網格化監管模式,構建一個覆蓋我鄉轄區,專人負責,監管到位的`環境監管網絡,為連城環境保護監管工作的深入開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工作目標。
按照區環保局環境保護監管網格化工作意見的總體要求,以創新環境監管方式為抓手,按照「聯合式執法、全方位覆蓋、網格化定位」要求,將環境保護監管工作網格化定區域、定人員、定職責、定任務,環境監管基本任務全面落實到具體人員,使網格化內各重點排污單位、主要環境問題得到有效監管。
三、監管原則。
堅持條塊結合,塊為主體;分工負責、責任到人;上下聯動,整體推進;重心下沉,屬地管理;公開公正,規範透明;重點企業「一企一人」,其他企業到片包干到人;規範執法行為,鞏固監管成效,做到「三清三到位」,即區域清、職責清、底數清和監管到位、服務到位、互通到位。
四、主要工作。
(一)網格化劃分。
連城環境監管責任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劃分為鄉政府、村(居)委會、村小組三級網格,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具體劃分為:
1、二級網格12個,以村(居)委會轄區為網格單元。
2、三級網格119個,以村小組劃分為網格單元。
二級網格環境監管工作由村(居)委會主任負責。
每個三級網格由村小組長為責任人。
對我鄉轄區內重點企業執行「一企一人」責任制,鄉環境保護辦公室對撫州臨川裕民自來水廠進行環境監管。
(二)網格化管理工作職責。
我鄉對轄區內環境保護工作負監管責任,鄉政府成立環境保護工作領導小組。
對轄區內環境保護負有主體責任,組織開展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秸稈禁燒、農村環境綜合整改等工作。
負責指導轄區內二、三級網格的建立和運行,及時上報、制止轄區內生態環境、排污企業、信訪案件、污染糾紛、環境安全隱患、違法建設項目、飲用水源地、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等環境違法行為,並進行調查處理(或協助調查處理),按要求填報網格化環境監管數據平台相關信息。
大力宣傳環保法律法規,著力提高轄區內企業、群眾的環境保護意識。
二級網格負責對轄區內各類環境污染、生態破壞和環境安全隱患等行為進行定期巡查,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環境違法行為。
填報網格化環境監管數據平台相關信息,建立資料庫台帳。
三級網格負責轄區內各類環境污染和環境安全隱患等環境行為的定期巡查,及時發現上報。
加強環境保護宣傳,發動村民,營造人人關注環保、參與環保的良好氛圍,切實做好環境保護工作。
(三)網格化管理工作內容。
為切實保障環境保護網格監管的正常運行,首先實行「五定」。
即:定區域、定人員、定職責、定任務、定獎懲。
做到網格邊界清晰、責任主體明確、目標任務具體,並公開公示;其次建立責任制,鄉與村之間要簽訂責任狀,明確工作任務和獎懲措施。
橫向之間(部門)要加強協調,建立聯動機制,認真履行監管職責;最後構建環境監管信息系統,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區、鄉構建網格化環境監管系統。
1、巡查。
網格責任人員、專職環保員和環保信息員要按照職責,對轄區內生態環境、排污企業、信訪案件、污染糾紛、環境安全隱患、違法建設項目、飲用水源地、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等情況定期巡查和監督,及時發現和制止環境違法行為,並向上級網格環保人員報告。
2、查處。
鄉政府及相關部門接到環境違法行為報告後,及時調查處理。
對不屬本級本部門管轄的,要及時移送或上報,並配合相關部門進行調查。
受理單位要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工作,並將結果反饋移交送達單位,對需要多部門聯合調查的,由區政府負責組織實施聯合執法。
3、反饋。
對環境違法行為的查處結果要及時答覆相關人員,按要求進行公開,並告知下級網格責任主體。
4、監督。
人大、紀檢、社會輿論等對環境監管情況及時監督,探索建立人大代表、老黨員、老幹部、環境監督積極人士為主體的協管員隊伍。
上級網格對下級網格的運行情況進行監督,不斷完善和優化網格化監管體系的運行。
四、實施步驟。
(一)試點試行階段(2015年5月15日-6月5日)。
召開動員大會,五月份摸底宣傳告知,並於6月5日前將工作方案和三級網格劃分情況報區環保局。
(二)全面實施階段(2015年6月6日-8月30日)。
建立健全網格化監管體系,完善運行機制,確保網格級別,各個責任區責任人員的監管職責和措施。
(三)督查驗收階段(2015年9月1日-10月底)。
全面實施階段鄉政府將成立專項督查組,對該項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對工作組織不力,行動不及時的單位和領導人進人全鄉通報批評,情況嚴重的執行「環保約談」或「一票否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區政府網格包片指導組由區環保局領導、負責人及協管員組成。
同時鄉政府成立環境保護網格化監管工作領導小組,由鄉政府鄉長喻清華任組長、副組長由副鄉長聶盛平擔任,成員主要由鄭建平、黃輝堂、章國才、周來輝、付會雲、劉志強、堯勇、章福榮、吳慶華、全忠華等有關人員及各村(居)委會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鄉政府環境保護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聶盛平同志兼任,負責網格化監管工作的日常事務。
各村(居)委會及有關部門要切實提高認識,將環境保護網格監管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安排專門力量和資金,全力抓好落實,安排鄉班子成員下掛下級網格,同時要明確各級的聯繫人,直接責任人的ab崗人員,避免因責任人休、病、事假及出差、培訓等原因所出現的管理責任空白。
(二)加大經費保障。
為切實保障我鄉環境保護網格化監管工作順利開展,將環境保護網格信息平台建設和網格化環境監管工作經費列入鄉財政預算,確保平台建設和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
(三)嚴格問責。
要積極推進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建設,嚴格落實各村(居)委會對轄區內環境質量負責的要求,強化相關部門的環境監管責任。
將此項工作納入環保目標考核,實行「環保一票否決」措施。
對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將給予通報批評。
(四)加強宣傳教育。
各村、居委會要採取多種形式,加大對網格化監管工作的宣傳力度。
要充分宣傳環境保護網格監管的重要性,充分提高工作人員的主動性和廣大群眾參與的積極性,營造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