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對於每一個公司來說,都至關重要,本文就公司印章管理的法律風險及其防範措施逐一進行介紹。
一、 公司印章的類別及功能。
公司印章主要分為五種:
(一) 公章,用於公司外部對公事務處理。
(二) 合同專用章,通常在公司簽訂合同時使用。
(三) 法定代表人章,用於特定的用途,如公司出具票據時使用。
(四) 財務專用章,用於公司支票、匯票等票據的出具。
(五) 發票專用章,用於公司開具發票。
二、 刻制公司印章的程序和手續。
刻制印章,公司需要提交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或三證合一後統一證件),法人身份證,先到公安局登記備案,公安局開出證明後,到指定的地點刻章。一般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
三、不同印章的法律效力有無區別。
只要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蓋章要求並且意思表示真實,印章均為有效,並無嚴格意義上法律效力大小之別。但是,由於印章的使用範圍不同,導致人們以為印章有效力大小之分。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廣的使用範圍,是法人權利的象徵,在現行的立法和司法實踐中,審查是否蓋有法人公章成為判斷民事活動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標準。除法律有特殊規定外(如發票的蓋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對外簽訂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極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義發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四、公司在印章管理使用方面主要存在的問題及風險。
(一)印章刻制的業務流程不清晰,沒有審批程序,只要業務需要,領導或部門就可隨便刻制印章,刻制後沒有下發正式啟用文件,沒有明確印章使用範圍和使用時間。
(二)印章刻制不在公安部門指定的單位進行,不在公安機關備案,隨便找一家單位刻制公章,刻完就用,為以後發生印章使用風險埋下了隱患。
(三)有的公司沒有印章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使用印章未經過嚴格審批。印章管理人員對使用印章材料不嚴格審查,更有甚者在空白介紹信或空白紙張上用印。印章保管者讓印章離開自己的視線或因自己沒時間讓他人代為蓋章,在沒有監管人的情況下允許他人攜帶印章外出。
(四)有的公司沒有統一的印章使用台賬,採用一頁紙請示的方式,請示完成後,領導審批用印的簽批單由經理辦公室保存,時間長了很容易丟失,無法追溯。個別單位雖有統一的用印台賬,但對領導在材料上簽字直接上報的文件則沒有登記用印事項和用印人,以後涉及此類文件的問題同樣無法追溯,形成法律風險。
(五)有的公司印章保管制度不健全,未設專人保管,印章丟失或被盜後不及時報告,不及時報案,也不主動在報紙上發布公告聲明作廢,從而留下了潛在的用印風險。
(六)有的公司為追求收益,允許不具備資質的公司掛靠施工,個別情況下甚至允許掛靠單位使用公司印章,一旦掛靠單位出現問題,公司就要承擔相應責任。
(七)有的公司不重視管理項目部印章,意識不到項目部印章對公司的重要性,項目部印章管理不規範,沒有限定項目部印章的使用範圍和使用審批程序,沒有設立項目部印章使用台賬,形成了項目部印章管理的空白,給公司帶來較大的法律風險。
(八)有的公司印章被仿冒後,未採取正確的應對措施,放任風險發生,給公司帶來了不可挽回的損失。
(九)有的公司在下屬單位、部門、項目部被撤銷和關閉後,沒有及時收回和銷毀這些單位的印章,造成印章的流失,形成了潛在的法律風險。
五、公司印章保管使用建議。
(一)公司印章採取分級保管的制度,各類印章由各崗位專人依職權需要領取並保管。
(二)印章必須由專門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委託他人保管並在其崗位職責中予以明確。
(三)公章應妥善保管,注意安全,防止損毀、遺失和被盜。
(四)印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遺失。如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報告;
(五)必須嚴格依照公司對印章的使用規定使用印章,未經規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
(六)在使用中,保管人對文件和印章使用單簽署情況予以審核,同意的則用印,否決的則退回;
(七)檢查印章使用是否與所蓋章的文件內容相符,如不符則不予蓋章;
(八)在印章使用中違反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公司對違紀者予以處分,造成嚴重損失或情節嚴重的,移送有關機關處理。
(九)公司在遇到仿冒本單位或項目部印章的情況時,公司印章管理部門要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法律管理部門,由法律管理部門按法律規定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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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章的保管及其注意事項[朗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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