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弱兒童對象:
1、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110克/l(<克/l均登記在冊,落實管理措施;≤100克/l應建立個案)。
2、佝僂病活動起:有佝僂病症狀及體徵。
3、營養不良:輕度:年齡測體重<p10身高測體重<p10。
中度:年齡測體重<p3身高測體重<p3。
4、生長遲緩:身高於同年齡同性別兒相比低於平均身高兩個標準差或第三百以下。
(矮小兒:1、身高低於第三百分位2、骨齡延遲<2個標註差3、身高年長速>4cm4、智力正常。應管理不記個案,身高超過p3以上可不管。)。
5、先天性心臟病:無心臟擴大、青紫、昏厥者(有這些情況者不宜入托)。
6、反覆呼吸道感染:2歲以上小兒一年患上呼吸道感染6次以上或患肺炎2次以上。
7、哮喘:經常發作者。
二、單純型肥胖:參考上海地區標準身高測體重>p97。
三、管理要求:
1、專冊登記:除姓名、年齡、病種外,檢查內容也應記錄,還包括結案、離園所時間等。歷年登記本應妥善保存待查,不能任意銷毀。
2、活動室、臥室應空氣流通、陽光充足、環境整潔便於開展戶外活動。
3、園所長、保健應全面關心體弱兒的生活、保健、護理、治療等,並負責檢查指導督促保教人員按要求執行任務,定期學習有關的業務知識。
4、針對體弱兒童的病種和病情,向家長宣傳保健護理知識,要求家長積極配合,並主動反映兒童在家情況。
5、有計劃,有食譜,有進食量及時間,與正常兒童食譜同步編制,並護理針對不同病種進行食療。
6、戶外活動適當的體育鍛鍊對體弱兒童仍為必需,有促進代謝,增進食慾增強抵抗力的作用。每天都應進行1—2小時戶外活動。加強護理。
四、體弱兒童需做好隨訪及結案工作。
五、對於體弱兒童還需做好個案記錄與小結分析。
1、缺鐵性貧血:血紅蛋白<110克/l(<克/l均登記在冊,落實管理措施;≤100克/l應建立個案)。
2、佝僂病活動起:有佝僂病症狀及體徵。
3、營養不良:輕度:年齡測體重<p10身高測體重<p10。
中度:年齡測體重<p3身高測體重<p3。
4、生長遲緩:身高於同年齡同性別兒相比低於平均身高兩個標準差或第三百以下。
(矮小兒:1、身高低於第三百分位2、骨齡延遲<2個標註差3、身高年長速>4cm4、智力正常。應管理不記個案,身高超過p3以上可不管。)。
5、先天性心臟病:無心臟擴大、青紫、昏厥者(有這些情況者不宜入托)。
6、反覆呼吸道感染:2歲以上小兒一年患上呼吸道感染6次以上或患肺炎2次以上。
7、哮喘:經常發作者。
二、單純型肥胖:參考上海地區標準身高測體重>p97。
三、管理要求:
1、專冊登記:除姓名、年齡、病種外,檢查內容也應記錄,還包括結案、離園所時間等。歷年登記本應妥善保存待查,不能任意銷毀。
2、活動室、臥室應空氣流通、陽光充足、環境整潔便於開展戶外活動。
3、園所長、保健應全面關心體弱兒的生活、保健、護理、治療等,並負責檢查指導督促保教人員按要求執行任務,定期學習有關的業務知識。
4、針對體弱兒童的病種和病情,向家長宣傳保健護理知識,要求家長積極配合,並主動反映兒童在家情況。
5、有計劃,有食譜,有進食量及時間,與正常兒童食譜同步編制,並護理針對不同病種進行食療。
6、戶外活動適當的體育鍛鍊對體弱兒童仍為必需,有促進代謝,增進食慾增強抵抗力的作用。每天都應進行1—2小時戶外活動。加強護理。
四、體弱兒童需做好隨訪及結案工作。
五、對於體弱兒童還需做好個案記錄與小結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