凈身出戶還給撫養費嗎?
1、凈身出戶就是指離婚時,一方不帶走任何資產。但這種做法,在我國的《婚姻法》里沒有根據。在這個問題上,法律法規是存有異議的,目前法律法規都還沒明確規定這種協議的法律效力,是不是合理要具體問題深入分析。就目前的司法實踐來講,通常情況下法律法規是不支持所謂的附條件的「凈身出戶協議」的。如一方明確提出離婚,則自願凈身出戶。在我國婚姻法明文規定,中國公民有婚姻自由的支配權,既包含結婚自由又包含離婚自由。以協議的方法限定對方離婚自由,將捨棄所有資產做為離婚的條件,實質就是限定了中國公民的離婚自由,是違法的。因此這類「凈身出戶協議」就是無效的。
2、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婦雙方可以承諾結婚之前及夫妻關係續存期內個人所得的資產所屬,比如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承諾理應選用書面形式。夫婦對夫妻關係續存期內個人所得的資產及其婚前財產的承諾,對雙方具備約束。除此之外夫婦可以承諾夫妻關係續存期內個人所得的資產及其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那樣的承諾是有法律認可的。
什麼情況下可以不給撫養費
1、好商好量,達成協議。
支付小孩撫養費是夫婦雙方的事兒,要是一方不給撫養費,那麼對方確實就得多付撫養費,那樣能夠讓孩子成長條件保持不變。除此之外,要是夫婦一方對方不給、自己多給,那夫婦就可以商議處理離婚不給小孩撫養費的問題。
2、獨特情況。
實際中夫婦經常也不給小孩撫養費無法達成共識,你就只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了。通常情況下,離婚不給小孩撫養費可以分成幾種情況:
(1)給付方因為長期性生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發展來源於,的確乏力按原協議或裁定確認的金額給付,而養育兒女的一方又可以承擔,有養育工作能力的。
(2) 給付方因刑事犯罪被收監更新改造或被勞動教養,失去經濟發展工作能力,乏力給付的。但修復人身自由後,擁有經濟發展來源於,則仍應按原協議或裁定給付。
(3) 立即養育兒女方二婚,後爸或後媽想要擔負子女撫養費的有部或所有。在這樣的事情下,承擔給付責任的一方所擔負的撫養費金額可以相對性降低。但後爸或後媽不肯養育的,親生父親或母親的給付金額不可以降低。
此文章摘自網絡,如有侵權聯繫刪除。
- 法律問答
- 答案列表
凈身出戶還給撫養費嗎[朗讀]
加入收藏